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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北制药:独立董事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20-12-03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增补第十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经审阅候选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具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证券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
之情形,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
意;我们也充分了解了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专业素养和健康
状况等情况,被提名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能力和条件;
    3、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推荐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4、经审查,我们认为谢纪刚先生具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应条件,具
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谢纪刚先生为会计专业
人士,已书面承诺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
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提请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潘广成、刘骁悍、周德敏、杨秀清、马靖昊
                                 2020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