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6-01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2-066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
公司续授信继续提供担保,担保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5 亿元。截止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余额为人民币 36.04 亿元。
本次担保不涉及新增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龙腾支行(以
下简称“龙江银行哈尔滨龙腾支行”)5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续授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本 是否有反
担保方 被担保方 金融机构 业务品种 融资期限 担保方式 反担保方
金)金额 担保
东方集团 龙江银行 He Fu
东方集团 流动资金 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 哈尔滨龙 5 亿元 11 个月 是 International
有限公司 贷款 保证担保
公司 腾支行 Limited
截止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
余额 36.04 亿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39.77 亿
元。本次担保不涉及新增担保金额。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非关联董事审议
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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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方灏先生、刘怡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541964840,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
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显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路 5 号院 1 号楼 26 层
2606,经营范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珠宝
首饰、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
五金交电、食用农产品、橡胶制品、矿产品、金属矿石、金属材料、纸浆、纸制品、
金属制品、钢材、焦炭、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饲料添加剂、燃料油、
塑料制品;贸易经纪与代理;物业管理;计算机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
术交流;信息咨询(不含中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贸易
咨询;市场调查;销售食品;成品油零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
经营活动;成品油零售、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
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768.30 亿元,负债总额 498.39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60.44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330.7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总额 37.12 亿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921.38 亿元,净利润 6.90 亿元,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0.19 亿元。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802.63 亿元,负债总额 523.99
亿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95.53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413.57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总额 39.17 亿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总收入 694.94 亿元,净利润 10.97 亿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0.27 亿元。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直接
和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30.42%股份。股权结
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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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龙腾支行(甲方)
保证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1、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5 亿元。
2、保证方式
乙方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范围
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及保证担保的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四、反担保安排
针对公司本次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本公司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子公司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签订《反担保协议》。根据协议约定,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为公司本次向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以连带责任保证
的方式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期限为本公司为相关方提供担保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三
年。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资本为 5 万港元,主
要经营范围为商业贸易。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辉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100%股权。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直接持有联合能源集团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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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能源集团”)30.55%股份,为联合能源集团第一大股东。联合
能源集团(0467.HK)为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企业,主要
从事上游石油天然气勘探与生产开发运营等业务。
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出具的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拟以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股权担保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信资评报字[2022]第 030027 号),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2
月 28 日,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 80.70 亿元。前述评估净
资产价值能够覆盖相关反担保金额。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长期建立互保关系,本着互惠互利原则,通过
互保起到增信的作用,增强了整体融资能力,达到共享金融授信资源、提升融资效率
和降低融资成本的目的,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经核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东方集
团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名
单、重点关注名单等情形。本次担保已由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相关担
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截止 2022 年 5 月 25 日,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2.87 亿元,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
值 80.70 亿元,净资产评估值能够覆盖本次反担保金额,相关担保风险可控。
2、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基于双方长期存在的互保关系,东方
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担保提供了足额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
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债务逾期或违约记
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等情形,且本次担保由东方集团有
限公司提供了足额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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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担保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是基于与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长期建立的互保关系,有
利于各方持续稳定的开展融资业务,满足发展资金需求。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担
保提供了反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
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对外担保余额 133.09 亿元,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68.55%,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96.1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49.54%;公司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36.0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的 18.57%;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39.77 亿元;
公司为除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0.87 亿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0.45%。公司上述担保无逾期情
况。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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