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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北制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2022-04-28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资料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等规定,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尽职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
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为独立董事谢纪刚
先生,成员为独立董事潘广成先生、刘骁悍先生、周德敏先
生、杨秀清女士和董事曹尧先生。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马靖昊先生因个人原因,
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经2021年
4月27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
补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增补谢纪刚先生
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对此已进行
公告。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具
体如下:
       2021年1月29日,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时召开第一次
会议,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2020年的年报审计计划、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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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总结及计划,审计委员会成员就所关注的公司经营
事项、业绩预告及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询问,要求
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在审计过程中随
时进行沟通。
       2021年4月26日,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2020年度初步
审计意见后召开第二次会议,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事项
进行了沟通,并就公司财务报表发表了意见。
       2021年4月2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从事2020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报
告,并向董事会提交了确定公司2020年度审计费用及2021年
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1 年 8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四次会议,按
规定对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
员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 2021 年上半年经营成果及期末财务状况,符合
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1、审计委员会在 2021 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按照
《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保持与年审会计师持
续沟通,积极履行职责。
       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时,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
了审计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确定了具体审计事项和时间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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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并要求审计机构严格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
要求开展审计工作。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
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年
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
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
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认为公司财务
会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且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内
部控制。同意将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评估并认可中天运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认为其在为
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中,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
则》的规定,严谨、客观、公允、独立的履行了审计职责,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
会计师事务所从事 2021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报告和确定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审计机构的建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公司已设立了审计部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工
作在审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独立开展,并按时向审计委员
会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
审查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审阅了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整改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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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以及管理建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审计委员会一致认为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体系健全,梳理流程,规范程序,能够
加强自身建设,能够有效开展审计工作,能够就内审中发现
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和各项
制度的持续改进和有效执行。
      (三)指导和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工作
      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和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
为以上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如实反映了公司的真实情
况,同意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
      四、总体评价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
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
职能,保障了年度审计、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
行,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