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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集团:东方集团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3-04-29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3]0010935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2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    1-9
       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3] 0010935 号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集团)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东方集团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东方集团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
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
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东方集团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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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华核字[2023] 0010935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
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东方集团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方集团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东方集团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东方集团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
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高世茂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霍耀俊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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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和《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现将东方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0 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负责组织实施其
向特定对象配售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A 股股票不超过 119,493.84 万股,发
行价格为每股 7.31 元。截至 2016 年 5 月 17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配售
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9,056.09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8,702,999,996.25 元。扣
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90,029,999.96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8,612,969,996.29 元,
已由安信证券于 2016 年 5 月 18 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哈尔滨花园支行账号为 562040100100101364 的募集资金专户 2,000,000,000.00
元;②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文化宫支行账号为 010900121310801 的募集资金专户
6,612,969,996.29 元。在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2,969,996.29 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8,610,000,000.00 元。
     截止 2016 年 5 月 18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已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0412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8,045,403,942.83 元,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余额为 628,980,000.00 元,募集资金专
户余额为人民币 65,351.35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控制和管理,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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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
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签署情况如下:
     2016 年 5 月 26 日,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哈尔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文化宫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6 年 6 月 12 日,公司、东方集团商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投
资”)、安信证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专项用于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收购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开东方”)、
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实地产”)与中国民生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公司、安信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
协议,专项用于“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B 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
“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C 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以及“丰台区
王佐镇魏各庄 A01、A02 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2016 年 7 月 20 日,国开东方与我公司、安信证券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哈尔滨文化宫支行就“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B 地块一级土地开
发项目”、“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C 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新开
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16 年 10 月 26 日,腾实地产与我公司、安信证券以及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双榆树支行(以下简称“双榆树支行”)就“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 A01、A02
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
管协议》。2016 年 12 月 21 日,腾实地产将双榆树支行专户存储的全部募集资金
及利息转账至腾实地产在民生银行什刹海 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697492030),并于 2016 年 12 月 21 日将双榆树支行专户予以注销,我公司、腾
实地产、安信证券与双榆树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
终止。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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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止日    存储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余额    方式
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文化宫支行            010900121310801      6,612,969,996.29    3,528.14   活期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花园支行     562040100100101364    2,000,000,000.00   37,742.08   活期
平安银行北京学院南路支行                11016281166007                           3,832.07   活期
民生银行什刹海支行                         697492136                               10.36    活期
民生银行什刹海支行                         697605020                            19,791.00   活期
民生银行什刹海支行                         697492030                               15.59    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文化宫支行    755920171410103                            30.06    活期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文化宫支行    755920171410606                           402.05    活期
               合 计                                         8,612,969,996.29   65,351.35
     备注: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为 6,445.01 万元。

      三、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请参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
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6 年 5 月 27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71,400.0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偿还公司和子公司银行及其他机构借款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偿还公司和子公司银行及其他机构借款部分
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偿还公司和子公司银行及其他机构借款部
分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6]003071 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
均明确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偿
还公司和子公司银行及其他机构借款的自筹资金,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于 2016 年 6 月 1 日完成。
      2、2016 年 6 月 27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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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 1,033,991,052.6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中土地及住宅开发项目部分的自筹资金。其中,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
心区 B 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置换金额 246,543,824.56 元;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
化会都核心区 C 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置换金额 461,969,198.47 元;丰台区王佐
镇魏各庄 A01、A02 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置换金额 325,478,029.61 元。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土地及住宅开发项目
部分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土地及住宅开发项目部分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6]003169 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明确发表了
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土地及住宅开发
项目部分的自筹资金,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前
述募集资金置换已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完成。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62,889.00 万元临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已将用
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62,889.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15 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2,898.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
充流动资金实际使用余额为 62,898.00 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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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2019 年 1 月,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天商”)、
先锋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山东天商置业有限公司与国开东方城镇发展投
资有限公司与先锋中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市丰台区 A01、A03、A04 地
块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关于北京市丰台区 A01、A03、A04 地块合作协议
书》”),国开东方将 A01 剩余地块项目资产跟随北京青龙湖腾实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 100%股权一并出售。上述事项已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转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06)和 2020 年 1
月 2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进展公告》 公
告编号:临 2020-001)。
     2022 年 3 月 10 日,国开东方与山东天商签署《协议书》,各方同意 2019 年
1 月签订的《关于北京市丰台区 A01、A03、A04 地块合作协议书》不再继续履
行,签署事项已分别经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
和 2022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3 月 11 日披露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签署
和解协议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24)和 2022 年 3 月 26 日披露
的《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2-031)。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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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合
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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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8,610,000,000.00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045,403,942.83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已变
                更项                                                                                                        项目达                             项目可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截至期末                                 是否
                目,含                                         本期                                                         到预定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               募集资金承诺投     截至期末承诺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金额与承诺投入金      投入进度                                 达到
                部分                                           投入                                                         可使用    本期实现的效益           否发生
    目                       资总额           入金额(1)                 入金额(2)          额的差额(3)=       (%)(4)=                               预计
                变更                                           金额                                                         状态日                             重大变
                                                                                             (2)-(1)             (2)/(1)                                效益
                (如                                                                                                          期                                 化
                有)
国开东方股      未变
                         1,860,000,000.00   1,860,000,000.00   ——   1,860,000,000.00                 0.00         100%    ——                 ——   ——     否
权收购项目        更
丰台区青龙
                                                                                                                            2023
湖国际文化
                 未变                                                                                                       年 12
会都核心区 B             1,350,000,000.00   1,350,000,000.00   ——   1,360,206,494.82        10,206,494.82      100.76%                                ——     否
                   更                                                                                                       月 31
地块一级土
                                                                                                                              日
地开发项目
丰台区青龙                                                                                                                                (备注 1)
                                                                                                                            2023
湖国际文化
                 未变                                                                                                       年 12
会都核心区 C             1,220,000,000.00   1,220,000,000.00   ——   1,228,496,445.04          8,496,445.04     100.70%                                ——     否
                   更                                                                                                       月 31
地块一级土
                                                                                                                              日
地开发项目
丰台区王佐
                                                                                                                            2023
 镇魏各庄
                 未变                                                                                                       年 12      -1,878,323.78
A01、A02 地              2,180,000,000.00   2,180,000,000.00   ——   1,596,701,002.97       -583,298,997.03      73.24%                                ——     否
                   更                                                                                                       月 31          (备注 2)
块公建混合
                                                                                                                              日
 住宅项目




                                                                          专项报告 第 7 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偿还公司和
子公司银行    未变
                      2,000,000,000.00   2,000,000,000.00   ——    2,000,000,000.00                0.00       100%     ——              ——    ——     否
及其他机构      更
  借款

   合计       ——   8,610,000,000.00    8,610,000,000.00   ——     8,045,403,942.83       -564,596,057.17       ——      ——  -1,878,323.78     ——    ——
                                                                (1)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B 地块、C 地块项目情况说明
                                                                核心区 C 南侧地块已于 2018 年度入市供应,核心区 B 地块、C 北侧地块都已具备上市条件。2022 年,北
                                                            京共 5 个批次集中供地,C 北地块于第二批次上市,但由于所处时点客户对房地产期房担忧加剧、预期悲观、
                                                            房价上涨预期减弱等因素影响,房企拿地意愿降低,C 北地块再次流拍。C 北地块临近京西棚户区改造项目范
                                                            围,作为区域内现存唯一的住宅地块,且临近规划地铁站和中央民族大学,公司将根据政府收储计划,推进 C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北地块上市并收回一级开发投资成本及收益。
                                                                (2)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 A01、A02 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情况说明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 A01、A02 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已建但未完成交房的仅剩
                                                            西阙台项目,该项目共 14 橦楼,13 橦完成竣备并取得了房产证,剩余 1 橦工程已达竣备条件,正在完善竣备
                                                            手续。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置换情况。

                                                                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62,889.00 万元临时用于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62,889.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62,898.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
                                                            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
                                                            资金实际使用余额为 62,898.00 万元。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专项报告 第 8 页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报告期内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备注 1、丰台区青龙湖国际文化会都核心区 B 地块、C 地块一级土地开发项目截止 2022 年末累计实现效益 87,587,467.4 元,本期未实现效益的原
 因为核心区 B 地块、核心区 C 北侧地块尚未入市。
 备注 2、丰台区王佐镇魏各庄 A01、A02 地块公建混合住宅项目截止 2022 年末累计实现效益 197,474,376.29 元,本期实现效益为负主要原因为本
 期实现交房的面积较少。




                                                              专项报告 第 9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