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非关联委员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拟审议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 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是基于与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长期建立的互保关系,有 利于各方持续稳定的开展融资业务,满足发展资金需求。本次担保已由 He Fu International Limited 提供了足额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郑海英、张惠泉、陈守东、金亚东 2022 年 10 月 28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