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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集团:东方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3-11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23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5 日通过电话、邮件
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本次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同意子公司终止合作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东方”)与
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天商”)签署《协议书》。各方同意 2019 年 1
月签订的《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与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先锋中润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市丰台区 A01、A03、A04 地块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关于
北京市丰台区 A01、A03、A04 地块合作协议书》”)不再继续履行,由国开东方返还山
东天商支付的 10 亿元首期款项并支付利息,各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国开东方支付山
东天商本息及相关费用金额合计人民币 1,433,053,158.97 元,利息起算日为 2019 年 1
月 25 日,综合利率成本 11.92%。本次终止合作协议预计对公司合并报表损益影响金
额约为-4.33 亿元,其中对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3.56 亿元,前述测算数
据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最终损益金额以公司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结果
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
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4)。



                                       1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议案》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向董事会
提交《关于提请在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同
意子公司终止合作协议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13.27%股权,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
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6.39%股权,合计持股比例为 29.66%,提案的内容和程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该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5)。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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