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东方集团监事会关于《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2023-04-29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董事会关于 2022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东
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
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大华内字
[2023]000082 号)。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出具如下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和公司董事会相关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无异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出
具的专项说明。
针对强调事项,公司已采取措施进行相关整改。监事会将持续关注整改落实
效果,加强内部审计日常检查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