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 2022-042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诺公司”)、华北 制药集团动物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动保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泰公司”)、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药国际”), 以上四家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胜公司”)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爱诺公司、动保公司、先 泰公司、华胜公司的担保金额分别为 5,000 万元、1,000 万元、1,000 万元、1,000 万 元及为华药国际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20,000 万元。截 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爱诺公司、动保公司、先泰公司、华胜公司提供的担保 余额分别为 5,000 万元、1,000 万元、42,500 万元、16,080 万元以及公司为华药国际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3,000 万元。(均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为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人民币 9,000 万元,截止公告日该借款已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爱诺公司、动保公司、先泰公司、华胜公司 2022 年 7 月,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爱诺公 司、动保公司、先泰公司及华胜公司在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1 (以下简称“沧州银行石家庄分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 行(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石家庄分行”)开展的贷款业务提供了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提供担保前 本次提供担保后 序 被担保对 担保金 债权人 担保方式 担保余 剩余可用 担保余 剩余可用 号 象 额 额 担保额度 额 担保额度 沧州银行石家 连带责任保证 4,000 庄分行 1 爱诺公司 0 10,000 5,000 5,000 天津银行石家 连带责任保证 1,000 庄分行 天津银行石家 2 动保公司 连带责任保证 1,000 0 15,000 1,000 14,000 庄分行 天津银行石家 3 先泰公司 连带责任保证 1,000 41,500 8,500 42,500 7,500 庄分行 天津银行石家 4 华胜公司 连带责任保证 1,000 15,080 4,920 16,080 3,920 庄分行 (二)华药国际 同月,公司为华药国际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 下简称“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以 下简称“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开展的贷款业务提供了最高额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提供担保前 本次提供担保后 序 被担保对 最高债 债权人 担保方式 担保余 剩余可用 担保余 剩余可用 号 象 权额 额 担保额度 额 担保额度 光大银行石家 连带责任保证 15,000 庄分行 1 华药国际 3,000 22,000 23,000 2,000 交通银行河北 连带责任保证 5,000 省分行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担保事宜的 议案》,同意公司计划对子公司及外部担保总额不超过 391,500 万元,其 中为爱诺公司、动保公司、先泰公司、华胜公司、华药国际分别提供担保 2 不超过 1 亿元、1.5 亿元、5 亿元、2 亿元、2.5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2022 年 6 月 2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时公告。 上述担保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计总额度内且在对爱诺 公司、动保公司、先泰公司、华胜公司、华药国际提供的担保额度内,无 需再次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2601702681W 成立时间:1996 年 03 月 29 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程俊山 注册资本:人民币 66,605,600.09 元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农药(危险化学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制品 除外)、兽药(生产品种及有效期以批准证书核定为准);开发、生产、 销售水溶肥、微(中)量肥、生物有机肥、微生物制剂(以上项目禁止类、 限制类除外;需相关部门审批的,未经许可不得经营);化肥、有机肥的 批发;自营或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的销售; 兽药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爱诺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财务指标(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3,287.07 54,278.14 负债总额 27,537.45 27,921.04 3 净资产 25,749.62 26,357.10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1-3 月 财务指标(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8,201.89 12,514.30 净利润 3,650.41 569.25 2、公司名称:华北制药集团动物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23600848XG 成立时间:2002 年 12 月 09 日 注册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路 11 号 法定代表人:康彦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5,068,900 元 经营范围:兽药、宠物用品、宠物食品、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的生产、 销售;畜牧机械设备、未经加工的初级农产品、预包装食品、饲料的销售; 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 含前置审批及政府禁止、限制事项);检验检疫服务;兽医服务、宠物服 务(凭许可证经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 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动保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财务指标(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567.90 27,943.79 负债总额 17,735.24 17,383.64 净资产 6,832.66 10,560.14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1-3 月 财务指标(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779.06 6,017.97 4 净利润 1,221.04 220.60 3、公司名称: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2601453929N 成立时间:1997 年 04 月 17 日 注册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路 20 号 法定代表人:黄国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8,689,520 元 经营范围: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粉针剂(青霉素类)、片剂(青霉 素类)、颗粒剂(青霉素类)、硬胶囊剂(青霉素类)、原料药、无菌原 料药、医药中间体、药用辅料、包装容器的生产、销售(不含前置审批及 政府禁止、限制事项);医药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推广;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 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权结构:先泰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财务指标(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2,117.51 94,883.11 负债总额 62,050.91 64,285.66 净资产 30,066.60 30,597.45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1-3 月 财务指标(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3,626.91 10,965.56 净利润 3,308.58 528.00 4、公司名称: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2601702614Y 5 成立时间:1995 年 05 月 04 日 注册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程启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237,475,100 元 经营范围:生产无菌原料药、原料药(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展开经营范 围);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的销售;医药咨询服务;药品的研发服务、技 术咨询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 物及技术除外);农药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华胜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 52.2611%,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7.7389%。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财务指标(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9,107.01 100,243.52 负债总额 44,432.23 44,712.52 净资产 54,674.78 55,531.00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1-3 月 财务指标(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1,711.42 8,569.91 净利润 3,800.47 779.02 5、公司名称: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1043215547 成立时间:1998 年 01 月 21 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 217-1 号 法定代表人:王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4,922,000 元 6 经营范围:医药批发(具体项目以《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为准); 医疗器械的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 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玻璃制品、粮食、化妆品、办公用品、劳保用 品、日用百货、服装、建筑材料、通讯器材、塑橡制品、家用电器、体育 用品、户外用品、计算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汽车、汽车配件、家具、五金、 仪器仪表、焦炭、矿石、重油、焦油、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法 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亚麻籽、粘鼠板器械(法 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消杀用品、纺织品的销售; 预包装食品的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 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 销售);仓储服务(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除外);普通货运、 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粮食收购;化肥批发;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医疗器械租赁服务;兽药制剂、兽用原料药的销售;食品添加剂、饲料添 加剂的销售(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房屋、场 地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华药国际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财务指标(万元)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4,801.46 71,583.33 负债总额 50,985.28 47,563.26 净资产 23,816.17 24,020.07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1-3 月 财务指标(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2,729.29 38,426.57 净利润 265.90 203.90 7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是否 被担 其他股东 序 合同 保证方 存在 保对 债权人 保证金额 保证范围 保证期间 是否提供 号 名称 式 反担 象 担保 保 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复 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 沧州银行石 保证 4,000 万 连带责 贷款人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实际费用 自主合同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否 否 家庄分行 合同 元 任保证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爱诺 差旅费等)。 1 公司 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天津银行石 保证 1,000 万 连带责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否 否 家庄分行 合同 元 任保证 年。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差旅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动保 天津银行石 保证 1,000 万 连带责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2 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否 否 公司 家庄分行 合同 元 任保证 年。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差旅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先泰 天津银行石 保证 1,000 万 连带责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3 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否 否 公司 家庄分行 合同 元 任保证 年。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差旅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华胜 天津银行石 保证 1,000 万 连带责 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4 否 否 公司 家庄分行 合同 元 任保证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年。 8 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差旅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 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 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 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 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 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 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 最高 最高债权 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 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 光大银行石 额保 连带责 额 15,000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 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 否 否 家庄分行 证合 任保证 万元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 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 同 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 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 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 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华药 5 三年。 国际 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 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 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 全 部 主 合 同 项 下 主 债 权本 金 及 利 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 最高债权 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 交通银行河 保证 连带责 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 额 5,000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 否 否 北省分行 合同 任保证 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 万元 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 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 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 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他费用。 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 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 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9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分别为爱诺公司、动保公司、先泰公司、华胜公司、华药国 际提供担保事宜是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其 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爱诺公司、动保公司、先 泰公司、华胜公司、华药国际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1.44%、62.21%、67.75%、 44.60%、66.44%,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计总额度内 且在对爱诺公司、动保公司、先泰公司、华胜公司、华药国际提供的担保 额度内。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 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2022 年 6 月 2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时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62,728.12万 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43.17%,其中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43,728.12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归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40.05%;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 额为10,000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 1.64%;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为9,000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 10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1.48%。 公司为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9,000.00万元,截止报告日 该借款已逾期。2010年公司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和平支行”)起诉石家庄焦 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化集团”)及本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 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2010]冀民二初字第3号),判决焦化集团于判决生 效后10日内偿还工行和平支行货款18,190.00万元及利息358.5万元(利息 已计算至2009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以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 计算至给付之日),同时判决公司作为保证人对焦化集团借款中的5800万 元本金及相应利息(237.51万元)承担连带责任,详见公司2010年12月24 日临2010-018号公告。工行和平支行在诉讼过程中采取了诉中保全措施, 已查封焦化集团1170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按照石家庄市退市进郊企业有 关土地收储办法和石家庄市开发区标准地价估算,被查封土地价值在8亿元 左右。工行和平支行于2014年12月26日,将相应债权及担保权利整体转让 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华融公司”)和 河北国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傲公司”)。华融公司和国傲公司受 让标的债权后又与石家庄宝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德集团”) 签订了编号为河北营业03140065-2号、债转20150123号债权转让协议,将 标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宝德集团,该公司为石家庄市国资委全资子公 司,宝德集团成为上述债权的合法权利人。 2015年5月29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1)冀执字第2-6号执 行裁定书,将申请执行人工行和平支行变更为石家庄宝德投资有限公司。 11 石家庄宝德投资有限公司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本案,河北 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裁定本案中止执行。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根据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焦化集团的股东分别为石家庄城市更新集团有 限公司和河北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中石家庄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 司(实际控制人为石家庄市国资委)持股比例为64%,河北宝通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6%。 鉴于上述情况,焦化集团被查封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价值高于焦化集 团的全部债务,公司的连带保证责任在焦化集团有能力履行其全部债务, 且目前焦化集团为石家庄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风险较小, 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 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