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签署对外担保补充协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签署对外担保补充协议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本次签署担保补充协议不涉及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的变更,且相关担保有反 担保措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东方集团有限公 司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等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签署对外担保补充协议事项。 独立董事:陈守东、韩方明、郑海英、金亚东 2022 年 10 月 28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