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2023-04-15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2023-026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 年 4 月 26 日
3. 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811 东方集团 2023/4/20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东方集团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30.11%股份的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在 2023 年 4 月 14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
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
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1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同意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
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4)和《东
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3-025)。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向董
事会提交《关于提请在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
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和《关于同意子公司签署
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东方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 13.47%股权,通过其全资子公司
西藏东方润澜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6.64%股权,合计持股比例为 30.11%,
提案的内容和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将相关
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
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4 月 26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 235 号东方大厦 17 层视频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4 月 26 日
至 2023 年 4 月 2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2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子公司开展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 √
议案》
2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
3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
5 《关于同意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 1-3 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 4、 已经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张宏伟、东方集团有限公司、西藏东方润澜实
业投资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5 日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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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3 年 4 月 26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子公司开展农产品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2 《关于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议案》
3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5 《关于同意子公司签署和解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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