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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州解百: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600814                证券简称:杭州解百                编号:2019-017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以现场
会议方式在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 208 号坤和中心 37 楼南会议室召开了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
议应参加监事 4 人,实际参加监事 4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超东主持。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并表
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
    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3 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6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在全面审阅公司 2019 年
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后,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
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中的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4、在本次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修订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
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以及 2017 年 5 月 2 日修订发布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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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金
融工具准则”)。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新金融工具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同意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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