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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北制药: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2021-01-04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 2020-086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上市公司”或“华北制
药”)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公司股东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华药集团”)所持有的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爱诺公司”)51%股权、华北制药集团动物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 (以
下简称“动保公司”)100%股权及华北牌系列商标资产;同时,公司拟非公
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2020 年 11 月 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75 号),

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7 日在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78 号)。
    一、本次交易实施进展情况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核准后,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

                                    1
的授权,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约定,积
极组织推进本次交易实施工作。鉴于目前本次交易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现将本次交易实施进展
情况公告如下:
   1、爱诺公司 51%股权过户情况

   根据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出具的《备
案通知书》((藁)登记内变核字(2020)第 7762 号)及爱诺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交易涉及的爱诺公司 51%股权过户

事宜已办理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爱诺公司 51%股权已过户至上市公
司名下。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持有爱诺公司 49%的股权。本次变更完成
后,爱诺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动保公司 100%股权过户情况
   根据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出具的《备
案通知书》((藁)登记内变核字(2020)第 7791 号)及动保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交易涉及的动保公司 100%股权过户
事宜已办理完毕。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动保公司 100%股权已过户至上市公
司名下。本次变更完成后,动保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华北牌系列商标过户情况
   2020 年 12 月 4 日,河北省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商标转让注册申
请受理通知书》,确认华药集团与华北制药双方提交的关于华北牌系列商标
中境内注册商标的转让注册商标申请及关于华北牌系列商标中尚在申请境
内商标变更商标申请人的申请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受理,商标过
户手续正在办理中。
   2020 年 12 月 4 日,河北省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商标转让注册申

                                  2
请受理通知书》,确认已经受理华药集团与华北制药双方提交的关于华北牌
系列商标中境外注册商标的商标转让申请,并上报指定国家商标主管机关,

商标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2020 年 12 月 4 日,华药集团与华北制药签署《交割确认书》,约定以
《交割确认书》签署之日作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割日。自交割日起,

标的资产的全部盈亏将由华北制药享有和承担,并且无论该等标的资产过
户及/或移交手续是否完成,于标的资产之上已现实存在或将来可能发生的
任何权利、权益、风险、损失、义务、责任、债务均由华北制药享有及承

担,有关或有债务及诉讼事项由华北制药承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北牌系列商标过户手续尚未完成,华药集团已
在《交割确认书》中承诺,华药集团将尽全力完成华北牌系列商标过户手
续。若华北牌系列商标不能全部过户至华北制药名下的,华药集团将按照
该等不能过户的商标部分的评估值(以《华北牌系列商标评估报告》中记
载的评估值为准)在商标核准机关作出不予过户的决定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以现金方式全额补偿华北制药。
   本次交易资产交割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5 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交
割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83 号)
   4、其他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北制药已按照《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向华药集团支付部分现金对价。
   华药集团与华北牌系列商标的被许可使用人已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商
标使用许可合同>解除协议》,约定自许可商标变更手续全部办理完成之日

                                 3
起解除其与被许可使用人就华药集团持有的许可商标许可事宜签署且届时
正在履行的全部《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华北制药已按协议约定聘请审计机构开展专项交割审计工作。
   二、本次交易后续事宜
   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包括:

   1、华药集团尚需配合上市公司将华北牌系列商标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
   2、上市公司尚需按照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的具体约定向交易对方发行股
份以及支付部分现金对价,并就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手续,同时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申请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上市事宜。
   3、中国证监会已核准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5,000 万元,上市公司将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择机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配套资金,并就向认购方发行的股份办理新增股份登记和上市手续。但
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4、上市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变更事宜向
主管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5、上市公司将根据专项交割审计结果执行《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关于期间损益归属的有关约定。
   6、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尚需继续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协议、承诺事项。
   7、上市公司尚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
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目前,公司与交易对方正积极推进本次交易实施的相关工作,包
括但不限于推进华北牌系列商标过户手续的办理和股份发行资料准备等。
   公司将加紧落实本次交易的后续工作,并将根据法律规定每 30 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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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次本次交易实施进展情况至实施完毕。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
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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