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解百: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公告2014-04-23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14-007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协议受让方式购买信托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自款项支付之日起 12 个月(含)。
一、委托理财概述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杭州解百”)于 2014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委托理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 2014 年 3 月 12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编号为
临 2014-004 号的公司公告)。根据该项决议,公司、杭州解百兰溪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解百兰溪公司”)以及杭州解百灵隐购物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解百
灵隐公司”)分别使用人民币 4,500 万元、200 万元和 300 万元,合计共为 5,000 万元
资金向杭州热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热联集团”)协议受让杭州工商信
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工信”)发行的“杭工信昆仑西房九堡项目集合资金
信托计划” (以下简称“杭工信昆仑西房九堡项目计划”)产品,持有期限为 12 个月
(含)。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署日期:自本公告发布后五日内。
2、协议各主体名称:杭州解百、解百兰溪公司、解百灵隐公司;杭州热联集团;
杭工信。
3、委托理财目的:在不影响正常经营需要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
资产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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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委托理财品种及涉及金额:购买信托产品;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11%。
(二)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之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之内,并已经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委托理财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已对本次转让方的基本情况,信托产品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和信用评级及履约
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基本情况如下:
1、协议转让方名称:杭州热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 167 号
法定代表人:聂忠海
注册资本:5 亿元。
主营业务:批发、零售:煤碳,有色金属,钢铁原料及制品,化工原料等。
2、信托产品发行人名称: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及办公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迪凯国际中心 41 层。
法定代表人:虞利明。
注册资本:5 亿元。
主营业务:信托业务。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杭工信的控股股东为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另
有摩根士丹利国际控股公司、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股东。
3、信托产品发行人最近三年业务发展状况:根据杭工信 2010~2012 年的年报摘
要显示:其主要指标:营业收入分别为 32,685 万元、39,839 万元和 52,175 万元;净利
润分别为 16,030 万元、18,066 万元和 24,192 万元;净资产分别为 76,762 万元、84,082
万元和 97,700 万元。(注:杭工信 2013 年年报尚未披露。)
截至目前,由杭工信募集发售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除正常存续的之外,均已正常
清算兑付。
4、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杭州热联集团、杭工信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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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杭工信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2 年末,资产总额:115,320 万元;净
资产:97,700 万元;营业收入:52,175 万元;净利润:24,192 万元。
三、委托理财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说明
1、资金来源: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2、理财期限:自资金实际支付之日起 12 个月(含)。
3、预期年收益率:11%/年。
(二)产品说明
1、产品名称:杭工信昆仑西房九堡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2、发行人/受托人/管理人: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3、资金投资方向:用于合作开发位于杭州市九堡片区(江干区科技园北区快 R21-5
地块)的土地出让面积为 62,475 平方米的住宅建设地块的房地产项目。
4、产品类型:杭工信昆仑西房九堡项目计划。
5、预期年收益率:产品目标收益率 11%/年。
6、产品收益起算日:自资金实际支付之日起计算。
7、产品利益分配及转让:受益人的基本信托利益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每两个信
托季度分配一次,受益人的最后一次基本信托利益分配与最后一次信托财产分配同时
进行;在信托计划存续期间,受益人可向合格投资者转让其持有的信托受益权。
8、协议受让方式购买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整。
(三)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影响
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通过适度开展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
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提高现金资产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全
体股东利益。
(四)风险及风险控制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委托理财的审批和执行程序,
确保委托理财事项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公司委托理财着重考虑收益和风险是否匹
配,把资金安全放在第一位,将及时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确保理财资金到
期收回。
(五)公司委托理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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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本公告披露日前的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委托理财金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截至 2014 年 3 月,公司已按约全额收回本金及收益,共计为 72,617,572.23 元。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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