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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2-04-30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要求,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查验东方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务公司”)《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
资料,审阅了东方财务公司 2021 年经审计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在内的定期财务报告、以及了解东方财务公司内部控制及风
险管理情况,对东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现将风
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东方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1、历史沿革:东方财务公司于 1992 年 9 月 18 日取得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
理局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1994 年 3 月 26 日经人民银行总行批准开始正式经营
金融业务,1996 年 6 月 7 日获得了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外汇经营权。东方财
务公司现有注册资本金 30 亿元人民币,其中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注资 166,300 万
元,占比 55.4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资 90,000 万元,占比 30%;东方集
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注资 43,700 万元,占比 14.57%。
    2、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35H223010001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3702849447Y
    4、法定代表人:姜建平
    5、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 235 号
    6、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
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
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
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
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对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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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
贷、买方信贷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业务。
    二、东方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一)内部控制环境
    东方财务公司依据《公司法》和《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东方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办法,建立起以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三会一层"治理架构。“三会一层”是东
方财务公司治理的核心,董事会严格遵循《公司法》要求和股东大会的授权,完
善强化核心决策与监督功能,下设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薪酬管理委员
会及信息科技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建议并汇报工作。监事
会对东方财务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及参与重
大事项决策,深入各级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并督促整改。高级管理层贯彻落实董事
会决策,同时积极配合监事会对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内部审计和各阶段经营与
财务状况等情况的信息收集与专项调研,逐步构建起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制约
有效、报告关系清晰的内控组织体系。详细组织架构如下图:




                                   2
    (二)风险识别与评估
    东方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不断加强全面风险管理
体系建设。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拟定东方财务
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和风险管理政策,对东方财务公司风险状况、风险管理效率进
行分析和评估,对东方财务公司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建议,并向董事会
汇报。东方财务公司监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董事会
和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相关监督检查情况纳
入监事会工作报告。东方财务公司高级管理层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执
行董事会的决议,负责建立适应全面风险管理的经营管理架构,明确全面风险管
理职能部门、业务部门以及其他部门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建立部门之间相
互协调、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等职责。
    东方财务公司设有履行风险管理职能的风险管理部,负责全面风险管理,牵
头履行全面风险的日常管理;负责制定并实施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
度、程序和方法,以确保风险管理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审计稽核部门承担业务部
门、职能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履职情况的审计责任。负责对东方财务公司重大事
项的管控情况,以及东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体系的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审计评级、
报告并跟踪整改等事项。各业务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
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有效
实现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业务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重要控制活动
    1、资金结算管理控制
    东方财务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中国银行业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
银行等监管部门的各项相关规章制度及要求,制订了《资本管理办法》、《结算账
户管理办法》、《会计的内部控制制度》、《资金划转操作流程》等资金业务类管理
办法和操作流程。资金结算的控制运营以效率和安全的平衡为核心,不断提高支
付清算效率,提升资金运行的准确性,加强对资金来源与运作过程进行控制和管
理,有效防范流动性风险和市场利率风险。为成员单位提供快速、便捷、安全、
周到的结算服务。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足额计提资本及拨备。
    2、信贷业务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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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及东方财务公司《贷款业
务管理制度》、《贴现业务管理制度》、《委托贷款管理制度》、《授信业务风险管理
制度》等贷款管理相关制度及管理办法审查、审批贷款,加强贷款流程管理,按
照信贷业务操作规程进行业务操作。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定性、定量
做出分析,对企业做出风险总结,得出最终结论及建议。通过深入细致的跟踪检
查掌握各种影响借款人偿债能力的风险因素,真实了解借款人是否按合同约定的
金额和用途合规使用信贷资金。
    票据贴现及授信流程,严格依照规章制度开展授信,对成员单位的授信实行
统一管理和集中风险控制,要求成员单位办理票据贴现业务之前,必须先进行统
一授信,保证相关手续齐备,方可进行票据贴现。高度重视票据业务风险,重点
调查票据的真伪、资金的流向、贸易背景等资料信息,对关联企业之间的贸易合
同进行细致核查。对成员单位提供的身份证明、授信主体资格、财务状况等资料
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认真核实。密切关注资金流向并进行监测,及时
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信贷资产的安全。
    3、同业业务控制
    东方财务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暂行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再贴现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东方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商业汇票再贴现业务管理办法》,规范再贴现业务操作行
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在监管批准业务范围内合规开展同业拆借业务,严格
执行交易对手准入制度和名单制管理。持续关注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与存放同业款
项余额的比例,严格把控流动性风险。
    4、内部审计控制
    东方财务公司设立审计稽核部为内部独立的审计部门,依据《审计稽核管理
规则》、《审计稽核工作细则》等公司规章制度和有关部门法律、法规的规定,坚
持客观监督、评价公司整体经营活动,履行监督职能。认真开展各项审计工作,
按照集团和东方财务公司规定履职,对东方财务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
法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对各职能部门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
和监督,对离职调岗的重要业务部门的主要人员进行离任审计,对内部审计监督
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向其负责人提出合理建议,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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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执行情况、失职、越权和滥用职权等情况监督检查。保证真实、有效、独立、
客观的审查和评价,并持续提升审计监督职能,切实做好各项业务的评价和监督,
全面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5、信息系统控制
    东方财务公司依托信息科技支撑,各项信息管理系统逐步完善,初步建成了
信息科技支撑系统,制定了《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计算机安全管理规定》、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办法》、《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信息系统数据质量管理办法》、《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信息系统应急管
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覆盖目前信息科技工作范围。东方财务公司目前拥有资金
运营系统、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反洗钱系统、企业二代征信系统等信息系统,初
步建立了较完善的网络监控体系,信息系统整体安全性得到有效保证。主动强化
数据治理,运用数据持续提升东方财务公司治理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增强了信
息技术支持能力,提高信息科技工作管理水平。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东方财务公司全面加强内控合规与风险防控建设,完善内控合规的制度流程,
根据外部环境和实际发展情况补充修订内控制度,建立了较为完善且适合自身的
内控合规管理建设体系,促使业务制度和管理制度更加全面、系统、规范,覆盖
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操作要求,切实提高了内控合规管理的实效性和风险防控
的管理水平。
       三、东方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管理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东方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967,318.44 万元,净资产
323,788.88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9,544.80 万元,净利润 4,756.73 万元。
    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东方财务公司资产总额 851,079.26 万元,净资产
324,606.43 万元;2022 年 1 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442.57 万元,净利润 838.01 万
元。
       (二)风险管理情况
    2021 年 12 月,东方财务公司收到银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处罚决定书,因“股
东借款余额超过其持有上一年度股权净值仍违规办理股权质押”、“股权质押超比



                                     5
例情况未向监管部门报备”、“股东质押股权数量超过其所持有股权 50%时,未对
其在股东大会和派出董事在董事会上的表决权进行限制”、“贴现资金通过关联账
户过渡回流至出票人”行为,共计对东方财务公司罚款八十万元整,对违规行为
发生期内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罚款合计十万元整。
    东方财务公司针对上述处罚事项已进行整改,整改措施如下:
    1、存在未按规定开展股权质押及管理报备的整改情况
    按照《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令 2018 年第 1 号)、《中国银监
会关于加强商业银行股权质押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发(2013)43 号)等相关文
件规定进行股东股权质押管理方面的整改,东方财务公司系统梳理了当前的股权
质押情况,并向黑龙江监管局进行补报。为满足监管要求,合规经营,存量股权
质押采取逐渐压缩的方式,寻找其他方案替代股权质押,相应股权争取早日退出
质押,预计在 2022 年末前实现零质押。
    2、贴现资金通过关联账户过渡回流至出票人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
    东方财务公司针对此问题对成员单位提出明确要求,贴现资金只可用于本企
业正常经营,并由信贷部门持续跟进贴现资金使用情况,防止贴现资金回流至出
票人的情况再次发生。
    (三)监管指标情况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东方财务公
司各项监管指标如下:
  序号                 指标名称              标准值         2021 年 12 月
   1                 资本充足率              ≥10%                     26.82

   2                 不良资产率               ≤4%                          0

   3                 不良贷款率               ≤5%                          0

   4                   投资比例              ≤70%                          0
   5                 流动性比例              ≥25%                     51.14
   6            自有固定资产比例             ≤20%                      0.02

   7                拆入资金比例             ≤100%                    72.38

   8                   担保比例              ≤100%                    81.81

    四、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贷款等业务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



                                    6
款余额 272,170.13 万元,贷款余额 227,250.00 万元,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项目        东方财务公司         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     合计
期末存款余额(万元)       272,170.14                   170,673.28     442,843.41
存款比例                      61.46%                        38.54%            100%
期末贷款余额(万元)       227,250.00                  1,653,398.31   1,880,648.31
贷款比例                      12.08%                        87.92%        100.00%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贷款主要目的为满足公司
主营业务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板块业务融资及日常资金结算需求。其中,公
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利率高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水平,公司及子
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贷款平均利率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利率。
    东方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资金结算业务,不收取结算手续费,且业
务配合度高,对付款过程进行风险控制,资金归集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提升付款
安全和结算效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贷款方面,东方财务公司能够取得中国
人民银行农业产业票据贴现支持,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融资需求、有效降
低融资成本。公司及子公司与东方财务公司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
定价原则,存贷款具备合理性,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
    五、持续风险评估措施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
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
置预案》(以下简称“《风险处置预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要求,公司制定《风险处置预案》,设
立金融业务风险防范和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东方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风险
防范和处置工作。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涉及东方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情
况,每半年取得并审阅东方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与
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六、风险评估意见
    经核查,公司认为:东方财务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
照》,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较好的控制风险。未发现东方
财务公司存在可能形成资金占用、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资金安排并导致资金调动受
限的情形。东方财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负债比例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风险管理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及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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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开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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