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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北制药: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8-03  

                        证券代码:600812            股票简称:华北制药            编号:临 2022-042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诺公司”)、华北
制药集团动物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动保公司”)、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泰公司”)、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药国际”),
以上四家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胜公司”)系
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为爱诺公司、动保公司、先
泰公司、华胜公司的担保金额分别为 5,000 万元、1,000 万元、1,000 万元、1,000 万
元及为华药国际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20,000 万元。截
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爱诺公司、动保公司、先泰公司、华胜公司提供的担保
余额分别为 5,000 万元、1,000 万元、42,500 万元、16,080 万元以及公司为华药国际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3,000 万元。(均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为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人民币
9,000 万元,截止公告日该借款已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爱诺公司、动保公司、先泰公司、华胜公司
    2022 年 7 月,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爱诺公
司、动保公司、先泰公司及华胜公司在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1
     (以下简称“沧州银行石家庄分行”)、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
     行(以下简称“天津银行石家庄分行”)开展的贷款业务提供了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提供担保前        本次提供担保后
序    被担保对                                   担保金
                   债权人         担保方式                   担保余    剩余可用    担保余   剩余可用
号      象                                         额
                                                               额      担保额度      额     担保额度
                 沧州银行石家
                                 连带责任保证    4,000
                   庄分行
1     爱诺公司                                                 0       10,000      5,000     5,000
                 天津银行石家
                                 连带责任保证    1,000
                   庄分行
                 天津银行石家
2     动保公司                   连带责任保证    1,000         0       15,000      1,000     14,000
                   庄分行
                 天津银行石家
3     先泰公司                   连带责任保证    1,000       41,500     8,500      42,500    7,500
                   庄分行
                 天津银行石家
4     华胜公司                   连带责任保证    1,000       15,080     4,920      16,080    3,920
                   庄分行

         (二)华药国际
         同月,公司为华药国际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
     下简称“光大银行石家庄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以
     下简称“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开展的贷款业务提供了最高额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提供担保前        本次提供担保后
序    被担保对                                    最高债
                     债权人        担保方式                   担保余    剩余可用   担保余   剩余可用
号      象                                        权额
                                                                额      担保额度     额     担保额度
                  光大银行石家
                                  连带责任保证    15,000
                    庄分行
1     华药国际                                                3,000      22,000    23,000    2,000
                  交通银行河北
                                  连带责任保证       5,000
                    省分行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2022 年 6 月 27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担保事宜的
     议案》,同意公司计划对子公司及外部担保总额不超过 391,500 万元,其
     中为爱诺公司、动保公司、先泰公司、华胜公司、华药国际分别提供担保

                                                 2
不超过 1 亿元、1.5 亿元、5 亿元、2 亿元、2.5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2022 年 6 月 2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时公告。
    上述担保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计总额度内且在对爱诺
公司、动保公司、先泰公司、华胜公司、华药国际提供的担保额度内,无
需再次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北制药集团爱诺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2601702681W
    成立时间:1996 年 03 月 29 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程俊山
    注册资本:人民币 66,605,600.09 元
    经营范围:开发、生产、销售农药(危险化学品及第一类易制毒制品
除外)、兽药(生产品种及有效期以批准证书核定为准);开发、生产、
销售水溶肥、微(中)量肥、生物有机肥、微生物制剂(以上项目禁止类、
限制类除外;需相关部门审批的,未经许可不得经营);化肥、有机肥的
批发;自营或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的销售;
兽药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爱诺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财务指标(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3,287.07            54,278.14
          负债总额           27,537.45            27,921.04
                                     3
           净资产            25,749.62            26,357.10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1-3 月
      财务指标(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8,201.89            12,514.30
           净利润            3,650.41               569.25

    2、公司名称:华北制药集团动物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0023600848XG
    成立时间:2002 年 12 月 09 日
    注册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路 11 号
    法定代表人:康彦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5,068,900 元
    经营范围:兽药、宠物用品、宠物食品、混合型饲料添加剂的生产、
销售;畜牧机械设备、未经加工的初级农产品、预包装食品、饲料的销售;
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的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不
含前置审批及政府禁止、限制事项);检验检疫服务;兽医服务、宠物服
务(凭许可证经营);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
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动保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财务指标(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4,567.90            27,943.79
          负债总额           17,735.24            17,383.64
           净资产            6,832.66             10,560.14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1-3 月
      财务指标(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3,779.06             6,017.97

                                     4
            净利润            1,221.04               220.60

    3、公司名称:华北制药集团先泰药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2601453929N
    成立时间:1997 年 04 月 17 日
    注册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路 20 号
    法定代表人:黄国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8,689,520 元
    经营范围: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粉针剂(青霉素类)、片剂(青霉
素类)、颗粒剂(青霉素类)、硬胶囊剂(青霉素类)、原料药、无菌原
料药、医药中间体、药用辅料、包装容器的生产、销售(不含前置审批及
政府禁止、限制事项);医药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技术推广;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
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股权结构:先泰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财务指标(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2,117.51            94,883.11
           负债总额           62,050.91            64,285.66
            净资产            30,066.60            30,597.45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1-3 月
       财务指标(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03,626.91            10,965.56
            净利润            3,308.58               528.00

    4、公司名称:华北制药华胜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82601702614Y

                                      5
    成立时间:1995 年 05 月 04 日
    注册地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程启东
    注册资本:人民币 237,475,100 元
    经营范围:生产无菌原料药、原料药(凭药品生产许可证展开经营范
围);医药中间体、原料药的销售;医药咨询服务;药品的研发服务、技
术咨询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
物及技术除外);农药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华胜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 52.2611%,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7.7389%。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财务指标(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99,107.01             100,243.52
          负债总额           44,432.23             44,712.52
           净资产            54,674.78             55,531.00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1-3 月
      财务指标(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1,711.42              8,569.91
           净利润            3,800.47                779.02

    5、公司名称:华药国际医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0001043215547
    成立时间:1998 年 01 月 21 日
    注册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和平东路 217-1 号
    法定代表人:王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4,922,000 元

                                     6
    经营范围:医药批发(具体项目以《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定范围为准);
医疗器械的销售;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
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玻璃制品、粮食、化妆品、办公用品、劳保用
品、日用百货、服装、建筑材料、通讯器材、塑橡制品、家用电器、体育
用品、户外用品、计算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汽车、汽车配件、家具、五金、
仪器仪表、焦炭、矿石、重油、焦油、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化工产品(法
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亚麻籽、粘鼠板器械(法
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消杀用品、纺织品的销售;
预包装食品的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
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
销售);仓储服务(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除外);普通货运、
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粮食收购;化肥批发;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医疗器械租赁服务;兽药制剂、兽用原料药的销售;食品添加剂、饲料添
加剂的销售(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需审批的除外);房屋、场
地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华药国际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
      财务指标(万元)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74,801.46            71,583.33
          负债总额           50,985.28            47,563.26
           净资产            23,816.17            24,020.07
                             2021 年度         2022 年度 1-3 月
      财务指标(万元)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2,729.29            38,426.57
           净利润              265.90               203.90




                                     7
        三、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是否
     被担                                                                                                                 其他股东
序                       合同              保证方                                                                                    存在
     保对    债权人             保证金额                       保证范围                           保证期间                是否提供
号                       名称                式                                                                                      反担
       象                                                                                                                   担保
                                                                                                                                       保
                                                    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复
                                                    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
            沧州银行石   保证   4,000 万   连带责
                                                    贷款人为实现债权发生的实际费用   自主合同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否       否
              家庄分行   合同      元      任保证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爱诺                                           差旅费等)。
1
     公司                                           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天津银行石   保证   1,000 万   连带责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否       否
              家庄分行   合同      元      任保证                                    年。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差旅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动保   天津银行石   保证   1,000 万   连带责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2                                                   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否       否
     公司     家庄分行   合同      元      任保证                                    年。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差旅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先泰   天津银行石   保证   1,000 万   连带责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3                                                   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否       否
     公司     家庄分行   合同      元      任保证                                    年。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差旅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华胜   天津银行石   保证   1,000 万   连带责   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罚   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4                                                                                                                            否       否
     公司     家庄分行   合同      元      任保证   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年。

                                                                    8
                                                    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
                                                    差旅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
                                                                                               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
                                                                                               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
                                                    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             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因法律规
                                                    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             定或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事
                        最高
                               最高债权             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             件发生而导致债务提前到期,保证期间
           光大银行石   额保               连带责
                               额 15,000            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             为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保证人同意   否   否
             家庄分行   证合               任保证
                                  万元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            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
                          同
                                                    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             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如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项下债务分
                                                                                               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
                                                                                               均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华药
5                                                                                              三年。
    国际
                                                                                               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
                                                                                               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
                                                                                               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
                                                    全 部 主 合 同 项 下 主 债 权本 金 及 利
                                                                                               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
                                                    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
                                                                                               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
                               最高债权             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
           交通银行河   保证               连带责                                              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
                               额 5,000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                                                  否   否
             北省分行   合同               任保证                                              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
                                 万元               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
                                                                                               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
                                                    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
                                                                                               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他费用。
                                                                                               止。债权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
                                                                                               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
                                                                                               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9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分别为爱诺公司、动保公司、先泰公司、华胜公司、华药国

际提供担保事宜是为满足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其

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截止 2022 年 3 月 31 日,爱诺公司、动保公司、先

泰公司、华胜公司、华药国际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1.44%、62.21%、67.75%、

44.60%、66.44%,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计总额度内

且在对爱诺公司、动保公司、先泰公司、华胜公司、华药国际提供的担保

额度内。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

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2022 年 6 月 2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临时公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62,728.12万

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43.17%,其中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243,728.12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归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40.05%;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总

额为10,000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

1.64%;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为9,000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归属

                                  10
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资产的1.48%。

    公司为石家庄焦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担保9,000.00万元,截止报告日

该借款已逾期。2010年公司收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和平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和平支行”)起诉石家庄焦

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焦化集团”)及本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

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2010]冀民二初字第3号),判决焦化集团于判决生

效后10日内偿还工行和平支行货款18,190.00万元及利息358.5万元(利息

已计算至2009年12月31日,2009年12月31日以后的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

计算至给付之日),同时判决公司作为保证人对焦化集团借款中的5800万

元本金及相应利息(237.51万元)承担连带责任,详见公司2010年12月24

日临2010-018号公告。工行和平支行在诉讼过程中采取了诉中保全措施,

已查封焦化集团1170亩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按照石家庄市退市进郊企业有

关土地收储办法和石家庄市开发区标准地价估算,被查封土地价值在8亿元

左右。工行和平支行于2014年12月26日,将相应债权及担保权利整体转让

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华融公司”)和

河北国傲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傲公司”)。华融公司和国傲公司受

让标的债权后又与石家庄宝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德集团”)

签订了编号为河北营业03140065-2号、债转20150123号债权转让协议,将

标的债权及担保权利转让给宝德集团,该公司为石家庄市国资委全资子公

司,宝德集团成为上述债权的合法权利人。

    2015年5月29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11)冀执字第2-6号执

行裁定书,将申请执行人工行和平支行变更为石家庄宝德投资有限公司。

                               11
石家庄宝德投资有限公司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中止执行本案,河北

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裁定本案中止执行。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根据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焦化集团的股东分别为石家庄城市更新集团有

限公司和河北宝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中石家庄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

司(实际控制人为石家庄市国资委)持股比例为64%,河北宝通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6%。

    鉴于上述情况,焦化集团被查封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的价值高于焦化集

团的全部债务,公司的连带保证责任在焦化集团有能力履行其全部债务,

且目前焦化集团为石家庄城市更新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风险较小,

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特此公告。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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