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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杭州解百: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1-15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按照《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
实施指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拟与杭州宏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信聚信(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和杭
州商旅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宏逸聚信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名,最终
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名称为准)。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有助于增强公
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
东合法利益的情形。本次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并按照出资比
例确定各方在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公司与全体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投资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二、关于公司增补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
    1、本次提名征得被提名人陈海英本人同意,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
业专长、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
    2、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的被提名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并出具了同
意的审核意见。
    3、未发现被提名人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等情况。并且,被提
名人未受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
定不适合担任董事的其他情形。
    4、公司董事会本次增补董事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
    基于以上意见,我们一致同意提名陈海英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