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2 年 6 月 23 日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目录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2 一、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二、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7 三、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 41 四、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5 五、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7 六、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48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0 八、关于 2022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54 九、关于确定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55 十、关于预计 2022 年度非关联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 ............................................................................ 56 十一、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 57 十二、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64 十三、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70 十四、关于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 73 十五、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77 十六、关于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 ..................... 78 十七、关于同意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84 十八、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 87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 92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99 1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网络投票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 年 6 月 23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 235 号东方大厦 17 层视频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2 年 6 月 23 日 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 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现场会议会议议程: 1、介绍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 2、宣读会议议程; 3、宣读表决办法; 4、宣读监票小组名单; 5、审议会议议案; 6、听取《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7、股东投票表决; 8、宣读表决结果; 9、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10、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一、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 4 月 29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讨论与分析概述 2021 年,公司依据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发展战略规划,聚焦品牌米销售渠道战略转 型和农业科技研发,坚持以提供优质健康农产品为目标开展大米、杂粮、豆制品、食用油以 及高水分植物蛋白肉等产品的生产销售,稳步开展大宗农产品购销业务。报告期,由于疫情 持续叠加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物流运输成本增加以及下游客户需求疲软、行业竞争日趋激烈 等因素,公司主营业务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主要业务的整体销售规模和利润均受到不同 程度的影响。面对严峻的外部环境形势,公司管理层于报告期不断顺应市场变化,积极调整 生产加工节奏和产品结构,严控成本费用,拓展融资渠道,在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链上 下游投入资源,重点拓展高水分植物蛋白肉、海水提钾等高附加值产业,落实公司“以科技 创新引领企业发展”的战略举措,为公司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转型发展夯实基础。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1.83 亿元,同比减少 1.8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17.19 亿元,影响公司利润的的主要原因为:因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财务费用增加、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以及应付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本息导致公司 子公司国开东方报告期实现净利润为-19.98 亿元。 公司房地产业务集中在北京地区,2021 年,由于房地产政策持续收紧导致全国及北京整 体土地拍卖市场趋势遇冷,自 2021 年 6 月后下滑趋势明显,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青龙湖 C 北 地块连续两次流拍,未能按原计划实现收入返还,同时,北京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收紧、三 道红线以及信贷收紧使房地产企业面临较大压力,叠加疫情持续反复影响,大量住宅用地供 应上市加剧住房销售压力,销售周期延长,市场分化严重,区域内竞品项目去化困难,均对 国开东方一、二级土地开发项目、以及投资性房地产估值产生不利影响。针对国开东方现状, 3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将致力于盘活存量资产、加快房地产业务资产变现。但由于受疫情持续反复、房地产调 控政策、政府土地供应节奏以及市场因素等影响,国开东方仍存在存量资产处置和资金回笼 未达预期等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章节“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四)行业经营性信息 分析”房地产业务内容。 (二)主营业务讨论与分析 1、大米加工销售 2021 年,受疫情的持续影响,全国 KA 渠道销售疲软,公司快速反应及时转变战略方向, 除原有线上渠道外,在社区团购渠道持续发力。2021 年社区团购入驻平台包括美团优选、多 多买菜、京喜拼拼、盒马、十荟团、橙心优选,网点覆盖 29 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公司针 对社区团购渠道的特点和客户需求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在社区团购市场占有率逐步提升。截 止 2021 年末,公司大米产品在美团优选平台销售额全国排名前五。 2021 年,公司大米加工销售实现营业收入 18.53 亿元,同比下降 33.78%,其中品牌米销 售收入 6.57 亿元,同比下降 32.75%,主要原因为 2021 年上半年大米消费需求降低,以及受 疫情影响线下商超业务量大幅缩减,对公司大米加工销售整体影响较大。油价上涨导致运输 成本提高、行业价格竞争进一步压缩利润率。公司将继续推进社区团购及其他新零售市场布 局,公司建立了全国物流供应链标准化配送体系,打通了一件代发快递业务模式,为未来提 升业务量做好准备。 2、油脂加工销售 报告期,东方银祥油脂实现营业收入 32.86 亿元,同比增长 12.57%,实现净利润-0.93 亿元,亏损的主要原因为受全球通货膨胀和产地气候等因素影响,主要原料菜籽等进口价格 大幅上涨,而产成品受到消费降级和政策影响,价格上涨比例不及原材料价格涨幅,进口油 菜籽加工业务出现倒挂。东方银祥油脂在加工利润出现亏损后迅速采取措施调整加工节奏, 减少原材料的采购,在四季度大幅降低加工量,避免了一定的亏损,同时采取包括提高贸易 业务营收和利润;开拓棉籽进口渠道和加工能力;加速建设浓香油车间及高蛋白菜籽粕的加 工改造;在国内磷脂加工业务和国产菜籽饼二次提油工艺上实现额外效益。 3、豆制品加工销售 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银祥豆制品实现营业收入 1.40 亿元,同比下降 0.88%,实现净利润 1,350.69 万元,同比下降 11.43%,营业收入和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为新冠肺炎疫情管控导致部分月份 存在客户及订单流失情况。报告期,银祥豆制品积极克服疫情及大豆采购成本大幅上涨的不 利影响,继续打造豆制品火锅食材供应商。银祥豆制品目前与海底捞、锅圈食汇、朴朴电商、 永辉、甘棠明善、美团、美菜等近百家优质大客户保持着稳定的供货关系。依托规格化的包 装系列产品,银祥豆制品大力拓展电商渠道和商超渠道,全年新增合作电商 15 家,原合作客 户朴朴电商实现 25%的销售增长,实现与大润发的福建全省深度合作,2021 年与头部火锅连 锁企业海底捞国际及家庭火锅餐饮巨头锅圈食汇均实现销售收入 50%的增长。2021 年 4 月 15 日,银祥豆制品再次荣膺“中国豆制品行业品牌企业 50 强”。 4、农产品购销及供应链金融业务 报告期,公司开展农产品购销业务包括产地收储、产地购销、港口贸易、政策性竞拍和 轮换,经营品种主要为玉米、稻谷、大豆、杂粮等。针对 2021 年玉米价格上涨、进口替代及 南方销区客户需求降低的不利影响,公司积极寻找产区下游客户,提升产区贸易量,保障收 入规模;与供应链合作企业在产区建立合作库点,开展产区购销业务,同时增加下游饲料企 业的合作。报告期,公司其他农产品购销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97.62 亿元,同比增长 8.62%, 经营量近 400 万吨。 报告期,公司控股子公司金联金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东方金联供应链管理集团有 限公司,目的为构建供应链金融业务管控平台,通过整合现有牌照资源,梳理农业板块各产 业体系,形成初步的农业供应链金融发展方案,携手东方粮油、东方数科启动科技监管研究 及部署相关工作。 2021 年 8 月,公司全资公司东方粮仓与黑龙江省供销集团小康龙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共 同投资设立黑龙江小康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紧紧围绕“小康龙江、健康中国”的发展 愿景,以品牌化经营,规模化发展为理念,以资本运营上市为目的,通过线上线下、内力外 力、品牌大宗、产销两端、物流金融等产业和供应链的联通服务,双方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提高资产配置运营效率,增强行业竞争力,扩大业务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和品牌知名度。 5、海水提钾项目研发 5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研发团队通过系列实验,在钾离子海水分离核心技术上取得关键突破。2021 年 12 月开始不间断实验室数据监测,所取得结果远高于目前已查阅的行业相关文献对比数据,预 计能够满足产业化转化要求。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海水提钾项目进行产业化论证,目前已在中 试阶段,中试设备正在调试中。 2022 年 3 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与河北工业大学、以及袁俊生 教授团队签署 20 万吨/年海水提取氯化钾工程《技术开发合同》。袁俊生教授团队曾参与多项 海水提钾综合利用项目工程设计和建设,在海水提钾工业化领域具备丰富的理论基础和产业 化落地经验。袁俊生教授本人是教育部海水利用技术工程中心主任,教育部“海水资源高效 利用化工技术”创新团队带头人,中国无机盐协会钾盐(肥)分会副会长,曾任河北工业大 学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公司本次与河北工业大学、以及袁俊生教授团队签署《技术开 发合同》,旨在以公司现有的钾离子吸附技术、洗脱液循环技术和能源管理技术储备为基础, 充分发挥后者工程建设设计经验和技术优势,加速推进首期 20 万吨/年海水提取氯化钾工程 产业化路径设计和工程设计,并开展相关智能化工厂选址、建设及相关准备工作,推动海水 提钾项目尽快实现产业化落地。 6、农业食品科技研发 公司高水分植物肉生产项目一期已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正式建成并于 2021 年第三季度实 现投产,年生产加工能力 5000 吨,是全国第一条高水分植物蛋白肉生产线。公司高水分植物 肉项目正处于市场培育优化阶段,与多家餐饮机构及经销商开展合作中。公司现推广上市及 储备品种达 30 余种,并还在持续研发中。2021 年 8 月 3 日,黑龙江省科技厅发布了《2021 黑龙江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拟支持名单的公示》,公司高水分植物肉项目顺利通过公示, 成为 17 个入选项目中唯一的食品类项目。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大米加工 2021 年,国内外稻米价格低位震荡,其中国内市场供给充足,年底农户急于变现可能加 快售粮节奏,价格下行压力加大;疫情反弹多地学校提前放假导致集团性消费减少,终端需 求有限,预计稻谷价格将围绕最低收购价波动,大米价格以稳为主。从市场竞争特点看,过 6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去主要是数量扩张和价格竞争,现在正逐步转向质量型、差异化为主的竞争。在高端大米生 产能力以及产业组织方式来看,现在传统产业供给能力大幅超过需求,产业结构必须优化升 级。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与经济水平的提升以及物流运输的方便快捷,人们对于食品种类 的选择方向扩大,相对青睐于更加精细化、健康化、营养化的食品。大米人均消耗量将有所 减少,我国大米行业未来发展将趋向品牌化、餐饮化、功能化和食品化。 近些年我国有机产品生产面积及生产产量总体上均保持持续上升的趋势,随着我国农业 生态化进程的明显加快,常规农业向有机农业或生态农业的转型也必将成为未来的趋势与方 向,我国的有机农业与有机产业也将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未来十年,中国有机农业生产面 积以及产品生产年均增长 20%-30%,在农产品生产面积中占有 1%-1.5%的份额,达到 1800-2300 万亩;有机食品出口占农产品出口比重将达到或超过 5%(以上数据来自中研网)。公司凭借稻 花香核心生产基地的土地及种植优势,并于 2021 年初完成园区的生产设备升级改造,目前正 在逐步提升产能,提高大米市场占有率。 2、豆制品加工 2021 年,随着消费者对新鲜食品的需求不断增长,促进短保生鲜豆制品消费的持续增长。 受疫情局部散发的原因影响,大多数居民选择在家就餐,也促进生鲜豆制品的消费增长。虽 然大豆价格一定幅度上涨,但规模豆制品加工企业前期部分囤积大豆缓解成本上涨压力。规 模豆制品加工企业更加重视市场消费渠道、销售结构的变化研究,并针对不同的渠道研发创 新适销对路的产品。总体规模豆制品加工企业全年销量有所增长。 银祥豆制品将继续精耕生鲜豆制品市场,组建福州及泉州分配中心,开发闽西北市场, 实现生鲜业务的持续快速发展,继续引领福建生鲜豆制品市场。依托技术研发团队的创新能 力,推出炸腐竹等新品,研发预制菜品类;丰富豆制品火锅食材,打造豆制品火锅食材专业 供应商。 3、油脂加工 2021 年油脂加工行业均出现了原材料大幅上涨的情况,主要原料大豆、菜籽受通货膨胀 和气候因素影响,价格上涨比例均超过 100%,而产成品受到消费降级和政策影响,价格上涨 比例不超过 50%,进口油脂加工行业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倒挂结构。由于上半年进口利润较 7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好,行业集中采购了较多原料,供应体量基本和往年持平,而高价抑制原因和疫情对餐饮的 影响,导致消费则开始出现明显下降,至 2021 年底,油脂消费平均下降 20%以上,油脂加工 行业开始出现倒挂周期。 油脂加工行业是传统行业中的粮食行业,属于民生领域,行业的发展必然是可持续的, 随着中国人民的生活水平持续提高,油脂和蛋白的摄入量仍将不断增加向发达国家靠拢。国 内油脂和蛋白供应缺口十分巨大,虽然会周期性的出现消费下降等因素导致的进口利润下降, 但庞大的人口基数和消费市场在可预见的未来仍将支撑进口油脂加工行业的利润,整体行业 发展趋势依然乐观。东方银祥油脂作为以油菜籽加工为主的生产企业,连续数年加工量排名 全国前列,生产技术和国内外采销渠道均达到行业领先水平,配合油脂深加工——浓香油和 菜籽脱皮技术——高蛋白菜粕的独到工艺补充,在未来行业发展中将具备更强的市场开拓能 力和更好的效益产出。 4、农产品购销 2021 年中国玉米市场呈现供应宽松的局面,玉米价格在涨至历史高位之后震荡下行,市 场参与主体收购热情由年初的积极储备变为年底的谨慎操作。近年中国玉米总消费量呈现震 荡下行的趋势,其中饲料玉米的需求先减后增,深加工需求先增后降。进口量增加也加大了 玉米的总供应量。2020 年开始中国玉米的进口数量大幅增加,2021 年进口总量为 2835 万吨 左右。进口玉米相对于国产玉米一直有一定价格优势,但受进口配额限制,进口依存度极低, 仅作为部分企业的备用或过渡货源(以上数据来源为中国玉米网)。 2021 年传统的北粮南运粮食流通量缩减,南方进口替代较为明显,市场供需和流通格局 发生变化,产地深加工企业和饲料企业需求增加,公司也相应的调整了收储销布局,扩大产 地库点收储网点和收储量,增加产地销售能力。 5、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 近年来,国家连续出台一系列加快供应链金融发展、加强供应链金融体系建设的文件, 鼓励完善产业链补齐短板发展,金融服务逐步向供应链倾斜。2021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单 独提及“创新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意味着供应链金融已上升为国家战略,为解决中小微企 业融资问题的金融创新工具在国家层面上得到高度的认可和扶持。2022 年 3 月,中国人民银 8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行印发《关于做好 2022 年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导切实加大“三 农”领域金融支持,依托主产区和重要物流节点,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加大对重要农 产品生产加工、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等金融支持。公司也一直将促进供应链金融的发 展作为促进主营业务协同发展的有效途径,加速供应链金融行业的发展和创新,为缓解公司 农业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压力,提供多种融资手段。 6、高水分植物蛋白肉 在美国、欧洲等地区,植物基食品已然成为饮食流行风潮。根据网络公开数据显示,2020 年,全球食品饮料行业的同比年增长率为 2.9%,而植物肉行业为 15%,预计年复合增长率将 逐步攀升。人造肉行业在中国尚处于初步发展培育阶段,国际多家知名食品企业纷纷入主中 国市场,开始销售植物肉产品;国内多家传统食品企业孵化了旗下植物肉品牌,且出现了数 十家植物肉品牌创业公司。公司旗下高水分植物蛋白肉经营主体哈尔滨福肴食品有限公司, 成功实现了植物基蛋白品质和口感的飞跃式提升,目前已形成一系列的具有国际级先进水准 的植物基蛋白产品。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核心主营为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业已建立集种植基地、高科技示范园区、稻 谷加工园区、油脂及豆制品加工、农业科技研发、粮油贸易、仓储物流、金融服务为一体的 全产业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公司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主要业务包括大米加工销售、油 脂加工销售、豆制品加工销售、农产品购销等。依托东北粮食主产区和公司自建稻谷加工园 区、以及油脂、豆制品加工优势,结合仓储、物流、金融等农业供应链服务,公司在全国范 围内开展品牌米、豆制品、菜籽油等多品类优质农产品加工销售,大宗农产品购销,以及供 应链仓储+物流+金融服务。 1、大米加工销售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种植、采购、加工及销售紧密链接的大米加工销售体系。公司通过土 地流转在五常核心优质主产区首期流转了 13000 亩土地,建立了自有的绿色有机东方香米生 产基地,从育种到田间管理、收割,整个种植过程严格把控质量,自产优质的稻花香水稻。 除自种外,公司面向全国主要产区直接采购优质水稻,采购地包括黑龙江、辽宁、江苏、安 9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徽、湖南、湖北、福建等。 公司基于市场需求,持续优化产品体系,将产品 SKU 从年初的 200 多个优化至年底的 71 个核心单品,其中高端及中高端产品销量提升 87%,占比从 14.8%提升至 24%。 2、油脂加工销售 公司油脂业务经营主体主要为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东方银祥油脂主要经营菜籽 油、浓香菜籽油(浓香散油和浓香包装油)、菜籽粕、磷脂油等加工业务,以及开展油脂油料 贸易,同时结合期货套保规避产品价格波动风险,锁定利润。主要销售模式为厂家直销。 3、豆制品加工销售 银祥豆制品拥有行业领先的全自动腐皮腐竹生产设备,拥有从制皮、油炸、卷圆实现生 产一体化的专业设备。2022 年新增的炸腐竹项目将进一步延伸腐竹产业链,丰富豆制品火锅 食材。公司生产的相关豆制品产品品类齐全,包括 10 大产品系列,166 支单品,品种丰富。 其中,生鲜豆制品销售区域覆盖福建厦门、漳州、泉州、福州、莆田、宁德、三明、南平等 地市,腐竹干货和冷冻豆制品产品销售区域覆盖福建、湖南、湖北、广东、广西、上海、北 京、黑龙江、辽宁、浙江、安徽等 20 余个省市。 4、农产品购销 公司开展其他农产品购销业务包括产地购销、港口贸易、政策性拍卖和轮换,经营品种 主要为玉米。产地购销要依托公司产区自有仓库以及租赁库,在五常、方正、肇源、龙江、 绥化、佳木斯、建三江、虎林等储点开展农产品收储运销工作。港口贸易要以锦州港为核心, 构建双向流动的物流通道,依托东北产区粮源优势,通过公路、铁路、集装箱等将不同地区 的货物集中到港口,通过铁-海-铁、路海等多式联运的方式将东北的农产品销往南方饲料养 殖及深加工终端企业。政策性拍卖和轮换业务主要是参与在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平台或中储粮 网竞拍采购原粮业务。公司在基础大宗供应链仓储+物流+金融供应链平台建设上,通过与上 游农业生产者、农业供应链龙头企业进行深度融合和资源共享,充分发挥产区优势、物流网 络优势和供应链金融优势,打造农业供应链服务平台,打通从生产端到销售端的农业全产业 链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 5、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 10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发力供应链金融,推动公司供应链金融服务转型。2021 年,公司加大对于供应链转 型推进力度,积极开展供应链金融资产平台的调研,与厦门建发集团、黑龙江省供销集团、 京东数科、中信梧桐港等供应链金融平台及金融科技公司开展全面合作,充分利用其流量优 势和平台技术优势,搭建产品交易结构和风控模型,同时积极利用已有牌照撬动金融同业机 构资金匹配资产。凭借合作伙伴成熟的供应链金融场景和历史良好资产表现,积极建立金融 渠道资源优势,同时打造循环授信账户系统、风控系统、流量运营等核心能力,成为专业的 优质供应链金融资产和资金连接器。通过合作,将上述金融资源和核心能力在合作机构落地, 完成资金投放和产业链上下游协同。 6、农业科技研发 公司积极探索农产品加工的高附加值领域,推进农业及健康食品科技研发合作。其中, 高水分植物肉项目目前处于市场培育优化阶段,以与餐饮企业合作为主,与多家餐饮机构及 经销商开展合作中。公司高水分植物肉项目储备产品有 30 多个品类,其中 6 款产品(植物蛋 白牛肉饼、植物蛋白小酥肉、植物蛋白猪肉馅、植物蛋白鸡肉棒、植物蛋白炸鸡块)已经推 向市场;2022 年计划全面拓展新零售渠道,开启 C 端渠道规划布局。公司基于“全脂稳定米 糠”技术研发米糠粉产品,目前主要用于烘焙产品的添加,计划陆续推出包括米糠面包预拌 粉、米糠蛋糕预拌粉等高附加值产品。公司正在积极推进海水提钾项目产业化,加速推进首 期 20 万吨/年海水提取氯化钾工程产业化路径设计和工程设计,并开展相关智能化工厂建设 准备工作,推动项目尽快实现产业化落地。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依托东北粮食大省的资源优势及全国重要商品粮基地的地理优势,充分发挥标准、 品牌等集结效应,逐步建立了“从育种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经营管理商业模式,集种植基地、 高科技示范园、稻谷精深加工园区、科技研发、贸易、仓储、物流为一体,推出“天缘道” “天地道”“稻可道”品牌米、“银祥”品牌豆制品、品牌菜籽油等多品类优质农产品,为社 会提供健康、安全的绿色有机食品和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 自 2012 年始,公司全资子公司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已六次荣登中国粮油榜,获得 “中国十佳粮油集团”称号、“中国十佳粮油‘互联网+’探索企业”“中国十佳粮食产业发展 11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标杆企业”“中国百佳粮油企业”等奖项。2018 年,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首次被认定 为“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2020 年 12 月再一次顺利通过监测。2020 年 12 月,东 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经中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推介,从千余家农业产业化国家重 点龙头企业中脱颖而出,荣膺“全国农业产业化龙头 100 强企业”。2021 年 7 月 12 日,公司 获评为“第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成为全国 96 家示范企业之一,为唯一入 选的黑龙江籍企业。 1、资源优势 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率先通过土地流转,在五常核心优质主产区首期流转 13000 亩土地, 建立了自有的绿色有机东方香米生产基地,是五常市首家进行土地流转并且是唯一一家流转 面积过万亩的现代农业企业。除自有生产基地外,公司在品牌米原材料主要采购地五常、方 正、肇源等地以及全国范围内与多家供应商建立了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实现产地直采,保 障产品品质。东方粮仓通过订单农业等方式,与上游供应商开展稳定合作,所收获农作物根 据订单合同和贸易购销方式定向供应东方粮仓。 2、科技创新优势 公司积极探索农业科技应用和健康食品研发,已获得和在申请的专利总数 15 个。公司在 2021 年 1 月成立了中国第一家高水分植物蛋白基企业——哈尔滨福肴食品有限公司,集结了 “研发-工艺-生产”植物蛋白基精深产研团队,于 2021 年 8 月落成了中国第一条自主知识产 权的高水分植物蛋白肉生产线。生产线所生产的高水分植物肉产品,全流程经浙江清华长三 角研究院测定,其碳排放仅为动物肉碳排放量的 10%,蛋白的感官测试和消化吸收率和动物 肉相当,大大提高了粮食的转化效率。公司高水分植物肉项目入选“2021 年度黑龙江省重大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成为 17 个入选项目中唯一的食品类项目;经过中国工程院院士专家组 严格鉴定,认定“福肴食品科技成果技术复杂度高、系统研制难度大,具有较高的自主创新 性,项目总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在油脂加工技术方面,东方银祥油脂拥有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无偿授权的菜籽产业化 脱皮技术排他独家使用权,已具备成熟的菜籽脱皮加工量产化的技术技能。“新型蛋白饲料资 源及其加工技术”(油菜籽脱皮技术),结合剪切、挤压、搓碾和撞击等脱皮方法,在油菜籽 12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脱皮关键技术上取得重大突破,使油菜籽脱皮率达到 85%以上,脱皮加工量达到 1,500 吨/日, 综合加工成本下降;所加工的去皮菜籽粕产品粗蛋白含量达 46%以上,并去除菜籽粕中大部 分抗营养因子,有望作为优质饲料蛋白替代豆粕,经中国农业科学院饲料研究所专家委员会 的评审,该技术符合饲料产业发展需求,技术总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品牌及渠道优势 东方粮仓将“纯正五常米,有机自家种”作为品牌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对市场需求和复 购用户进行调研后发现超过 70%的复购用户主要评价是“口感好吃”,于是针对不同系列的产 品特点进行推广,提出“好米天缘道,好吃到难忘的五常大米”等直播和团购活动。渠道方 面,东方粮仓不仅在传统电商渠道如京东保持了大米前十品牌的地位,公司在新兴的社区团 购渠道如美团优选和 MMC,也成为核心供应商或者战略合作伙伴。 银祥豆制品拥有行业领先的全自动腐皮腐竹生产设备,拥有从制皮、油炸、卷圆实现生 产一体化专业设备,生产的相关豆制品产品品类齐全,包括 10 大产品系列,166 支单品,品 种丰富。其中,生鲜豆制品销售区域覆盖福建厦门、漳州、泉州、福州、莆田、宁德等地市, 腐竹干货和冷冻豆制品产品销售区域覆盖福建、湖南、广东、贵州、黑龙江、辽宁、浙江、 安徽等 20 余个省份。2020 年 4 月 28 日,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经审定成为中国食品工业 协会豆制品专业委员会副会长单位。2021 年 4 月 15 日,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再次荣膺 “中国豆制品行业品牌企业 50 强”。 东方银祥油脂地处福建厦门,物流网络发达,产品销售可覆盖包括整个长江流域以及西 南、西北在内 80%以上的菜油消费区,销售区域广。其中,四级菜籽油覆盖国内西北、西南、 长江沿线、华东等 9 个省份,基本涵盖国内菜油主销区,同时与国内知名油脂品牌企业保持 长期友好合作;菜籽粕销售以福建及周边临近省份为主,在区域菜粕供应端占主导地位。 4、农业供应链体系和金融服务优势 公司农业供应链服务基于公司健康食品以及原粮商贸流通两大业务为基础,充分发挥产 区农产品资源优势、收储和商贸流通优势,垂直整合了产地生产种植、收购、仓储、物流运 输到终端销售的农业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供应链体系,紧密链接上游农业生产者、供应商、 加工企业、流通企业、下游客户及相关参与者,实现量价互保,降低综合成本。公司现与北 13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大荒粮食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企业小康龙江农业科 技有限公司等农业供应链龙头企业设立合资公司开展合作,以降本服务为核心,为上下游企 业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收储运销服务。通过产区采购与销区终端直通,减少中间环节,增强以 锦州、营口、漳州港、蛇口、钦州、防城港为核心的仓储物流服务辐射能力,2021 年度公司 供应链物流服务平台为上下游客户承载年载运量 224.24 万吨,其中大豆 180.25 万吨,玉米 30.89 万吨,糙米 9.38 万吨,其他 3.72 万吨。 公司金融服务业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主业集中于实 体经济、技术先进、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链链条企业;坚持交易背景真实,严防风险;坚持 交易信息可得,确保直接获取第一手的原始交易信息和数据;坚持全面管控风险,关注核心 企业的风险变化,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检测上下游链条企业的风险。充分协同农业板块种植、 贸易、加工、物流、销售一体化的农业全产业链的现代农业供应链体系,加大商业模式创新, 依托产业优势重点配置资源,实现收益和风险双匹配快速发展。 5、信息化、数字化管理优势 公司目前完成原粮贸易、成品米生产加工、成品米销售等公司主营业务的流程优化,并 系统性的梳理优化公司供应链。销售层面建立了城配仓销售、供应商直发销售、客户代销、 米卡销售、电商 2C 销售等业务模型。采购层面建立了城配仓采购、供应商直发采购、包材采 购、委外采购等业务模型。库存层面建立了出入库、调拨、盘点等业务模型。同时完成了结 算功能中台化设计方案。供应链中台+结算中台的方案可以完整支撑供应商、公司主体、客户 物流和现金流对账线上流程,同时 ERP 系统也在研发实施国际领先的基于 ORACLE 数据平台改 造升级,以支撑企业供应链内外多平台系统。 2021 年 2 月,公司与北京镭场景科技公司合资成立东方数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聚焦于大宗商品供应链的数字化转型。基于公司供应链场景,通过物联网、AI、大数据、区 块链等科技手段,以云化服务帮助产业、金融解决现代农业增信、动产监管等难题,助力创 新。东方数科“可信仓”产品系列,以低成本、快捷部署的方式对传统仓储业务实现数字化, 提升行业流通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截止 2021 年末,公司总资产 443.01 亿元,同比减少 5.5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资产 194.14 亿元,同比减少 8.09%。2021 年 1-12 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1.83 亿元,同比减 少 1.80%;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7.19 亿元,同比下降 814.81%。经营情 况详见本节“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内容。 (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5,182,888,906.05 15,461,424,929.67 -1.8 营业成本 14,902,561,488.13 15,002,908,206.23 -0.67 销售费用 104,266,014.40 157,515,392.30 -33.81 管理费用 298,208,023.28 311,054,647.71 -4.13 财务费用 1,037,310,439.20 810,805,061.64 27.94 研发费用 5,715,585.67 2,015,838.49 183.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9,993,119.49 48,139,288.49 938.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13,631,748.18 730,608,197.82 216.6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54,619,424.60 -100,125,284.36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公司品牌米业务销售精减传统商超渠道,转型社区团购 等新零售业态,运营费用减少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公司优化人员结构及办公场地支出相应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公司地产板块融资成本增加及项目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公司高水分植物肉项目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粮油业务板块库存周转加快、 销售回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为本期理财等相关业务收回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本期偿还公司债及子公司国开东方 偿还项目借款所致。 15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农产品加工销售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50.35 亿元,同比减少 2.12%,主营业 务成本 148.02 亿元,同比减少 0.96%。其中,大米加工销售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8.53 亿元, 同比减少 33.78%,主营业务成本 18.70 亿元,同比下降 31.77%,变动主要原因为 2021 年上 半年大米消费需求降低,以及受疫情影响线下商超业务量大幅缩减,对公司大米加工销售整 体影响较大,同时由于报告期油价上涨导致运输成本提高、行业价格竞争进一步压缩了大米 加工销售的利润率。 公司土地及房地产开发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0.47 亿元,同比增长 101.55%,主营业务 成本 0.62 亿元,同比增加 167.30%,变动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国开东方二级开发项目实现收入 0.35 亿元,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房屋建造成本。 其他板块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0.62 亿元,同比增长 37.29%,主营业务成本 0.10 万元,同 比增长 60.39%,变动主要原因为报告期东方金融中心租赁收入增长。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上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年增减(%) (%) (%) 农产品加工 减少 1.15 个 15,035,186,900.69 14,802,108,440.37 1.55 -2.12 -0.96 销售 百分点 土地及房地 减少 32.35 46,885,536.29 61,664,563.04 -31.52 101.55 167.30 产开发 个百分点 减少 2.37 个 其他 61,991,596.89 10,189,938.17 83.56 37.29 60.39 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毛利率比上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年增减(%) (%) (%) 16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大米加工销 减少 2.98 个 1,852,759,729.48 1,869,661,049.62 -0.91 -33.78 -31.77 售 百分点 油脂加工销 减少 1.95 个 3,420,892,568.95 3,272,406,822.33 4.34 -4.32 -2.33 售 百分点 其他农产品 减少 0.42 个 9,761,534,602.26 9,660,040,568.42 1.04 8.62 9.08 销售 百分点 土地及房地 减少 32.35 46,885,536.29 61,664,563.04 -31.52 101.55 167.30 产开发 个百分点 其他 减少 2.37 个 61,991,596.89 10,189,938.17 83.56 37.29 60.39 百分点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上年同期占 情况 本期占总成 本期金额较上年 分行业 成本构成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总成本比例 本比例(%) 同期变动比例(%) 说明 (%) 农产品 原材料、直接 加工销 人工、制造费 14,802,108,440.37 99.52 14,946,278,539.90 99.80 -0.96 售 用 土地及 房屋建造成本 房地产 61,664,563.04 0.41 23,069,065.27 0.15 167.30 开发 其他 物业管理 10,189,938.17 0.07 6,353,057.22 0.04 60.39 分产品情况 上年同期占 情况 本期占总成 本期金额较上年 分产品 成本构成项目 本期金额 上年同期金额 总成本比例 本比例(%) 同期变动比例(%) 说明 (%) 大米加 原材料、直接 工销售 人工、制造费 1,869,661,049.62 12.57 2,740,227,628.32 18.30 -31.77 用 油脂加 原材料、直接 工销售 人工、制造费 3,272,406,822.33 22.00 3,350,461,611.58 22.37 -2.33 用 17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其他农 原材料、直接 产品销 人工、制造费 9,660,040,568.42 64.95 8,855,589,300.00 59.13 9.08 售 用 土地及 房屋建造成本 房地产 61,664,563.04 0.41 23,069,065.27 0.15 167.30 开发 其他 物业管理 10,189,938.17 0.07 6,353,057.22 0.04 60.39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316,742.70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20.8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 中关联方销售额 0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 0 %。 金额: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品种 吉林省隆裕粮油经销有限公司 1,034,662,972.78 玉米、大豆 深圳闽安贸易有限公司 747,702,078.99 玉米 吉林省恒昌新创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467,734,113.19 玉米 福建闽航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460,639,663.48 玉米 金健农产品(营口)有限公司 456,688,142.96 玉米 合计 3,167,426,971.4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 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 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484,092.67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34.10%;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 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 0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 0%。 金额:元 币种:人民币 18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项目 金额 采购品种 厦门同顺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1,853,758,900.96 进口油菜籽、玉米、红高粱、菜粕 大连良运集团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1,025,776,971.12 玉米、大豆 厦门港务贸易有限公司 819,414,963.97 菜籽油、玉米 大连和益粮油有限公司 711,845,305.49 玉米 公主岭市富邦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 430,130,533.33 玉米 合计 4,840,926,674.87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 50%、前 5 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 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管理费用 298,208,023.28 元,同比减少 4.13%,主要为公司优化人员结构及办公 场地支出相应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 104,266,014.40 元,同比减少 33.81%,主要为公司品牌米业务销售精减传统 商超渠道,转型社区团购等新零售业态,运营费用减少所致; 财务费用 1,037,310,439.20 元,同比增加 27.94%,主要为公司地产板块融资成本增加 及项目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4、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5,715,585.67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合计 5,715,585.67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0.04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0 (2)研发人员情况表 19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27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2.73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 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 0 硕士研究生 6 本科 11 专科 7 高中及以下 3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 年龄结构人数 30 岁以下(不含 30 岁) 6 30-40 岁(含 30 岁,不含 40 岁) 9 40-50 岁(含 40 岁,不含 50 岁) 6 50-60 岁(含 50 岁,不含 60 岁) 5 60 岁及以上 1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变动幅 项目 本期数 上期数 变动原因 度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297,345,859.85 711,497,266.30 -58.21% 主要为往来款结算所致 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456,763,287.02 873,149,798.26 -47.69% 主要为往来款结算所致 的现金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2,603,707,735.42 71,503,846,188.28 -40.42% 主要为本期理财规模减少所致 20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00,547,553.53 633,797,480.86 -52.58% 主要为联营企业民生银行分红款减少所致 投资支付的现金 40,258,782,211.28 70,937,848,924.67 -43.25% 主要为本期理财规模减少所致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本期 上期 期末 期末 本期期末 数占 数占 金额较上 项目名称 本期期末数 总资 上期期末数 总资 期期末变 情况说明 产的 产的 动比例 比例 比例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5,163,912.92 0.46 1,099,094,576.28 2.34 -81.33 主要为基金赎回所致 预付款项 360,109,041.94 0.81 531,557,226.34 1.13 -32.25 主要为预付账款结算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 主要为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定期 775,050,402.77 1.75 53,000,000.00 0.11 1,362.36 流动资产 存单报表项目调整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 254,448,851.25 0.57 844,451,841.93 1.80 -69.87 主要为国债逆回购减少所致 主要为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 其他债权投资 18,674,815.03 0.04 67,770,394.49 0.14 -72.44 减少所致 主要为本期非同一控制企业合 商誉 482,237,091.25 1.09 84,576,168.80 0.18 470.18 并所致 主要为执行新租赁准则转入使 长期待摊费用 21,750,301.25 0.05 106,279,564.07 0.23 -79.53 用权资产核算所致 主要为将于一年内到期的定期 其他非流动资产 267,417,364.29 0.60 780,471,753.64 1.66 -65.74 存单报表项目调整所致 应付账款 669,534,642.74 1.51 397,127,143.88 0.85 68.59 主要为应付原粮款增加所致 合同负债 520,477,144.67 1.17 821,018,873.70 1.75 -36.61 主要为预收粮款结算所致 主要为计提山东天商和解款项 其他应付款 2,052,993,997.67 4.63 1,467,473,042.30 3.13 39.90 所致 主要为将于一年内到期长期借 长期借款 1,508,101,100.00 3.40 3,757,082,000.00 8.01 -59.86 款调整至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 债所致 21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主要为将于一年内到期应付债 应付债券 1,790,748,611.39 3.82 -100.00 券调整至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 债所致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期末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872,025,282.30 注 存货 2,369,333,405.90 抵押借款、开立保函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745,050,402.77 质押借款 长期股权投资 16,149,074,553.26 质押借款 投资性房地产 5,473,117,698.50 抵押借款 固定资产 420,379,216.01 抵押借款、用于其他担保 无形资产 206,851,635.74 抵押借款 其他非流动资产 206,910,353.33 质押借款 合计 26,442,742,547.81 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491,185,444.45 253,020,000.00 信用证保证金 40,000,000.00 履约保证金 793,940.29 50,286,074.77 借款及保函保证金 379,298,654.01 520,253,733.05 售房款监管账户存款 47,490.35 100,973,719.52 其他 699,753.20 3,598,097.29 合计 872,025,282.30 968,131,624.63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22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适用 □不适用 房地产业务 1、房地产业务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国开东方是公司旗下的房地产板块子公司,目前开发项目全部集中在北京市西南六环外 的青龙湖区域,主要业务包括在该区域内的土地一级开发、二级房地产项目开发、文旅产业 资源整合。报告期,国开东方经营方向仍是延续加快现有项目的销售,多渠道推介促进沉淀 资产处置,以期加快现金回流,缩减债务,加快收缩房地产业务规模。 报告期,国开东方一级开发土地未能按预期成交,前期开发成本未能返还,收益未能实 现。二级开发项目的投资收益下降,主要因为商品房调控政策持续收紧、房地产企业资金融 资监管新规施行、房地产税改革试点等原因影响,去化周期拉长,以及建设周期延长、建材 价格上涨以及优化周边配套导致的开发建造成本、财务成本的增加。未售的商办类二级开发 项目,以及未开发的商办用地由于使用年限缩短,和商办类产品的市场接受程度低,导致商 办土地和项目估值下降。另外,由于疫情持续,对酒店业的运营带来负面影响,酒店类资产 成交价格呈下降趋势,也造成国开东方投资性房地产估值下降。受上述原因影响,2021 年度, 国开东方实现净利润为-19.98 亿元,主要为对存货、其他应收款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 值损失、财务费用增加和投资性房地产估值下降所致;实现营业收入 5,815.39 万元,主要为 实现二级开发销售收入所致。 2、行业政策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1)行业政策及发展趋势 2021 年房地产政策方面,总体仍坚持房住不炒,上半年地方政策高频化、精准化,根据 克尔瑞机构的统计,在原政策基础上,73 省市有 249 次政策加码。随着多家知名房企陆续爆 雷,政策从控制风险到产生风险,最后定调良性循环、“稳预期”、部分城市发布“限跌令”, 到年末房地产被重新定调为“支柱产业”。 市场供需方面,据克尔瑞统计,2021 年全国新房供应量显著下降,降至 3 年新低,但一 线“坚挺”,三四线分化。新房销售规模突破 18 万亿元再创新高,但上半年火热,下半年冷 清,市场分化较大,一线城市大增,三四线城市显著回调。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超 5 亿平米, 23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销售下行导致住宅、办公库存同比增长。房价持续下行,一线高位回落、二线加速下跌、三 四线降幅居首。全国土地购置面积同比下降 11.2%,全国土地出让方式转为每年约 3 次的集 中供应,首轮土拍地王频出、热度高涨,到下半年土拍速冻,二、三轮集中供地“由夏入冬”, 国央企托底成主流。 房地产规模房企整体目标完成情况远不及历史同期,年度业绩压力较大。克尔瑞统计, 逾 7 成百强房企业绩同比增长,但负增长企业数量明显增加,TOP30 房企保持规模优势,百 强门槛较去年基本持平,进百强的当年全口径销售金额接近 250 亿元,权益销售金额接近 170 亿元。 (2)对公司的影响 一级开发业务中,国开东方 C 北地块随 8 月北京第二批次土地集中供应上市,由于受到 下半年地产政策持续收紧,房企的土地竞买资金受限且观望情绪渐浓,全国及北京市整体土 地拍卖市场骤冷,与年初土地市场的热烈形成鲜明对比,本次共出让 43 宗地,其中 26 宗土 地流拍,C 北地块也成为流拍土地之一。2021 年 11 月北京通过先预公告转正式挂牌方式供应 土地,仅供应 12 宗,C 北地块未能成交二次流拍。目前,C 北地块仍是丰台区重点供应地块, 国开东方积极配合政府,协调各方资源招商引资,争取 C 北地块尽早成交,并收回一级开发 成本。 二级开发项目方面,2021 年房住不炒的房地产主基调不变,购房政策并未放松,加上土 地大量供应加剧了市场竞争,同时市场分化严重。青龙湖区域商业配套和人气尚待提升,客 户以刚需和刚改为主,区域内的项目去化较难。国开东方对参股开发项目将通过加大对操盘 合作方的管理,重视客户渠道的拓宽,提升客户来访量,加快推进 2 个期房项目的去化。商 办项目和剩余商办用地的销售和转让,继续通过广泛推介,不拘泥于合作开发、定制开发、 直接转让等方式加快回现。 文旅产业资源整合方面,主要是加快乐高乐园的落地,使得前期投资尽早回收。乐高乐 园项目近 2 年一直是北京市重点发展项目,国开东方多次和房山区政府、英国默林集团中方 代表沟通,达成引进中方主要投资人的共识,房山区政府也根据潜在投资人需求给予了大力 支持,国开东方将继续与各投资人深度协作,尽早达成乐高乐园的正式合作。 2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2 年,预计“房住不炒”,“四限”、去杠杆、房产税等长效机制的底层政策逻辑不会 改变。但支持居民按揭,满足购房合理需求,改善房企债务危机、并购贷等助力优质房企率 先发展等会有一定的政策红利。国开东方将积极把握政策及市场窗口期,继续提高运营管控 效率,积极去化,通过合作、转让、资源整合等方式,加快成本回收和现金回流,进一步降 低债务规模。 3、房地产业务具体经营信息 (1)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预计投资总额 报告期末已投资金额 前期累计结转收 报告期确认收 项目 (亿元) (亿元) 入金额(亿元) 入金额(亿元)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B 地 32.32 29.33 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 31.91 0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C 地 24.86 26.42 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 三主一次道路及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青 37.58 8.35 0 0 龙湖地区棚改项目 合计 94.76 64.10 31.91 0 核心区 C 南侧地块已于 2018 年度入市供应,核心区 B 地块、核心区 C 北侧地块的入市供 应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其中,核心区 B 地块已具备入市条件,根据市政府 2022 年供地时序 择机入市;核心区 C 地块北侧已完成现场拆迁、成本审核,于 2021 年 8 月 30 日,11 月 19 日挂牌公示,2022 年 3 月 14 日再次预公告挂牌,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尚未成交。 国开东方于 2017 年度取得丰台区政府关于青龙湖地区南一区、南二区、南三区、北一区、 北二区、北三区分期授权批复,北京市重大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同意棚改南一区、南二区纳入 2020 年北京市棚改实施计划,2020 年 4 月国开东方与王佐镇政府签订棚改实施协议。现棚改 项目授权已过有效期,目前正在申请授权延期,同时,国开东方也在寻求棚改项目合作单位, 计划后续共同开发。 (2)土地二级开发项目 1)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房地产项目投资及在建情况(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规划计 是/否涉 合作开发 建设用 在建建 已竣工 项目总 项目已 序号 项目 总建筑面积 容建筑 及合作开 项目的权 地面积 筑面积 面积 投资额 投资额 面积 发项目 益占比 25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A01、 A01 8.85 21.45 —— 5.67 28.40 23.99 1 A02 地 26.40 否 —— 块 A02 6.68 16.40 0.23 16.17 21.46 27.97 A03、 A03 6.82 10.32 —— 5.82 13.57 10.22 2 A04 地 15.50 否 —— 块 A04 7.27 11.71 —— 8.56 24.48 20.33 3 翡翠西湖 22.62 56.50 25.00 41.35 1.86 108.00 93.47 是 60% 4 熙湖悦著 13.00 44.16 21.05 36.24 —— 82.00 87.85 是 40% 合计 65.24 160.54 87.95 77.82 38.08 277.91 263.83 —— —— 2)2021 年度项目销售情况(单位:万平方米、亿元) 可售 已售 累计签约金 前期累计结转收入 报告期结转收入 序号 项目 经营业态 面积 面积 额 金额 金额 自住型商品房 7.7 7.7 13.2 12.5 0 A01、A02 1 LOFT 6.1 5.92 18.06 16.77 0.21 地块 其他(包含库房、商业及车库) 2.75 1.34 0.41 0.46 0.14 A03、A04 2 公寓 5.2 5.2 14.4 13.9 0 地块 合计 21.75 20.16 46.07 43.63 0.35 A01 地块包含西山湖文苑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及配套幼儿园,其中西山湖文苑自住型商品 房项目已于 2018 年度完成交房,配套幼儿园已于 2019 年 6 月移交丰台区教委。A02 地块包 含西山湖佳苑自住型商品房、西山国际中心、西阙台大酒店三个项目,其中,西山湖佳苑自 住型商品房项目、西山国际中心项目已于以前年度完成交房。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西阙 台项目共 14 橦楼,目前有 13 橦完成竣备,剩余 1 橦未完成竣备,未完成主要原因为受疫情 影响。 A03、A04 地块位于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村,用地性质为 F3 其它类多功能用地。A03 地块 已完成 4 栋酒店式公寓及 1 栋会所的建设和销售。A04 地块主要已建设内容为东方安颐酒店 项目(运营中)。 3)其他参与开发的在建项目情况 截止 2021 年末,国开东方合作开发项目包括二期地项目(翡翠西湖)、青龙头项目(熙 湖悦著)。 二期地项目: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王佐镇,包含 R2 二类居住用地、B4 综合性商业金 26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融服务业用地、A61 机构养老设施用地、A33 基础教育用地、S4 社会停车场用地。该项目已 于 2018 年 10 月正式对外销售,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0055 地块自持商业完成竣备,其 他在建中,除少部分外,其他均已结构封顶,累计签约金额约 70.1 亿元。 青龙头项目:项目位于北京市房山区青龙湖镇,包含 R2 二类居住用地、A33 基础教育用 地。项目共分为洋房和中下跃两类产品,总可售面积为 30.6 万平米(不含车位)该项目已于 2019 年 6 月正式对外销售,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累计签约金额约 36.2 亿元。 27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增减变动 减值准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权益法确认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变 宣告发放现金 计提减 其 期末余额 备期末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余额 的投资损益 调整 动 股利或利润 值准备 他 一.合营企业 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 26,449,058.52 107,540.44 26,556,598.96 发有限公司 北京万链筑享建筑科技有 70,549.75 39,085.48 109,635.23 限公司 共青城琴丝竹投资管理合 19,017,922.16 -19,017,922.16 伙企业(有限合伙) 小计 45,537,530.43 -19,017,922.16 146,625.92 26,666,234.19 二.联营企业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957,441,962.30 14,270,202.53 -345,537.95 971,366,626.88 司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1,025,392,261.21 19,420,925.10 -717,501.60 268,516.90 -6,163,560.02 1,038,200,641.5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13,542,780,241.87 907,940,836.76 65,318,037.47 19,802,358.84 -272,664,947.20 14,263,176,527.74 司 Orient Art Limited 117,356,261.27 250.05 -3,352,580.00 114,003,931.32 东方数科(北京)信息技术 3,000,000.00 -945,367.47 2,054,632.53 有限公司 东方艺术品有限公司 28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期增减变动 减值准 被投资单位 期初余额 权益法确认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权益变 宣告发放现金 计提减 其 期末余额 备期末 追加投资 减少投资 余额 的投资损益 调整 动 股利或利润 值准备 他 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 357,216,041.82 7,768,328.34 1,903,715.99 -70,573,439.50 296,314,646.65 限公司 北京滨湖恒兴房地产开发 27,980,361.39 -27,980,361.39 有限公司 成都冰翼数字技术有限公 司 建发东方(大连)物产有 9,621,395.87 1,282,943.21 10,904,339.08 限公司 成都安德蔬菜食品有限公 15,000,000.00 -103,670.26 14,896,329.74 司 黑龙江小康龙江供应链管 5,697.73 5,697.73 理有限公司 小计 16,037,788,525.73 18,000,000.00 921,659,784.60 62,806,133.91 -50,502,563.76 -278,828,507.22 16,710,923,373.26 合计 16,083,326,056.16 18,000,000.00 -19,017,922.16 921,806,410.52 62,806,133.91 -50,502,563.76 -278,828,507.22 16,737,589,607.45 长期股权投资说明 注 1:公司以持有的锦州港、民生银行、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滨湖恒兴、北京青龙湖盛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作为质 押物向银行申请借款情况详见:“附注重大承诺事项”。 29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股份数 报告期买 使用资金数 期末股份 产生的投资收 公允价值变动情 名称 期末公允价值 量 入数量 量 数量 益 况 方正证券 707,812 707,812 -1,790,764.36 5,549,246.08 浙商银行 90,800 90800 -52,664.00 317,800.00 邮储银行 139,311 一鸣食品 293 已售出股 25,201 280,167.28 286,476.61 票 合计 938,216 25,201 280,167.28 798,612 286,476.61 -1,843,428.36 5,867,046.08 衍生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资金来源 期末余额 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 报告期损益 期货及期权(交易性金融资产) 自有资金 4,586,640.00 -5,909,984.39 -5,909,984.39 期货及期权(交易性金融负债) 自有资金 10,324,975.70 4、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 6 月 29 日,公司因拟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申请股票自 2021 年 6 月 30 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 2021 年 7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 式购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辉澜公司 92%股权。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 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30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04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 公告。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21 年 7 月 14 日开市起复牌。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 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1]077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方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48)。 2021 年 9 月 4 日,公司及相关方就《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回复,并对本次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修订、补充和完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 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预案信息 披露的问询函>之回复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0)、《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61)和《东方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2021 年 10 月 6 日,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已豁免公司对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 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股票的强制要约收购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9 日披 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 临 2021-063)。 2022 年 1 月 12 日,因无法在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司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暨 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临 2022-001)。 除上述公告外,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14 日、2021 年 9 月 11 日、2021 年 11 月 13 日、 2021 年 12 月 13 日、2022 年 2 月 12 日、2022 年 3 月 12 日、2022 年 4 月 12 日披露了《东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境外标的资产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尚 未完成。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工作,及时协调控股股东方及中 介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如有新的进展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意见: 31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辉澜 投资有限公司 92%股权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经营范 持股比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总资产 总负债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围 例(%) 锦州港股份有限 港口作 200,229.15 1,846,262.62 1,179,847.16 293,256.06 12,052.47 公司 业 15.39 中国民生银行股 银行业 4,378,241.85 695,278,600.00 636,624,700.00 16,880,400.00 3,485,300.00 份有限公司 2.92 银监会 东方集团财务有 批准的 30.00 300,000.00 967,318.44 643,529.56 9,544.80 4,756.73 限责任公司 业务 公司主要控股公司: 经营范 持股比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总资产 总负债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围 例(%) 东方集团粮油食 粮油购 100 150,000.00 920,698.02 731,704.37 1,405,830.53 7,654.34 品有限公司 销 东方集团商业投 投资管 100 736,000.00 1,828,824.57 1,610,722.18 12,515.81 -223,580.58 资有限公司 理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22 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也是乡村振兴全面展开的关键之年,做好 32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农业农村工作特殊而重要。稳定用地、金融等政策,加强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农业多种 功能、开发乡村多元价值,促进农业高质高效,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围绕粮食等 重要农产品和优势特色农产品,建设一批农业全产业链重点链和典型县。培育壮大龙头企业。 遴选推介一批农业产业化头部企业、农业科技领军企业和重点行业头部企业,培育龙头企业 牵头、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广大小农户参与、上下游主体有效衔接的农业产业化联 合体,建设一批国家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作为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中国十佳粮食产业发展标杆企业,东方粮油建立 了从育种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经营管理商业模式,并坚持以“为社会提供健康、安全的绿色有 机食品和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为核心目标,深耕育种,严把质量,从源头为消费者提供 健康粮油。公司将紧抓机遇,以园区加工为引擎,发挥从产区到销区、田间到餐桌的“产购 储加销”全产业链粮食产业体系优势,致力于打造“大粮食”“大产业”“大流通”“大市场” 的新发展格局。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1、经营理念 公司奉行“东方世界,世界东方”的东方目标,“刚健、务实、探求、超越”的东方精神, “视野决定战略,战略决定未来;体制决定机制,机制决定发展;千斤重担大家挑,人人肩 上扛指标。标准化、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经营管理理念。 2、经营模式和发展目标 公司核心主营为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依托黑龙江作为粮食大省及全国重要商品粮 基地的地理和资源优势,已逐步建立集种植基地、稻谷精深加工园区、科技研发、农副食品 加工销售、粮油贸易、仓储、物流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经营模式,同时通过投资并购与合资合 作方式整合优质资源,实现产业链延伸。公司以作为国家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为契机, 通过与农业供应链龙头企业进行深度合作和资源共享,开展金融服务、数据服务、交易服务、 物流服务等多元化供应链服务,打造农业供应链服务平台,实现从传统粮油贸易向农业供应 链整合服务商转型。公司以“大食品、大健康”为核心理念,长期支持开发高附加值农产品 33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及健康食品,并已形成多个具有高科技代表性的产品,公司将积极顺应销售市场趋势,不断 完善优化产品结构和价格体系,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实现从传统农业向现代 农业及健康食品供应商转型。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1 年公司计划实现经营收入 180 亿元,实际实现营业收入 151.83 亿元,未达到原计 划的原因主要为新型城镇化开发产业部分一级土地开发项目延期入市所致。 2022 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 155 亿元,主要来自于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以及预计 一级土地开发项目入市后收到成本返还。 公司计划经营举措如下: 1、基于市场需求,重塑和完善品牌米产品结构及价格体系,制定有核心竞争力的产品矩 阵。以公司自有物流货运公司和经授信的物流主体联合打造物流中转站,以点辐射带动周边 及沿线仓储节点,形成贯通产业上下游的标准化、智能化物流仓储网络,降低物流成本,提 高流通效率,构筑大米、玉米、面、油及其他农副产品的物流通道。 2、通过资源整合,集成加工、销售和运输规模,实现通道成本大幅度降低,赢得市场主 动性和话语权。积极探索与优质农业企业开展股权合作,以股权为纽带,不断丰富现代农业 板块的经营品种,促进现有产业发展,实现资源、渠道等方面的协同效应,提高效益。 3、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将基于科技赋能,重点推进农业产业链体系内授信模式,即扩 大参与主体授信的授信获取能力,支持供应商货押业务的拓展。聚焦农业全产链,贯穿农业 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全流程,打造从田间到餐桌的产业金融生态链,实现金融服务与实 体产业的融合发展。公司将依托东方数科、民生电商的科技支撑,以及类金融牌照体系,继 续做好农业供应链金融系统建设,同时做好与供应链相关的各类资金方及金融科技平台的对 接,提供适合公司应用的供应链金融方案。 4、继续在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链上下游投入资源,夯实基础,并在公司现有研发成 果的基础上,重点拓展高水分植物蛋白肉、预制菜研发、海水提钾、大豆深加工等,加大高 附加值产品的研发、投资力度和成果转化。 3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5、针对房地产业务现状,公司将尽全力盘活和剥离存量土地资产,收回项目投资,加快 资产变现和减少损失。2022 年国开东方仍会坚持降低债务规模,加快前期投资的回收的经营 目标。同时继续控制管理成本,并及时根据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及时优化组织架构。一级开发 主要是促成 C 北地块尽快上市成交,并取得一级开发成本返还,完成区域收尾市政工程并收 回剩余一级开发成本返还。棚改项目完成成本梳理,配合区政府要求转让给新的开发企业, 并收回前期投资。继续开展资产处置,广泛接触各类潜在投资机构,寻求资产转让或新增融 资。加快二期地(翡翠西湖)、青龙头(熙湖悦著)的去化速度,敦促操盘方分配项目盈余资 金。继续与区政府、默林集团沟通,积极引进实力投资机构,促成乐高乐园确定中方主要投 资人,以便公司尽早回收前期投资。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国内粮食资源供给丰富,但粮食价格受到境外局部战争影响,全球大宗商品价格上涨, 进口商品价格连带波动,粮食价格存在持续维持高位运行风险。同时,受疫情持续的影响, 区域粮食流动性会出现短期限制,导致区域阶段性供给不平衡的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将积极 寻求新业务品种,新渠道客户,稳抓产区粮源基地开展订单业务,并结合期货套保等金融工 具做好避险,构建稳固的抗风险能力。 2、在农业科技创新方面,由于国内人造肉市场尚处于培育期,受疫情影响,市场增长速 度可能会放缓;由于植物基食品相关技术属于合成生物学,需要有加大的资金投入及较长的 研发周期,所以企业收益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在农业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方面,由于金融行业受国家宏观经济监管和各地疫情管控 政策影响较大,当前金融领域整体存在投资减弱、不良资产、债券违约等累积风险,存在融 资需求下降、贷款不良率升高等风险。同时,供应链金融市场基础较差,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低于城市,农业领域的生产者、经营者经济状况易受到农业生产周期及行业波动的影响,可 能导致逾期率升高,出现信用风险。有鉴于此,公司将积极关注农业行业发展及生产情况, 不断进行金融创新,选择处于上行阶段、发展态势好、安全性相对较高的行业、项目,并有 针对性的在客户筛选、增信措施、贷后管理等方面加强风险防控,充分利用数据金融和信息 35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技术,提高风险管理能力,降低经营风险。 4 、房地产业务方面,由于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反复影响、大宗商品价格上涨、房地产调 控政策、房地产企业资金融资监管、以及预期客流下降等原因,国开东方商办资产处置仍面 临较高难度。土地集中供应政策,会导致新增项目集中上市,产品和市场竞争激烈,不利于 区域二级开发项目的去化,国开东方存在土地开发项目周期延长、资金回笼未达预期等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国开东方将采取包括加快推介、资产合作或转让等积极措施加快商办类 资产变现。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 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36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2 年 4 月 29 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监事会作《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请予以审议。 2021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的履职情况、公司 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情况、内部控制、风险控制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检查 监督,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1、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监事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3 项议案,具体情况为: (1)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2020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确定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 销全部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购买 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等 12 项议案。 (3)2021 年 7 月 13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本次重组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订附生效条件的<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关于本次重组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等 6 项议案。 37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4)2021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半年度报告 及摘要》、《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 2 项议案。 (5)2021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 年第三季度 报告》。 (6)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子公司 业绩承诺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全体监事做到了按照规定出席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并对公司定期报告等相关议案 认真负责地发表审核意见,有效履行了会议监督职责。 2、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对董事会、管理层的履职监督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按规定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并通过加强监事会办公室、董事会 办公室协作机制,有效加强了监事会与董事会、管理层日常沟通。监事会及时掌握公司重要 决策和运营情况,对董事会、管理层行使职权的合法合规性、有效性进行监督,跟踪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董事会对管理层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报告期,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做到勤勉尽责,在履职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没有发现违法违规或 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2)对公司财务情况以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对公司年度、半年度和季度财 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重点监督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经营计划执行情况,以及定期报 告编制、审议及披露过程的合规性。监事会对公司于报告期确认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利 润分配方案等重大财务决策事项进行了审议,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3)对公司内部控制、风险控制的监督检查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相关规定,通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 报送的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对公司整体内部控制、风险控制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内部审 计和内控合规工作。报告期,监事会对董事会形成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 审议。 38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报告期,公司进一步强化监事会对公司运营风险的管控,包括组织定期及不定期的现场 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重大合同签订流程的合规性、职能部门对合同执行的监管情况、公司及 所属企业资金收支情况、下属公司粮食收储及存货保管巡查结果、经营计划落实执行情况以 及内部审计执行情况跟踪等。 (4)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报告期,公司监事会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以及临时公告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及时性。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主 要负责人履行信息披露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与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工作部门保持 紧密的日常沟通,及时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3、监事会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经营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治理要求,依法规范运作,各项经营活动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定期报告均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定期报告编制、审议、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0 年 年度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3)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4)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未发现有违法违规及 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5)监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评价情况的意见 39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建立和实施了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执行情况。 4、监事会 2022 年工作计划 2022 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认真履行监督 职权和职责。一方面要结合公司实际,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年度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 有效探索监督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进一步创新监督机制;同时,注重监事会成员自身业 务素质提高,定期参加监管部门或专业部门培训及有关考察学习交流,增强自身业务技能, 不断完善监事会制度体系、运作体系建设,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充分利用公司审计、稽核 等内部监督资源,协调整合监督力量;通过强化公司资产、资金、运营风险控制,持续推动 公司稳健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40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29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元)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3,299,785.64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375,258,197.19 信用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36,720,579.46 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损失 6,456,491.32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542,805,230.34 资产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2,264,321.69 合计 976,804,605.64 二、单项金额较大的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公司于报告期内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新增坏账准备金额 14,458,875.35 元, 主要为公司对个别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债务人偿债能力下降的应收账款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 失所致。 2、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公司于报告期内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新增坏账准备金额 353,192,317.32 元,主要为公司对个别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债务人偿债能力下降的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信用 减值损失所致。 其他应收款新增坏账准备金额较大主要为报告期内房地产板块对应收北京滨湖恒兴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湖恒兴”)的合作开发款计提坏账准备 315,766,278.86 元。截 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滨湖恒兴合作开发款 2,756,236,454.16 元,由于该项目周边 竞品较多,根据克而瑞相关数据,青龙头项目周边可比在售楼盘中,中海金樾和著洋房类产 41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品 2021 年初均价 32,051 元/㎡、2021 年末均价 26,014 元/㎡;金地大湖风华洋房类产品 2021 年初均价 35,231 元/㎡、2021 年末均价 34,141 元/㎡;中骏云景台洋房类产品 2021 年初均价 27,200 元/㎡、2021 年末均价 26,610 元/㎡,周边竞品销售价格出现下降,进而导致项目销售 不及预期,因此聘请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计提坏账准备。 3、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公司于报告期内对其他债权投资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36,720,579.46 元,主要为公司 2017 年投资的一项资产管理计划。根据有关协议,约定了该项投资的固定收益率、差额补偿等承 诺以及约定了超额收益的条件。该项金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特征以收取本金加固定收益 的方式为主(本金+利息)。因此,该项金融资产构成一项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持有的该项 其他债权投资的未来的投资收回方式包括:(1)二级市场变现;(2)差额补偿。截至报告期 末,本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该其他债权投资执行减值测试时,预计其未来现金 流量是以相关投资对应的股权在二级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相关其他债权投资对应的合同应 收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计提相应信用减值损失。 4、计提存货跌价损失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存货余额 8,599,991,804.03 元,主要为房地产板块的开发 成本 6,172,300,146.26 元和开发产品 1,008,578,722.37 元。 截止 2021 年末存货跌价损失计提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增加金额 本期减少金额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转回 转销 其他 库存商品 1,675,776.26 811,701.29 1,470,458.38 1,017,019.17 开发成本 102,270,833.14 407,748,199.52 74,553,647.50 435,465,385.16 开发产品 4,841,472.58 134,245,329.53 74,553,647.50 2,656,586.46 210,983,863.15 合计 108,788,081.98 542,805,230.34 74,553,647.50 4,127,044.84 74,553,647.50 647,466,267.48 公司于报告期内对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三主一次道路及北京市丰台区 王佐镇青龙湖地区棚改项目开发成本计提跌价准备 57,759,116.37 元,计提原因由于国开东方 C 北地块流拍,棚改项目位于其周边地块,土地整理及供地时间受此影响预计将会延长。根 据棚改相关政策,延长开发周期将影响利润率。重新测算的利润率预计无法覆盖开发成本, 42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因此对棚改项目相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备合理性。 公司于报告期内对子公司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山湖项目(丰台区王佐 镇魏各庄 A01、02 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开发成本计提跌价准备 13,883,939.22 元,开发产 品计提跌价准备 134,245,329.53 元,计提原因包括:1、去化困难,万科中央城、长阳天地、 首开熙悦湾的办公类产品 2021 年度成交量均不超过 10 套(数据来源:克而瑞);2、土地可 使用年限进一步缩短,影响土地估值。 公司于报告期内对子公司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开发有限公司开发成本计提跌价准备 156,687,843.93 元,计提原因包括:1、2019 年 1 月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先锋 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书》,由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通过设立合资公司方式 受让 A01、A03、A04 剩余地块,目前因诉讼和解导致《合作协议书》终止;2、土地可使用 年限进一步缩短,影响土地估值。3、北京市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C 南地块紧 邻 C 北地块,于 2019 年 2 月成交,成交楼面价 23,354 元/平米,溢价率为 6.17%。2021 年下 半年 C 北地块两次流拍,起拍楼面价 21,692 元/平米,较 C 南块下降 1,662 元/平米,下降率 7.1%。 公司于报告期内对子公司北京滨湖城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乐高项目开发成本计提跌价准 备 179,417,300.00 元,计提原因包括:1、乐高乐园项目由房山区青龙湖镇拟迁址房山区长阳 镇,受此影响,国开东方预计项目未来还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前期工作,疫情持续反复影响 与品牌方的谈判周期,乐园正式开园时间拖后,投资回收周期延长; 2、大宗商品价格上涨 将导致项目预计建设及运营成本增加。 三、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1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431,735,053.61 元和资产减值损失 545,069,552.03 元, 共计 976,804,605.64 元,计入当期损益,减少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976,804,605.64 元。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本着审慎性原则对相关资产进 行减值测试,客观反映了公司当期资产状况,具备合理性。相关减值时点及减值金额的确认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计提信用 43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资 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充分,客观反映了公司资产现 状,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 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报告期对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测试过程和确认金额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遵循了稳健、谨慎的会计原则,真实、 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 产减值损失。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4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四、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2 年 4 月 29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请予以审议。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高世茂、注册会计师霍耀俊签发的 大华审字[2022]008594 号审计报告,公司 2021 年度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总体财务情况 2021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182,888,906.05 元,较上年同期同比下降 1.80%。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8,745,862.41 元,较上年同期同比下降 814.81%,影响公司利 润的的主要原因为:因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财务费用增加、投资性房地产公 允价值变动、以及应付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本息导致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报告期实现净利 润为-19.98 亿元。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单位:元)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 营业收入 15,182,888,906.05 15,461,424,929.67 -1.80 13,160,421,795.79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 15,144,064,033.87 15,428,181,234.47 -1.84 13,118,262,198.94 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18,745,862.41 240,449,285.07 -814.81 583,628,763.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1,166,327,565.62 61,455,435.53 -1,997.84 181,749,017.55 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9,993,119.49 48,139,288.49 938.64 3,322,899,252.71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 2021年末 2020年末 2019年末 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414,186,363.47 21,122,037,537.26 -8.09 21,016,239,832.28 总资产 44,300,763,694.50 46,895,791,760.79 -5.53 46,619,869,649.61 期末总股本 3,714,576,124.00 3,714,576,124.00 3,714,576,124.00 45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主要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 2020年 2019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697 0.0657 -814.92 0.158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697 0.0657 -814.92 0.158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187 0.0168 -1,997.02 0.049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48 1.14 减少 9.62 个百分点 2.8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75 0.29 减少 6.04 个百分点 0.87 三、股东权益结构 项目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增幅 股本(股) 3,714,576,124 3,714,576,124 —— 盈余公积(元) 3,375,056,264.78 3,224,618,679.20 4.67% 未分配利润(元) 3,624,285,285.91 5,493,468,733.90 -34.0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元) 19,414,186,363.47 21,122,037,537.26 -8.09%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46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五、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2 年 4 月 29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编制了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登载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2021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47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六、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2 年 4 月 29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19 亿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 7.52 亿元,公司根据母公司报表提 取法定公积金 0.75 亿元和盈余公积金 0.75 亿元,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6.24 亿元。结合公司利润状况和经营发展需求,公司 2021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 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 二、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19 亿元,影响公司利润的的主 要原因为:因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财务费用增加、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 动、以及应付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本息导致公司子公司国开东方报告期实现净利润-19.98 亿元。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公司不满足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保证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增强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 发展,公司决定 2021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 分配。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主营业务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日常生产经营和投资资金 需求。针对房地产业务现状,公司将尽全力盘活和剥离存量土地资产,收回项目投资,加快 资产变现和减少损失。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2022 年 1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同意公司 48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以人民币 4 亿元至 6 亿元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4.5 元/股。上述回购预案已经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期限为 2022 年 3 月 25 日至 2023 年 3 月 24 日。 四、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受房地产业务影响,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负,未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保证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现代农业及健康 食品产业发展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 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49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七、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29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3)成立日期:2012 年 2 月 9 日(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5)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 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 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6)执业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 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 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 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7)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梁春 (2)合伙人数量:264 人。 (3)截至 2021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929 人。 50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业务规模 (1)2020 年度业务收入:252,055.3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5,357.80 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 109,535.19 万元。 (2)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情况:376 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3)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业、 建筑业。 (4)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 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 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 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2 次;79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 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3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3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合伙人、本期签字会计师 高世茂,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2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 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 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 张晓义,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4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12 年 10 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 年 1 月开始担任本项目复 核合伙人,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7 家及挂牌三板公司审计报告 25 家次。 51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3、本期签字会计师 霍耀俊,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 上市公司年度审计、证监局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项目合伙人高世茂、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晓义、签字会计师霍耀俊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 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4、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3 年内 未曾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公司结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审计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 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 138 万元,内 部控制审计费 50 万元,与上年相同。 董事会建议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管理层结合审计机构的具体工作量, 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2 年度审计费用。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履职 情况以及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相关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最近 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 的职责,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2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能够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原则,勤勉尽责地完成了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当 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投资者利 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程序及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四)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53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八、关于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29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 2022 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经营业务,确定 2022 年度公司非独立董事薪 酬标准。公司董事长、总裁孙明涛先生领取非独立董事薪酬,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 110 万元 (税前)加绩效工资。董事方灏先生、董事刘怡女士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董事、副总裁、首 席律师张惠泉先生和董事、副总裁戴胜利先生根据其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岗位薪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5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九、关于确定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29 日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监事会作《关于确定公司 2022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根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吕廷福先生 2022 年度 监事津贴为 63 万元(税前),监事胡曾铮女士、监事佟欣女士不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职工 代表监事刘艳梅女士、职工代表监事杨洪波先生均按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 领取监事薪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55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关于预计2022年度非关联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29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预计 2022 年度非关联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 审议。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向非关联金融 机构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20 亿元(含未到期融资),该额度包括银行综合授信、承兑汇票、 信用证、保函以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等,不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券等债务融 资工具。前述融资额度为年度预计额度,公司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融资协 议并实际到账的资金为准。 该事项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按 照有关规定在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及签订融资协议等法律文书,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董事会及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担保、抵押担保、 信用担保或由控股股东方提供担保等(相关资产质押情况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进行说明)。股 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56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一、关于预计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29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预计 2022 年度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 元(包含尚未到期的担保,担保事项包括融资类担保和履约类担保),上述担保包括公司为各 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担保、各级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 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各级子 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提供的担保;对各级子公司及其他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 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等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董事 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担保情形。 预计主要被担保公司 2022 年度担保细分额度: (单位:亿元) 序号 被担保公司名称 预计被担保额度 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2.06 2. 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37.09 3. 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 7.95 4. 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 1.00 5. 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 7.50 6. 东方集团肇源现代物流有限公司 0.50 7. 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 3.50 8. 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 1.55 9. 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 1.60 10. 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 0.60 11. 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0.50 12.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8.95 13.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0.50 57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4.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76.00 15. 长春通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0.40 16. 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 0.30 合计 200.00 上述额度包含尚未到期担保,在 2022 年度预计的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 况在全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鉴于业务发展需要,如公司在 2022 年度新增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增子公司将纳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管 理层决定具体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担保文件。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在合计担保额度范围内, 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子公司之间具体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股东大会授权期限自 202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时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71457.6124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 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368 号经开区大厦第 9 层 901 室,法定代表人孙明涛,主要经营范围为: 许可项目: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粮食加工食品生产【分支机构经营】;豆制品制造【分 支机构经营】;农作物种子经营【分支机构经营】;职业中介活动。一般项目:粮食收购;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对外承包工程;物业管理;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 筑工程用机械销售;家具销售;五金产品批发;卫生洁具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 研发;谷物销售;谷物种植【分支机构经营】;企业总部管理;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分支机构 经营】。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443.01 亿元,负债总额 247.52 亿元,对 外有息负债 201.52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206.16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94.14 亿元,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1.83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19 亿元。 58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东方集团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注册地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 中区红旗大街 240 号,法定代表人戴胜利,主要经营业务为粮油购销加工等。公司权益比例 100%。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920,698.02 万元,负债总额 731,704.37 万 元,对外有息负债 521,958.22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730,744.5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 182,874.50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05,830.5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136.77 万元。 3、东方粮油方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5000 万元,注册地址黑龙江方正经济开发区同安 路西侧 W 委 798 号,法定代表人张保国,主要经营业务为粮食加工、销售等。公司权益比例 100%。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287,521.94 万元,负债总额 260,297.71 万 元,对外有息负债 116,5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59,350.3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 27,224.24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9,629.9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20.49 万元。 4、东方粮仓五常稻谷产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五常市五常 镇向太阳街,法定代表人王小军,主要经营业务为粮食加工、仓储、销售等。公司权益比例 80%。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25,401.13 万元,负债总额 26,288.12 万元, 对外有息负债 0 元,流动负债总额 26,288.1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887.00 万元,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8,230.3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9.36 万元。 5、东方集团肇源米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515 万元,注册地址肇源县新站镇火车站西 200 米处,法定代表人宋修强,主要经营业务为粮食收购、销售;货物运输等。公司权益比 例 100%。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30,161.50 万元,负债总额 24,556.93 万元, 对外有息负债 5,49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4,556.9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604.57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8,273.6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67 万元。 59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6、东方集团肇源现代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肇源县新站镇 火车站西 200 米处,法定代表人宋修强,主要经营业务为水稻、玉米、杂粮收购等。公司权 益比例 100%。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26,896.24 万元,负债总额 26,346.90 万元, 对外有息负债 15,0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6,346.9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49.34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7,056.4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7 万元。 7、东方粮仓龙江经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000 万元,注册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 江县白山工业园区双创园内,法定代表人郑军华,主要经营业务为粮食收购、销售、烘干、 仓储服务等,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贸易代理等。公司权益比例 100%。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4,485.82 万元,负债总额 2,489.98 万元, 对外有息负债 1,9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489.98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995.84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8,198.4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84 万元。 8、东方集团大连闽航粮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 市中山区长江路 280 号大连中心裕景 5 号楼 ST2 大厦第 32 层一单元 01B、02A 号,法定代表 人宋修强,主要经营业务为粮食收购等。公司权益比例 51%,其他股东为自然人王青安(持 股比例 49%)。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49,605.21 万元,负债总额 39,406.39 万元, 对外有息负债 11,520.05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39,406.3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0,198.82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01,681.3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18 万元。 9、东方集团大连粮食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8000 万元,注册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心 裕景写字楼 3302A,法定代表人张孟毅,主要经营业务为粮食贸易等。公司权益比例 100%。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116,838.89 万元,负债总额 102,218.09 万 元,对外有息负债 31,641.7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02,218.0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8,501.65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75,640.4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78 万元。 60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0、东方集团大连鑫兴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 市中山区长江东路 71 号运达大厦 10 层 05-07,法定代表人张孟毅,主要经营业务为粮食贸易 等。公司权益比例 51%,其他股东为自然人陈利峰(持股比例 49%)。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24,489.37 万元,负债总额 22,200.14 万元, 对外有息负债 7,000.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2,200.1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289.23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88,953.7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7.54 万元。 11、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 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 97 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 D 栋 8 层 03 单元 E 之三,法定代表人殷勇,主 要经营业务为食用植物油加工;米、面制品及食用油类散装食品批发等。公司权益比例 51%, 其他股东为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9%)。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235,837.94 万元,负债总额 233,441.14 万 元,对外有息负债 105,327.6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10,017.1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 2,396.79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28,628.7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344.54 万元。 12、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3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美禾 六路 99 号之一,法定代表人陈福祥,主要经营业务为食用植物油加工等。厦门东方银祥油脂 有限公司权益比例 100%。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70,809.09 万元,负债总额 115,151.18 万 元,对外有息负债 105,263.52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92,956.4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44,342.09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432.2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4.87 万元。 13、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600 万元,注册地址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美禾 六路 99 号之五,法定代表人宋修强,主要经营业务为豆制品制造;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米、 面制品制造;蛋品加工等。公司权益比例 77%,其他股东为厦门市养生豆源贸易有限公司(持 股比例 8%)、厦门银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5%)。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8,569.19 万元,负债总额 6,410.80 万元, 61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对外有息负债 2,163.0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6,026.8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2,158.39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985.6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50.69 万元。 14、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490000 万元,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文 林北街 2 号院 1 号楼-2 至 10 层 01 二层 C225,法定代表人张明根,主要经营业务为房地产开 发;项目投资;资产管理等。公司权益比例 100%。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1,359,334.38 万元,负债总额 1,295,165.49 万元,对外有息负债 1,052,630.8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065,461.0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 64,168.89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815.3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9,751.09 万元。 15、长春通泽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开 发区中意国际 B 座第 8 层 819-820,法定代表人杨达,主要经营业务为农副产品批发;谷物 粮食收购、饲料批发、仓库租赁、豆及薯类批发及零售等。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金联供应链 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100%。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21,249.59 万元,负债总额 16,244.83 万元, 对外有息负债 4,010.67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6,244.83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004.76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0,900.8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95 万元。 16、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8500 万美元,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路 5 号,法定代表人武巍,主要经营业务为物业管理,出租办公用房等。公司权益比例 70%, 其他股东为资源网络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0%)。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421,672.86 万元,负债总额 344,228.01 万 元,对外有息负债 271,432.20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283,906.25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 77,444.85 万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700.4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28.28 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存量未到期担保除外),担保期限等具体内容将由担保公司与被 担保公司、银行等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方式包括股权质押担保、资产抵押担保、保证担 62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预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子公司、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目的为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满足公司及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各子公司生 产经营稳定,未发生担保逾期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对象包括控股子公司,公司在提供担保时将要求控股子公 司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措施,如因金融机构要求等原因须提供超出持股比例 的担保时,考虑公司对被担保控股子公司具有实质控制和影响,且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 控股子公司相关融资的目的为促进其主业发展,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五、独立董事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担保额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担保额度的目的是提高公司及各子公司日常融资效率,公司对被担 保公司具有实质控制权和影响,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公司预计 2022 年度担保额度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余额 91.42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47.09%。 公司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36.5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8.82%。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 提供担保余额 42.36 亿元。公司为除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 保余额 0.6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0.35%。公司无逾 期担保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63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二、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29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孙明涛先生、方灏先生、张惠泉先生、刘怡女 士对本议案相关子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 事会、管理层及各级子公司根据具体经营计划或资金使用计划,在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 与相关方签署合同等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2、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与公司经营活动相关,对公司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不构成重 大影响。相关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和审慎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业务的目的为满足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相关交易严格遵 循市场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意见 6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 相关交易不会形成业务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单位:亿元) 上次预计金 2021 年度发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额 生额 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2.90 3.31 向关联人购买商 品 东方集团物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2.00 0.09 业务需求减少。 向关联人销售商 厦门银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50 1.44 品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0.22 0.21 向关联人出租房 屋及设备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04 0.03 接受关联人提供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0.25 0.17 港口及其他服务 深圳前海民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0.60 保理业务 1.10 珠海民商保理有限公司 0.47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单位:亿元) 年初至披露日与 上年实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本次预 占同类业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关联人累计发生 际发生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计金额 务比例 交易金额 额 异较大的原因 向关联人购买商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 3.50 3.14% 0.21 3.31 品 科技有限公司 预计收入增加主要 向关联人销售商 厦门银祥生物科技有限公 为销售商品(主要 2.70 8.22% 0.12 1.44 品 司 为菜籽粕)市场价 格上涨所致。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 0.21 33.33% 0.01 0.21 向关联人出租房 属子公司 屋及设备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0.04 6.35% 0.01 0.03 司 接受关联人提供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0.25 100% 0.01 0.17 港口及其他服务 深圳前海民商商业保理有 0.40 0.60 限公司 保理业务 1.60 100% 珠海民商保理有限公司 0.47 0.47 二、关联方介绍 65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 民农云仓(天津)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农云仓”)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 民币,法定代表人吴远志,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空港国际物流区第二大 街 1 号 103 室,主要业务包括供应链管理业务;食用农产品销售;批发和零售业等。民农云 仓为民生电商控股(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电商控股”)下属子公司,公司董事长、 总裁孙明涛先生担任民生电商控股副董事长职务,根据相关规定,民农云仓为本公司关联法 人。 该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 2.67 亿元,归母净资产 0.51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32 亿元,实现净利润 22.2 万元。 2、厦门银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厦门银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祥生物科技公司”)注册资本 2800 万元人民 币,法定代表人陈福祥,注册地址为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石浔路 139 号之一,主要生物技术 推广服务;饲料加工;水产饲料制造;饲料添加剂制造等。银祥生物科技公司为厦门银祥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祥集团”)二级控股子公司,银祥集团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厦门银祥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东方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49%股权,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有关规定,银祥生物科技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该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7,690.66 万元,净资产 1,489.28 万元,2021 年 度实现营业收入 4.08 亿元,实现净利润-35.05 万元。 3、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显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 区丽都花园路 5 号院 1 号楼 26 层 2606,主要业务包括项目投资、投资管理等。东方集团有 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西 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29.96%股份。 该公司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 802.63 亿元,归母净资产 39.17 亿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694.94 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 0.27 亿元。 4、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6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 437.82 亿股,法定代表人高迎欣,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 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 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 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公司直接持有民生银行 2.92% 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担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职务,根据相关规定,民生银行 为公司关联法人。 该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69,527.86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总额 5,742.80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688.04 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 343.81 亿元。 5、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州港”)股本总额 20.0229 亿股,法定代表人徐健, 注册地址为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港大街一段 1 号,主要业务包括港务管理,港口装卸,水 运辅助业(除客货运输)、港口设施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服务;船 舶港口服务等。公司持有锦州港 15.39%股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孙明涛先生现任锦州港副董 事长职务,公司董事、副总裁、首席律师张惠泉先生现任锦州港董事职务,根据相关规定, 锦州港为公司关联法人。 该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 184.63 亿元,归母净资产 65.61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9.33 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 1.26 亿元。 6、深圳前海民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深圳前海民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民商保理”)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 币,法定代表人李昕,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 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保付代理(非银行融资类);从事商业保理相关的咨 67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询业务;供应链管理及其配套业务;从事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业务及其他限制项目) 等。前海民商保理为民生电商控股下属子公司,公司董事长孙明涛先生现任民生电商控股副 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前海民商保理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该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 2.42 亿元,净资产 2.02 亿元,2021 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 709.88 万元,实现净利润 54.96 万元。 7、珠海民商保理有限公司 珠海民商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民商保理”)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法定 代表人陶静远,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 6 号 105 室-745,主要业务包括以受让应收 账款的方式提供贸易融资;应收账款的收付结算、管理与催收等。珠海民商保理为民生电商 控股下属子公司,公司董事长、总裁孙明涛先生现任民生电商控股副董事长,根据相关规定, 珠海民商保理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该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 4.42 亿元,净资 1.09 亿元,2021 年度实 现营业收入 234.64 万元,实现净利润 238.77 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向关联人购买、销售商品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相关子公司向民农云仓购买商品包括但不限于玉米、大豆、水稻等粮食品种,向银 祥生物科技公司销售商品主要为菜粕。前述关联交易根据实际需求签署采购、销售合同,定 价依据为按照不同品种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以实际结算为准。 2、向关联人出租房屋及设备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子公司北京大成饭店有限公司分别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民生银行 北京分行签署东方金融中心房屋出租及设备租赁协议,租金为依据当地附近区域商业及写字 间类房屋出租价格水平,同时参照楼层位置协商确定。 3、接受关联人提供港口及其他服务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主要为公司农业板块相关子公司在锦州港开展港口中转业务支付的仓储费、港杂费等。 定价依据按国家标准价格或者市场价格确定,并签订书面合同。 4、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68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下属子公司金联云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联云通”)根据日常经营需要, 与前海民商保理、珠海民商保理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合作。金联云通受让应收账款相关资 产、并为前海民商保理、珠海民商保理提供保理及再保理融资、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等国内 保理服务。单笔业务期限不超过 1 年。相关利率参照市场价格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还本付 息方式为按月、按季或到期还本付息。民生电商控股为前海民商保理、珠海民商保理履约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范围,交易遵循公允、平等自愿、互惠 互利及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截止 2021 年末,公司总资产 443.01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94.14 亿元,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51.83 亿元, 上述交易规模占公司经营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相关业务对 关联方形成依赖。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69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三、关于预计2022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2年4月29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2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2022 年度继续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 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其中,贷款业务(包括申请综合授信、承担汇票、 信用证、保函等)预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存款业务(包括活期存款、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等)日存款余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公司直接持有民生银行 2.92%股权,公司 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担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职务,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构成关 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资金使用计划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与民生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属于正常资金管理行为,符 合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管理需要。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的存贷款业务定价公允,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的目的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 70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资金需求,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依赖。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的存贷款业务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上年(前次)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上年(前次)预计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生金额 原因 在关联银行贷款(包括申请综合授信、 不超过人民币80亿元。 52.42亿元 受疫情、金融政策等 承担汇票、信用证、保函等) 民 生 银 影响,公司实际授信 在关联银行存款(包括活期存款、定期 行 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 日存款最高余额 额度未达预期。 存款、通知存款等) 币30亿元。 7.48亿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预计金额 本次年初至披露 上年(前 占截止2021年12 关联 本次预计金 与上年实际发 关联交易类别 日与关联人已发 次)实际发 月31日同类交易 人 额 生金额差异较 生的交易金额 生金额 的比例 大的原因 在关联银行贷款(包括申 不超过人民 预计增加授信 请综合授信、承担汇票、 52.02亿元 52.42亿元 27.04% 币75亿元。 发生额。 信用证、保函等) 民 生 在关联银行存款(包括活 银行 日存款余额 日存款最 根据预计授信 日存款最高余额 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 不超过人民 高余额 16.89% 额度,存在大额 13.51亿元 存款等) 币30亿元。 7.48亿元 资金结算需求。 备注:贷款预计金额、已发生交易金额含存续且尚未到期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 437.82 亿股,法定代表人高迎欣,注册地址为北京 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2 号,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 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结汇、售汇业务;从 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国务院银行业 71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它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证券投资基金销售、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公司直接持有民生银行 2.92% 的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宏伟先生担任民生银行副董事长职务,根据相关规定,民生银行 为公司关联法人。 该公司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 69,527.86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总额 5,742.80 亿元,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688.04 亿元、实现归母净利润 343.81 亿元。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预计 2022 年度在民生银行贷款业务(包括申请综合授信、承担汇票、信用证、保函 等)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在民生银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 各种存款业务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相关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存款基准 利率,相关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同等条件下市场化利率水平。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民生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 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在民生银行存 贷款金额控制在额度范围内,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 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72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四、关于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2022 年 4 月 29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的报告,请予 以审议。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委托理财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使用、资金安全和流 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下同)预计 2022 年度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低风险、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日动态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二)资金来源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流动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为低风险、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券 商理财产品、信托理财产品、其他类(如公募基金产品、私募基金产品)以及国债逆回购等, 年化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 单笔委托理财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根据资金管理要求,投资安全性和流动性较高的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并及时跟 踪理财产品投向、收益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及 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二、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具体委托理财条款以 实际签署合同为准。 73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依据公司资金管理和内部 控制要求,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流动资金投资安全性和流动性 较高的短期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资金的正常使用。 公司选择低风险、短期合格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排除因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而产 生投资风险,公司选择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的合格金融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 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等。公司财务部门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 向、收益等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公司将采取有效措施 回收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为银行、证券等合格金融机构。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合并报表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3 月 31 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3,683,729,265.53 44,300,763,694.50 负债合计 24,202,744,479.19 24,751,529,259.6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9,380,969,702.58 19,414,186,363.47 2022 年 1-3 月 2021 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975,930.51 499,993,119.49 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余额 47.55 亿元,公司本次预计 委托理财日动态最高余额 20 亿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的比例为 42.06%。公司使 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不影响资金的安全性 和流动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基于自身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公司购买的理 财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因此,本公司将购买 理财产品计入“其他流动资产”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 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须提交公 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 7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办理购买理 财产品的具体事宜。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的合格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取收益,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不影响公司资金使用 计划,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 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 述,我们同意公司预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实际投入金 额(单日投 尚未收回本 序号 理财产品类型 实际收回本金 实际收益 入最高余 金金额 额) 1. 光大银行光银现金 A 1.00 1.00 0.00 2. 中国农业银行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第2期 15,350.00 15,350.00 39.62 3. 天赢稳健天天利 209.00 209.00 0.35 4. 金雪球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 745.00 4,912.60 8.02 600.40 5. 添利 3 号净值型理财 300.00 1,589.17 5.35 85.33 6. 广发银行“幸福理财”幸福鎏金日日薪 1 号净值型理财产品 2,100.00 2,100.00 1.86 7. 兴业银行添利快线净值型理财产品 20,000.00 13,300.00 62.67 6,700.00 8. 建行恒赢(法人版)按日开放式产品(代销建信理财) 10,000.00 - 73.10 10,000.00 9. 龙江银行龙银理财睿满 A 理财产品 6,000.00 6,000.00 18.17 10. 招行朝招金 7007 号 10,000.00 10,000.00 12.28 11. 中国农业银行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第2期 50,000.00 50,000.00 336.35 12. 中国农业银行安心快线天天利滚利第2期 300.00 300.00 0.12 13. 农银理财“农银安心天天利”人民币理财产品 700.00 700.00 0.14 14. 农银理财“农银时时付”开放式人民币理财产品 1,900.00 1,400.00 9.48 500.00 15. 工银安盈货币 1,500.00 1,500.00 9.77 16. 工银安盈货币 1,000.00 960.00 3.28 40.00 17. 工银安盈货币 1,500.00 1,500.00 9.77 18. 工银安盈货币 1,000.00 960.00 3.28 40.00 19. 招商银行日日鑫理财计划 35,000.00 35,000.00 301.92 20. 招商银行朝招金(多元稳健型)理财计划 42,500.00 42,500.00 250.64 21. 招商银行步步生金 8699 10,000.00 10,000.00 45.26 22. 国债逆回购 12,510.00 12,510.00 1.14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163,629.04 最近 12 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8.43% 最近 12 个月委托理财累计收益/最近一年净利润(%) 不适用 75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前已使用的理财额度 17,965.72 尚未使用的理财额度 182,034.28 总理财额度(日动态最高余额,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0,000.00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76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五、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022 年 5 月 30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变更注册资本的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前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公司 拟对前次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 册资本”,注销股份数量为 55,425,389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披露的《东 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6)、《东方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前次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09)和 2022 年 3 月 26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2-031)。公司按规定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的义务。 经公司申请,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前次回购 股 份 共 计 55,425,389 股 , 本 次 股 份 注 销 后 ,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由 3,714,576,124 股 变 更 为 3,659,150,735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注销前次回购股份实施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55)。 公司注册资本由 3,714,576,124 元变更为 3,659,150,735 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714,576,124 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59,150,735 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714,576,124 股,公司的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3,659,150,735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结构为:普通股(A 股)3,714,576,124 股。 为:普通股(A 股)3,659,150,735 股。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工商登记变更及备案手续。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77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六、关于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 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议案 (2022 年 5 月 30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公司与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 关联交易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鉴于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28 日与关联方东方集团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即将届 满,公司拟与东方财务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东方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继续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 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事项须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签署相关协议。本次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 期起三年。 东方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方灏先生、刘怡女士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独立董事关于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务公司”)持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 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与东方财务公司开展的各项金 融业务均在《金融服务框架协议》范围内进行,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定价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们同意将本次关联 78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关于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独立意见 “1、东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务公司”)长期以来为公司及合并报表 范围内子公司提供便利、优质的金融服务,满足公司主营业务日常资金结算需求,提升了付 款安全和结算效率。公司通过东方财务公司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农业产业票据贴现支持,提高 融资效率和降低融资成本,且相关交易均在《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约定范围内进行,金融服 务价格在遵循市场定价原则上予以优惠,因此相关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公允性,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与东方财务公司之间的业务关系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已制定《风险处置 预案》,设立金融业务风险防范和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东方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风险防范 和处置工作,具备可行性。公司已出具关于东方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东方财务公司 具备开展业务的相关资质,未发现东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 3、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务公 司”)开展存贷款等业务的主要目的为满足公司主营业务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板块业务融 资及日常资金结算需求,东方财务公司充分发挥其自身在资金、网络和服务方面的优势,对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全面化、个性化、优质、直接而便利的金融服务,有利于 公司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方 式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与东方财务公司签署金融 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 关联交易 关联 上年(前次)预 占同类业 上年(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类别 人 计金额 务的比例 原因 在关联财 东 方 日存款余额不超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61.46% 公司实际存贷款金 79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务公司存 财 务 过 人 民 币 30 亿 子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存款余额272,170.14 额根据业务需求确 款 公司 元。 万元。 定。 在关联财 东 方 年综合授信不超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融 务公司贷 财 务 过 人 民 币 30 亿 12.08% 资余额为人民币227,250.00万元。 款 公司 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占同类业务比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本次预计金额 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 例 在关联财务公司 东方财务 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 截止2022年5月26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东 67.74% 存款 公司 民币30亿元。 方财务公司存款余额230,115.31万元。 在关联财务公司 东方财务 年综合授信不超过人 截止2022年5月26日,公司在东方财务公司融资余额为人 15.95% 贷款 公司 民币30亿元。 民币190,555.35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230103702849447Y,注册资本 3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姜建平,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 235 号。经营范围:(一) 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二)协助成员单位实 现交易款项的收付;(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五)办理成 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七)办理成员 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九) 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十)从事同业拆借;(十一)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 买方信贷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业务。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东方财务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967,318.44 万元,净资产 323,788.88 万元;2021 年实现营业收入 9,544.80 万元,净利润 4,756.73 万元。 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东方财务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851,079.26 万元,净资产 324,606.43 万元;2022 年 1 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1,442.57 万元,净利润 838.01 万元。 (二)关联关系 东方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同时本公司持有东方财 务公司 30%股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东方财务公司股东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166300 55.4333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0000 30.0000 东方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43700 14.5667 80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合计 300000 100.0000 三、《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为充分发挥乙方金融服务平台优势,为甲方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全面化、个 性化、优质、直接而便利的金融业务服务,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互相支持的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服务业务范围 针对乙方所具有的金融服务资格,乙方根据甲方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统称 “甲方”)的需要,为甲方提供以下金融业务服务,在具体业务办理中,双方按照各项业务法 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共同协商办理。办理业务范围包括: 1、资金结算服务; 2、存款业务; 3、综合授信业务(含贷款、贴现、承兑、保理等); 4、提供担保业务; 5、委托贷款业务; 6、代理保险业务; 7、财务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服务业务规模 甲乙双方确定,乙方对甲方所办理的业务交易额度要根据甲乙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定,所 进行业务的交易限额原则设定如下: 1、乙方为甲方提供资金结算业务; 2、甲方在乙方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3、乙方给予甲方年综合授信人民币 30 亿元; 4、乙方每年为甲方提供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 (三)业务定价标准和原则 乙方承诺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相关金融服务价格基础上向甲方予以优惠: 81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乙方不向甲方收取结算业务手续费; 2、存款利息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利率; 3、乙方向甲方发放的贷款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 4、乙方向甲方提供票据贴现利率不高于票据市场同期平均贴现利率; 5、乙方为甲方办理的委托贷款手续费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 6、乙方为甲方提供担保不收取手续费; 7、乙方为甲方提供财务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费用不高于市场公 允价格。 (四)乙方关于经营资质、业务及风险控制的承诺 1、乙方是依法存续且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由中国银行业监 督管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颁发了《金融业务许可证》,主要业务功能是对集团成员单位提供 金融业务服务。 2、乙方依法合规经营,具备相应业务资质,且基本财务指标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 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 定的情形。 3、乙方已建立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较好的控制风险,确保甲方资金安全。乙 方有义务在甲方各项业务中提供金融服务支持,并保证足额支付、及时结算。 (五)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1、乙方应当向甲方定期报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等在内的财务报表,以及开展金融业务的信息等,以便甲方评估乙方的财务与业务风险。 2、在金融业务服务存续期间,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进行持续性的动态监督和风险评估, 配合甲方出具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并披露。乙方如出现《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东方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规定的风险情形时,应当及时书面通知 甲方,并配合甲方启动风险处置程序。 3、针对出现的风险,甲方应当要求乙方采取积极措施,避免风险扩散和蔓延,必要时可 以要求乙方采取暂缓或停止发放新增贷款、回收资金等措施进行风险自救。 82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如任何一方因自身过错原因违反本协议,并给对 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赔偿损失,具体赔偿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七)协议生效与期限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甲乙双方履 行完毕内部批准程序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东方财务公司拟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继续由东方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合并报 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资金结算、存款、综合授信、委托贷款等业务, 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管理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 相关业务交易限额符合公司实际需求,金融服务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并给予优惠,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财务及经营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相关交易对 东方财务公司产生依赖。公司对东方财务公司建立了持续风险评估措施,制定《风险处置预 案》,设立金融业务风险防范和处置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东方财务公司金融业务风险防范和 处置工作。公司已出具关于东方财务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东方财务公司具备开展业务的 相关资质,未发现东方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涉及 东方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每半年取得并审阅东方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风险持续 评估报告,并与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同步披露。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 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83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七、关于同意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2022 年 5 月 30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同意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 议。 一、签署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置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天商”)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签署《协议书》,各方同意 2019 年 1 月签订的《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与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与先锋中润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市丰台区 A01、A03、A04 地块合作协议书》不再继续履行,由国开东方 返还山东天商支付的 10 亿元首期款项并支付利息,各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上述事项已分别经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2-024)和 2022 年 3 月 26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1)。 2022 年 5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子 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由于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签署的原《协议书》部分条款的执行受到影响,经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友 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补充协议》,对支付方式、履约时间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该议案尚 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 乙方: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原协议:1.2.1 2022 年 4 月 30 日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1 亿元(大写:人民币壹亿元), 8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用于支付利息。 1.2.2 2022 年 8 月 30 日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金及剩余利息。 1.3 2022 年 8 月 30 日前,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甲方为实现债权所需支出的诉讼费、保险费、 保全费和律师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 4,239,708.00 元。 合并修订为:乙方应在 2022 年 5 月 31 日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1000 万元(大写壹仟万 元整),以及向甲方出具付款期限为 1 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票据金额为 9000 万元人民币, 大写玖仟万元整),用于支付利息。本金及剩余利息及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甲方为实现债权所需 支出的诉讼费、保险费、保全费和律师费,乙方应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前付清。 2、原协议:3.2 如果未能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一条第 1.4.2 项所列 股份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解除,即解除对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 部股份、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全 部股份的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本协议自逾期之日起自动解除。 修订为:如果未能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40 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一条第 1.4.2 项所列股份司 法冻结和司法标记解除,即解除对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份的 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本协议自逾期之日起自动解除。 3、本协议生效后与原协议为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本协 议明确所做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继续有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国开东方本次与山东天商签署《补充协议》,主要基于疫情等不可抗力影响,经各方友好 协商对支付方式、履约时间等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补充协议》对原协议的履行不存在较大影 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山东天商与国开东方、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先锋中润生物科技 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的进展,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85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86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十八、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2 年 5 月 30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龙腾支行(以下简称 “龙江银行哈尔滨龙腾支行”)5 亿元流动资金贷款续授信继续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 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本 是否有反 担保方 被担保方 金融机构 业务品种 融资期限 担保方式 反担保方 金)金额 担保 东方集团 龙江银行 He Fu 东方集团 流动资金贷 连带责任 股份有限 哈尔滨龙 5 亿元 11 个月 是 International 有限公司 款 保证担保 公司 腾支行 Limited 截止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36.04 亿元,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39.77 亿元。本次担保不 涉及新增担保金额。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及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3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经非关联董事审议以 7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方灏先生、 刘怡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 表了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 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541964840,注册资本 10 亿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显峰,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丽都花园路 5 号院 1 号楼 26 层 2606,经营范 围为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珠宝首饰、煤炭(不在北 87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五金交电、食用农产品、橡胶 制品、矿产品、金属矿石、金属材料、纸浆、纸制品、金属制品、钢材、焦炭、化工产品(不 含危险化学品)、饲料、饲料添加剂、燃料油、塑料制品;贸易经纪与代理;物业管理;计算 机系统集成;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交流;信息咨询(不含中介);货物进出口;技术进 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销售食品;成品油零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成品油零售、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 768.30 亿元,负债总额 498.39 亿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60.44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330.7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 37.12 亿元,2020 年度实现营业总收入 921.38 亿元,净利润 6.90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 0.19 亿元。 截止 2021 年 9 月 30 日,该公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802.63 亿元,负债总额 523.99 亿元,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295.53 亿元,流动负债总额 413.57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 39.17 亿元,2021 年 1-9 月实现营业总收入 694.94 亿元,净利润 10.97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0.27 亿元。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和通过 其全资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 30.42%股份。股权结构图如下: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被列为失信执行人的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88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债权人: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龙腾支行(甲方) 保证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1、被担保的主债权 本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金额为人民币 5 亿元。 2、保证方式 乙方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范围 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逾期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及保证担保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4、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四、反担保安排 针对公司本次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本公司与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 公司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签订《反担保协议》。根据协议约定,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为公司本次向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保证担保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提供反担保,反担保 的期限为本公司为相关方提供担保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三年。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资本为 5 万港元,主要经营 范围为商业贸易。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通过辉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100%股权。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直接持有联合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能 源集团”)30.55%股份,为联合能源集团第一大股东。联合能源集团(0467.HK)为一家在香 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企业,主要从事上游石油天然气勘探与生产开发运 营等业务。 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出具的《东方 集团有限公司拟以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股权担保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 报告》信资评报字[2022]第 030027 号),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2 月 28 日,He Fu International 89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Limited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 80.70 亿元。前述评估净资产价值能够覆盖相关反担保金额。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长期建立互保关系,本着互惠互利原则,通过互保起 到增信的作用,增强了整体融资能力,达到共享金融授信资源、提升融资效率和降低融资成 本的目的,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经核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资信状况 良好,不存在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等情形。 本次担保已由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足额反担保,相关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截止 2022 年 5 月 25 日,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2.87 亿 元,截至 2022 年 2 月 28 日,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 80.70 亿元, 净资产评估值能够覆盖本次反担保金额,相关担保风险可控。 2、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基于双方长期存在的互保关系,东方集团有 限公司为本次担保提供了足额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的独立意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 存在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等情形,且本次担保由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了 足额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 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担保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是基于与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长期建立的互保关系,有利于各 方持续稳定的开展融资业务,满足发展资金需求。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担保提供了反担 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 90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 202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计对外担保余额 133.09 亿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68.55%,其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 保(含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96.18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的 49.54%;公司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36.04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8.57%;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子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39.77 亿元;公司为除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合 并报表范围外公司提供担保余额 0.8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资产的 0.45%。公司上述担保无逾期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91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2022 年 4 月 29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独立董事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内容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陈守东,男,1955 年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历任吉林大学数学系助 教、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吉林大学商学院 教授、博士生导师(返聘),中国数量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未来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金 融学年会常务理事,吉林省未来研究会理事长,吉林省数量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东方基金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舒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吉林瑞科汉斯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9768)独立董事,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代码:600742)独立董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韩方明,男,1966 年出生,博士,曾在美国哈佛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曾任 TCL 国际控 股有限公司董事,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董事长,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中国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船 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高级顾问,中国石油集团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617)独立董事,一汽解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800)独立董事,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郑海英,女,1963 年生,会计学博士,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CICPA), 资深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FCCA)。曾经于 1988 年 7 月至 1994 年 4 月在中央财政管理 干部学院会计系任教,同期在原中洲会计师事务所兼职;1994 年 4 月至 1996 年 4 月在香港 李文彬会计师事务所(M.B.LEE & CO LTD)从事审计工作;1996 年 4 月至 1999 年 4 月在中 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会计系任教。1999 年 4 月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教,主要研究 92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财务会计方向。现任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代码:688229)独立董事,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19)独立董事, 北京奥特美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道射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科源 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12)独立董事,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金亚东,男,1970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曾任北京华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设计师,太 阳微系统公司中国 Java 研发中心负责人,IBM 中国有限公司业务咨询部电信行业咨询 Managing Director,中国惠普有限公司咨询集成部电信行业咨询总监,亚信科技中国有限公司 执行副总裁、首席技术官、首席战略官,亚信国际有限公司 CEO。现任北京市万智生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长兼 CEO,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其他职务,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股 东单位任职。公司独立董事的亲属均未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持股 5%以上股 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公司独立董事及其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实 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均不存在可能 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概述 (一)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份大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列席股 姓名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东大会次数 陈守东 10 10 0 0 否 2 韩方明 10 10 0 0 否 1 郑海英 10 10 0 0 否 2 金亚东 10 10 0 0 否 2 公司 2021 年度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0 次,我们均亲自出席并审议每项议题,对公司重大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无否决议案情况。 (二)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年度会议 1 次,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发展战略和 2021 93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年经营计划。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4 次工作会议,内容主要为 2020 年年度报告审计前沟通,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部分事项出具书面审核意见,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审核意见,以及关于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年度会议 1 次,会议议题包 括审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总额、2021 年度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监事薪酬方案、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 1 次,内容为提 名孙明涛先生单位公司总裁职务的审核意见。公司董事均勤勉尽责地履行了董事职责,亲自 出席董事会会议,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并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不存在 异议事项。 (三)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我们通过现场考察、视频会议、电话会议等方式,查阅公司有关资料,与公司 管理层、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实地了解公司运营管理状况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为科学 决策及发表独立意见提供切实、充分的依据。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 1、对公司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确定 2021 年 度公司与关联方互保额度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 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2、对公司 2021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 立意见。 3、对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子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对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延长子 公司业绩承诺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均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和事后监督核查, 94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具备必要性,未发现 公司违规进行关联交易及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1、对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子公司开展 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我们对公司 2020 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按照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担保风险,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 以及其他对外担保均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执行,未发生违规担保行为,无逾期担保情况。 公司没有发生因提供担保而遭受损失的情况,对外担保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 响。 3、对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对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行为进行认真审查,相关担保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提供担保 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 1、对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对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2020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了认真审核,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95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1、对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聘任总裁的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对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1 年度 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以及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 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业绩预告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业绩预告》。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我们对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有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机构职责,出具的审计 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 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将相关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我们对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2020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主营业务目前仍面临较大的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 润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加快主营业务产业转型升级、提升盈利能力, 保障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6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 2021 年 7 月 1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及相关事项,因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辉澜投资有限公司 92%股权,根据有关要求,公司、东方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就本次交易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披 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公司、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均严格履行上述承诺。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报告期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公司于报告期对《东 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东 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等进行了修订,切实加强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十)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评价机制,并得到有效执行,保 证公司经营活动有序运行。我们对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及各业务板块已 经建立的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能够对各业务板块经营活动能 够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防范风险,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 了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规范体系执行、监督和日常运作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0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1 年,我们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 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和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我们关注公司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公司经营状况以及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运作情况,对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慎判断,提供意见和建议,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 97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益。 2022 年,我们将继续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监督、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等方面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推 动公司健康发展。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 6 月 23 日 98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2 年 4 月 29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1 年度履职情 况报告》,内容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郑海英女士、张惠泉先生、刘怡女士、陈守东 先生、金亚东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郑海英女士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1 年 3 月 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0 年年度报告审计前沟通函,听取和审 议如下事项: (1)审计工作主要内容; (2)审计机构的工作安排; (3)重大的会计及审计风险领域; (4)新颁布会计准则及相关配套文件的影响; (5)公司配合人员。 2、2021 年 4 月 28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部分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2)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核意见; (3)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4)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3、2021 年 8 月 3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会议,一致同意并通过了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1 年 10 月 2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第三季报告的审核意见》。 99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年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履职情况以及专业胜任能力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投资者保护 能力,相关项目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且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应尽的职责,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报告期听取了公司审计稽核部关于 2020 年审计工作总结和 2021 年 度审计计划,并对 2021 年度公司内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 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1 年度分别召开会议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一季度 报告、2021 年半年度报告、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发表了审核意见,认为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编制要求,客观、真实的反映了公司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公司内部控制运作规范,内部控制在各个重大环节基本得到有效运行。公司组 织机构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权责清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及时听取管理层、财务部门、内审 部门对年度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协调、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工作,公司于 2021 年 100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4 月 30 日按时完成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披露工作。 (六)审查公司重大关联交易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1 年度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出具了同意 的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 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等相关 规定,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对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财务报表的编制、内部控制和重大 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监督,推动公司提升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2022 年,公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认真、勤勉地履行职责,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审计、内部控 制等工作,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和规范运作。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6 月 23 日 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