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4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19 亿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 7.52 亿元,公司根据
母公司报表提取法定公积金 0.75 亿元和盈余公积金 0.75 亿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6.24 亿元。结合公司利润状况和经营发展需求,公司 2021 年度
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19亿元,影响公司利润的
的主要原因为:因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财务费用增加、投资性房地产
公允价值变动、以及应付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本息导致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报告期
实现净利润-19.98亿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公司不满足实施
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增强抗风险能
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决定2021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关于




                                       1
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主营业务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日常生产经营和投
资资金需求。针对房地产业务现状,公司将尽全力盘活和剥离存量土地资产,收回项
目投资,加快资产变现和减少损失。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
同意公司以人民币4亿元至6亿元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
上述回购预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回购期限为2022年3月25日至2023年3月24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受房地产业务影响,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负,未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
用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及
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
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
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



                                       2
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发展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
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