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关于2023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3-04-29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3-039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减少因原材料和产成品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公司子公司东方粮仓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东方粮仓”)及其所属子公司开展菜油、菜粕、豆油、豆粕、玉米、大
豆、水稻、普通圆粒大米等品种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预计东方粮仓及其所
属子公司2023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可在上述额度内
滚动使用。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事项已经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
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资
金风险、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公司通过建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合理计划和
安排使用保证金、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检查等措施,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风
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东方粮仓为公司核心主营现代农业及健康食品产业经营主体,东方粮仓及其所属
公司经营业务包括大米加工销售、油脂及豆制品加工销售、其他农产品购销业务等,
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和
产成品价格波动造成的损失,从事套期保值交易的品种与所经营的商品或采购原材料
品种相符。
(二)交易金额和资金来源
1
东方粮仓及其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在授权有效期内,
在任一时点的资金余额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
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金额的其他货
币。以上金额在最高额度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东方粮仓及其所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场所主要为郑州商品交易所、
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品种主要包括菜油、菜粕、豆油、豆粕、玉米、大豆、水稻、
普通圆粒大米等。交易类型包括:
1、对已持有的现货库存进行卖出套期保值;
2、对已签订的固定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空
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已定价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方
向相反的套期保值;
3、对已签订的浮动价格的购销合同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原材料采购合同进行多
头套期保值、对产成品销售合同进行空头套期保值,对浮动价格贸易合同进行与合同
方向相同的套期保值;
4、根据生产经营计划,对预期采购量或预期产量进行套期保值,包括对预期原材
料采购进行多头套期保值、对预期产成品进行空头套期保值。
(四)交易期限
本次授权交易期限为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
起不超过12个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所属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相关业务不涉及关联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存在因价格波动,期货与现货的价格严重背离,从而无法达到规避
2
价格波动的风险,且由此可能产生额外的利润或者亏损。
2、流动性风险:存在因交易合约缺乏流动性,导致无法及时以合理的价格平仓的
风险。
3、资金风险:存在因行情急剧变化,可能导致未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迫平仓的
风险。
4、操作风险:相关期货业务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套期保值操作的风险。
5、信用风险:因交易对方没有办法按照约定履行合约或者直接违约,造成期货和
衍生品合约无法正常执行的风险。该风险主要存在与期货交割过程中,交易预付保证
金并由交易所担保,风险较低。
(二)风控措施
公司制定《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2021年12月修
订)》,严格控制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风险。
1、公司设立期货企业领导小组负责期货套期保值的整体决策,成员包括公司董事
长、总裁、分管业务副总裁、财务总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子公司董事长/
总裁,期货业务领导小组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进行全面控制。
2、公司建立风险测算系统应对保值头寸价格变动风险和资金风险。建立内部风险
报告制度,当期货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或发生异常波动的情况时,交易员应立即报告期
货业务领导小组。
3、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保证套期保值过程正常进行。合理选择保值月份,
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期货业务领导小组按照不同月份的实际经营情况来确定和控制
当期的套期保值量,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进行保值。
4、审慎选择期货经纪公司,合理设置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和选聘期货业务人员,严
格按照规定安排和使用期货专业人士、风险管理员,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
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5、加强内部审计监督检查,公司相关部门有权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东方
粮仓及其子公司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相关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目的为减少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带来
的风险,对控制生产成本、降低经营风险、保障经营利润等有着积极作用。公司建立
3
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控制制度,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相关子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及《企业
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
其指南,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核算和披露。
五、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相关子公司开展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原材料及产成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
于利用衍生工具减少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建立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
值管理制度》,并对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限额、品种、操作流程、风险控制等进行规定,
建立了相应的监管机制避免风险,公司从事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可控,董事会审议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公司所属子公司在额度范围内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六、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为降低原材料价格市场波动对公司
相关农产品加工、贸易业务带来的风险,有利于控制生产成本,降低对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的影响。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的相应业务操作流程和风险管控措施,遵循审慎原
则适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建立了责任追究机制,总体风险可控。我们同意公司
下属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9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