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资料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关于2022年度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 2022 年度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 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坏账 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公司计提坏账准备。 独立董事:潘广成、刘骁悍、周德敏、谢纪刚、柴振国 2023年1月30日 华北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