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解百: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公告2014-12-13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临 2014-035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财务资助对象: 杭州解百义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金额:人民币 1,300 万元。
●期限:自款项支付之日起 1 年(含)。
●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一、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概述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解百”、“公司”)拟向控股子公司
杭州解百义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义乌商贸”)提供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300 万元的借款,借款资金来源为本公司自有资金,借款费用将按同期银行贷款利
率计算。
由于义乌商贸其他持股 10%以上的股东未同步进行财务资助,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之相关规
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14 年 12 月 1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
议,全体董事共 9 名出席会议,关联董事周自力、朱尔为、张恩、谢雅芳回避表决,
其余 5 名非关联董事全票同意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审
批权限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财务资助的主要情况
1、财务资助金额及期限
在不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本公司拟向义乌商贸提供总额度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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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 1,300 万元的借款。财务资助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根据义
乌商贸的实际经营需要给付,还款期限自款项支付之日起 1 年内(含)清偿。
2、资金主要用途
本公司向义乌商贸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仅限其用于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
金。
3、借款利率
公司将按资金实际使用时间及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义乌商贸收取资金占用费。
三、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其股东情况
1、义乌商贸基本情况
义乌商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杭州解百持有义乌商贸 55%的股份,截
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义乌商贸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6,180.20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
币 5,323.70 万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856.50 万元。2013 年度义乌商贸实现营业收入
17,264.24 万元,净利润 146.73 万元。自 2013 年以来,义乌商贸经营情况逐步好转,
并扭亏为盈。
2、义乌商贸的其他股东情况
(1)义乌市市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义乌商贸 30%的股权,法定代表人:吴波成,注册地址:义乌市稠城街道
福田路 105 号海洋商务写字楼 15 楼,注册资本人民币 7,833.77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
市场建设开发;建筑设计;建筑五金、建材、装潢材料批发、零售等。
(2)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义乌商贸 15%的股权,法定代表人:应雪林,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庆
春路 149-3 号 5-8 楼,注册资本人民 9 亿元,主要经营范围:市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经
营、管理、实业投资。
四、该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义乌商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是有助于该公司降低经营成本,提升经济
效益。该公司为杭州解百的主要控股子公司之一,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
且该公司目前的经营基本稳定,因此公司对其的财务资助风险不大。
五、前 12 个月的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公司累计向义乌商贸提供的借款发生额为人民币 1,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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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借款已按约全部收回。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义乌商贸提供的借款余额为 0
元。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义乌商贸进行财务资助,该公司的其他持股 10%以上股东
未同步进行资助,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义乌商贸进行
财务资助有助于该公司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
我们表示同意。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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