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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3-03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信用减值
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审慎性原则,
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公司对2022年度商誉、存货、其他债权投
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发放贷款及垫款等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
测试结果相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26,851,033.81元和资产减值损失189,330,188.58
元。相关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元)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96,602,284.60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28,223,726.00
信用减值损失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2,400,749.55
                    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损失                           -375,726.34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1,422,188.58
资产减值损失
                    商誉减值损失                                  187,908,000.00
合计                                                              416,181,222.39

       二、单项金额较大的减值损失情况说明
       1、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公司于报告期内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增加
195,077,194.95元,主要为公司对个别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债务人偿债能力下降的应
收账款单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所致。
       2、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公司于报告期内按信用风险特征(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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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增加27,917,868.43元。主要系对(账龄)组合特征的其他应收款按照账龄及对应预
   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3、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公司于报告期内对其他债权投资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400,749.55元,主要为公司
   2017年投资的一项资产管理计划。根据有关协议,约定了该项投资的固定收益率、差
   额补偿等承诺以及约定了超额收益的条件。该项金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特征以收
   取本金加固定收益的方式为主(本金+利息)。因此,该项金融资产构成一项其他债权
   投资。本公司持有的该项其他债权投资的未来的投资收回方式包括:(1)二级市场变
   现;(2)差额补偿。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该其他债权
   投资执行减值测试时,预计其未来现金流量是以相关投资对应的股权在二级市场价格
   为基础,根据相关其他债权投资对应的合同应收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
   之间的差额计提相应信用减值损失。
        4、商誉减值损失
        公司于报告期内对商誉计提减值损失187,908,000.00元,主要系对并购厦门银祥
   油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银祥油脂”)产生的商誉计提减值损失所致。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商誉账面余额808,953,828.32元,主要系以前年度非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东方”)、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祥豆制品”)及厦门银祥油脂产生的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企业合并形成      其他   处置         其他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326,541,912.58                                                326,541,912.58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174,824.49                                                   174,824.49
 厦门银祥豆制品有限公司             84,576,168.80                                                 84,576,168.80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397,660,922.45                                                397,660,922.45
              合计                 808,953,828.32                                                808,953,828.32

        (2)商誉减值准备(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计提        其他   处置         其他
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326,541,912.58                                                  326,541,912.58

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           174,824.49                                                       174,824.49

厦门银祥油脂有限公司                                 187,908,000.00                               186,908,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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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326,716,737.07   187,908,000.00               513,624,737.07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与国开东方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包含与该商誉相关的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房地产二
级开发项目等由国开东方进行一体化管理的与商誉相关资产及其必要负债组合,该组
合的业务较为独立,具备独立现金流入能力,可将其认定为一个资产组组合,公司在
确定该资产组组合时与以前年度商誉减值测试时所确定的资产组组合一致。该资产组
组合含国开东方对下属子公司北京青龙湖国际会展有限公司的商誉。国开东方相关的
商誉已经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与银祥豆制品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包含与该商誉相关的豆制品加工及销售等由银祥
豆制品进行一体化管理的与商誉相关资产及其必要负债组合,该组合的业务较为独立,
具备独立现金流入能力,可将其认定为一个资产组组合,公司在确定该资产组组合时
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组合一致。
    与厦门银祥油脂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管理层充分考虑到企业合并所产生的协同效
应,以及资产组产生现金流入的独立性,在管理、经营决策一体化不可分割的特点,
将东方银祥的采购、销售业务一同并入商誉资产组范围,与“45万吨/年油脂业务”共
同认定为一个资产组,该组合的业务较为独立,具备独立现金流入能力,可将其认定
为一个资产组组合,公司在确定该资产组组合时与购买日所确定的资产组组合一致。
    (4)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对并购银祥豆制品及厦门银祥油脂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
试。首先计算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然后将这些相关资产组
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对于相关包含商誉的资产
组组合存在少数股东的情形,如果经测算存在商誉减值损失,则商誉减值损失应在归
属于母公司和少数股东权益之间按比例进行分摊,以确认归属于母公司的商誉减值损
失。
    公司在测算各个包含商誉的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时,采取了资产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法,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对银祥豆制品包含商誉的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采取了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的现值法。公司采取分段法对未来现金流进行预测,包括明确的预测期及永续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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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其中:明确的预测期为5年,即2023年至2027年,明确预测期之后的收益期为永续
预测期。基于谨慎性原则,管理层在明确预测期的销售收入增长率在参考历史增长率、
行业增长率、历史经营经验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永续预测期的销售收入增长率为零,
未超过本公司所在行业产品、所处行业及地区的长期平均增长率。本公司按照加权平
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得出的折现率折现后,计算出上述包含商誉的各资产组组合的可
收回金额。其中,预测可收回金额时使用的税前折现率为:9.22%。
    公司对收购银祥油脂股权形成的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采取了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法。公司采取分段法对未来现金流进行预测,包括明确的预测期
及永续预测期。其中:明确的预测期为5年,即2023年至2027年,明确预测期之后的收
益期为永续预测期。基于谨慎性原则,管理层在明确预测期的销售收入增长率在参考
历史增长率、行业增长率、历史经营经验等因素的基础上确定。永续预测期的销售收
入增长率为零,未超过本公司所在行业产品、所处行业及地区的长期平均增长率。本
公司按照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得出的折现率折现后,计算出上述包含商誉的资
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其中,预测可收回金额时使用的税前折现率为:9.57%。本公
司在预测对收购银祥油脂股权形成的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时利用了北
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同华”)出具的评估报告(中同华评报字
(2023)第010888号)的评估结果。
    本公司根据相关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历史财务数据、经营经验及对市场发展
的预期来确定预测期间的销售毛利率、销售费用率、管理费用率。基于上述假设,本
公司测算各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5)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经测试,银祥豆制品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高于相关资产组组合的
账面价值与商誉的合计数,未发生减值,无需计提减值准备。厦门银祥油脂包含商誉
的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相关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商誉的合计数,计提商
誉减值准备187,908,000.00元。
    三、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公 司 2022 年 度 计 提 信 用 减 值 损 失 226,851,033.81 元 和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89,330,188.58元,共计416,181,222.39元,计入当期损益。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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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本着审慎性原则对相关
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客观反映了公司当期资产状况,具备合理性。相关减值时点及减
值金额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和信用减值依据充分、合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
映公司当期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本报告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充分,客观反映了公司
资产现状,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报告期对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测试过程和确认金
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遵循了稳健、谨慎的会计
原则,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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