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东方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3-04-29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我们对 2022 年度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
独立意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含子公司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余额 925,970.7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50.53%。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 367,43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的 20.05%,其中,公司为控股股东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余
额 360,43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 19.67%。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其他对外担保均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执行,未发生
违规担保行为,无逾期担保情况。公司没有发生因向上述公司提供担保而遭受损失的情况,
对外担保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
独立董事:陈守东、韩方明、郑海英、金亚东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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