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公告编号:2017-006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 赢,不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及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童民强、周自力、俞勇、谢雅 芳、任海锋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 4 名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发 表了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的意见:我们对公司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予以确认, 对预计的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表示同意。公司《关于确认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及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 需,关联交易涉及的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损 害公司与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审计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公司《关于确认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所需,关联交易 涉及的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符合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因此,对该议案予 以同意。 1 (二)2016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1、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16 年度 公司日常关联预计和实际发生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2016 年度预计金 2016 年度实际发 差异较大的原因 别 额 生金额 向关联人销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 130,000,000.00 80,447,706.36 因市场因素,销售下降。 售商品、货物 向关联人采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 751,815.42 因市场因素,销售下降。 购商品 浙江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 1,500,000.00 467,833.32 因市场因素,销售下降。 向关联人出 杭州商务策划中心 100,000.00 97,142.86 不适用 租场地 杭州天元大厦有限公司 1,000,000.00 0.00 因交易对方不再开展此 项业务,故未发生。 向关联人采 南光(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160,000.00 102,351.24 因市场原因,销售低于预 购商品、货物 期。 合 计 134,760,000.00 81,866,849.20 2、2016 年度因经营业务所需,除年度预计之外,还发生如下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16 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货物 杭州商务策划中心 41,702.30 杭州商旅乐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2,023,920.88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司 5,981,319.49 杭州全程国际健康医疗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1,172,551.41 杭州全程商业零售有限公司 380,073.25 向关联人出租场地 杭州全程商业零售有限公司 126,126.13 合 计 9,725,693.46 以上第 1、第 2 所述合计,2016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91,592,542.66 元。 (三)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 关联人 2017 年度预计 占同 本年年初至 上年实际发生 占同类 本次预计 类别 金额 类业 披露日与关 金额 业务比 金额与上 务比 联人累计已 例(%) 年实际发 例 发生的金额 生金额差 (%) 异较大的 原因 2 向关联人 杭州联华华商 不适用 90,000,000.00 1.60 20,752,221.63 80,447,706.36 1.53 销 售 商 集团有限公司 品、货物 杭州全程商业 新发生业 6,000,000.00 0.11 0.00 0.00 0.00 零售有限公司 务。 向关联人 杭州联华华商 不适用 800,000.00 0.02 133,539.94 751,815.42 0.02 采购商品 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世纪联华 不适用 500,000.00 0.01 87,672.33 467,833.32 0.01 超市有限公司 杭州商务策划 不适用 50,000 0.001 5,000.00 41,702.30 0.001 中心 杭州商旅乐之 不适用 餐饮管理有限 2,200,000 0.05 719,277.72 2,023,920.88 0.05 公司 向关联人 杭州商务策划 不适用 95,300 0.002 22,857.14 97,142.86 0.002 出租场地 中心 向关联人 杭州全程商业 新发生业 1,110,000 0.58 189,200.00 126,126.13 0.08 租赁场地 零售有限公司 务。 向关联人 杭州全程国际 新发生业 提供劳务 健康医疗管理 1,850,000 0.72 0.00 1,172,551.41 0.48 务。 中心有限公司 杭州全程商业 新发生业 2,680,000 1.04 614,775.18 380,073.25 0.16 零售有限公司 务。 合 计 105,285,300.00 22,524,543.94 85,508,871.93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庆春路 86 号;法定代表人:张慧勤;注册资本:12,050 万 元;主要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等;批发、 零售:日用百货、农副产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等。 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杭州市商贸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杭州商旅”)之参股企业,持有其 25.394%的股权,并且,杭州商旅的 董事、副总经理朱一民在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以下简称“上交所关联交易指引”)的相关规定, 为公司的关联方。 2、浙江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 2 号;法定代表人:张慧勤;注册资本:5,000 万 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百货、针纺织品、珠宝饰品、五金交电等。 3 浙江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是杭州联华华商集团有限公司控股 90%的企业,并 且,是杭州商旅之参股企业,持有其 9.20%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3、杭州商务策划中心 住所:下城区武林广场 1 号;法定代表人:吴建华;注册资本:50 万元;主要 经营范围:提供展览服务,公关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广告等。 杭州商务策划中心是杭州商旅之全资子公司杭州天元大厦有限公司投资的全资 子公司,根据上交所关联交易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4、杭州商旅乐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城区庆春路 149-3 号 8 楼 810 室;法定代表人:许雷;注册资本:50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服务:餐饮管理,物业管理,实业投资,设计、制作、代理 国内广告等;批发、零售:服装,鞋帽,日用百货等。 杭州商旅乐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是杭州商旅之全资子公司杭州商旅进出口贸易 有限公司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交所关联交易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 方。 5、杭州全程商业零售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景昙路 9 号西子国际中心地下一层东南区、地上 101-501 室;法定代表人:郑津;注册资本:50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日用百 货,针纺织品,服装,五金交电,金银饰品等;零售:预包装食品、酒类等。 杭州全程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参股 40%的联营企业杭州百大置业有限公 司之全资子公司,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郑津女士过去十二个月内 曾任杭州解百副总经理,根据上交所关联交易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6、杭州全程国际健康医疗管理中心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景昙路 9 号西子国际中心 A 座 1505 室;法定代表人:毕铃; 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主要经营范围:服务:医院管理咨询(不含诊疗活动), 非医疗性健康管理咨询(需行医许可证的除外),经济信息咨询,投资管理,医疗科 技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批发、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健身器材、日用百货 等。 杭州全程国际健康医疗管理中心有限公司是杭州大厦有限公司参股 45%的联营 4 企业,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毕铃女士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根 据上交所关联交易指引的相关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7、履约能力 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经营所需,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 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履约能力较强,交易不会 给公司带来风险或形成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和公正的总体原则,具体 的定价方法为:按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货物,以及采购商品原则上每月 结算一次;向关联人出租经营场地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向关联人承租场地原则上 每季度结算一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百货商品的购买、销售,以及经 营场地的租赁或提供劳务,均基于正常经营活动需要而产生,交易行为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不会损害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 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五、备查文件 1、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确认 201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