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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北制药: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5-27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公司股东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华北
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51%股权、华北制药集团动物保健品有限责任

公司 100%股权及华北牌系列商标资产;同时,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华北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我们作为公司独
立董事,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及立场,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公司本次交易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符合本次交易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本

次交易的顺利推进和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不存在
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延期相关议案过程
中,关联董事均已经依法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方式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我们同意《关于延长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延
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的议案》,并同意将
相关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潘广成、刘骁悍、周德敏、杨秀清、谢纪刚
                             2021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