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厦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8-082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将持有的厦门 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翼财务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关联方厦门海 翼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翼集团”),转让价格按照厦门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 准的评估价值确定,海翼财务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初步评估值 96,516.05 万元,公司持有 的海翼财务公司 10%股权转让价格初步确定为 9,651.61 万元。该评估结果尚须厦门市国 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 海翼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 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 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以上,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提升公司资产使用效率,解决资金紧张问题,公司拟将持有的海翼财务公司 10% 的股权转让给关联方海翼集团。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福建中兴资产评估 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兴资产评估公司”)的评估,截至评估基 准日 2018 年 10 月 31 日,海翼财务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初步评估值 96,516.05 万元,公 司持有的海翼财务公司 10%股权转让价格初步确定为 9,651.61 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尚须 厦门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 因海翼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市 1 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该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在表决时,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 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 以上,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海翼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 668 号海翼大厦 B 座 24-28 层 4.注册资本:人民币 256,384 万元 5.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振斌 6.经营范围:①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②从事工程机械、交通运输设 备、电子等机电产品的制造、销售和对外贸易,对相关产业进行投资、控股、参股;③ 为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管理 等服务;④从事相关产业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研究成果,提供相应的技 术服务;⑤提供企业管理、投资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⑥为所投资企业提供财务支持、 贷款担保和发行债券担保;⑦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⑧从事其他国家禁止或限定经 营外的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 营)。 7.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海翼集团的总资产为 1,901,691.15 万 元,所有者权益为 569,738.79 万元。2017 年度,海翼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1,579,215.23 万元,净利润 53,358.74 万元。 2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1.交易标的:海翼财务公司 10%股权。 2.交易类别:出售资产。 (二)交易标的权属状况 海翼财务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也不涉及 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2 年 10 月 18 日 3.住所:厦门市厦禾路 668 号海翼大厦 B 座 26 层 4.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5.法定代表人:刘艺虹 6.注册资本:8 亿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1)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 业务;(2)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3)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4)对成 员单位提供担保;(5)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6)对成员单位办理 票据承兑与贴现;(7)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8)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9)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10)从事同业拆借; (11)开办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和委托投资业务;(12)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8.其他股东:截止 2018 年 10 月 31 日,海翼财务公司注册资本 8 亿元,其中,海 翼集团持股 55%,厦门海翼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持股 35%,公司持股 10%。 9.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兴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截止评估 基准日 2018 年 10 月 31 日,海翼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 368,665.73 万元,负债总额 273,118.29 万元,净资产额为 95,547.44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5545.03 万元,净利润 3,222.35 万元。海翼财务公司近 3 年及基准日基本财务状况如下表: 海翼财务公司财务状况 3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18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5 年 项目 10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368,665.73 225,301.15 222,830.81 172,374.03 负债 273,118.29 132,976.06 162,925.64 114,520.93 净资产 95,547.44 92,325.09 59,905.17 57,853.09 2018 年 1-10 月 2017 年度 2016 年度 2015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5,545.03 5,117.79 3,967.94 4,233.14 利润总额 3,998.08 2,930.76 2740.23 3642.66 净利润 3,222.35 2,419.92 2052.08 2769.51 审计机构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保留意见 无保留意见 10.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海翼财务公司股权。公司不存在为海翼财务公 司担保、海翼财务公司占用公司资金等方面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中兴资产评估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2018 年 12 月 25 日,中兴资产评估公司出具了《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拟收购厦门厦工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0%股权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8 年 10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成本法)和收益法。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海翼财务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 95,547.44 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 96,516.05 万元,增值 1,014.02 万元,增值率 1.06%。 资产评估汇总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号 1 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13,264.21 13,264.21 - 0 2 存放同业款项 123,881.99 123,881.99 - 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3 24,564.32 24,572.29 7.97 0.03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 发放贷款及垫款 205,939.90 207,087.62 1,147.72 0.56 5 固定资产 25.47 29.40 3.93 15.43 6 其中:建 筑 物 - - - 7 设 备 25.47 29.40 3.93 15.43 8 土 地 - - - 9 无形资产 52.23 52.23 - 0 4 10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 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892.20 746.60 -145.60 -16.32 12 其他资产 45.41 45.15 -0.26 -0.57 13 资产总计 368,665.73 369,634.34 1,014.02 0.28 14 负债总计 273,118.29 273,118.29 - 0 15 净 资 产(股东权益) 95,547.44 96,516.05 1,014.02 1.06 经采用收益法评估,海翼财务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账面值为人民币 95,547.44 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 96,620.70 万元,增值 1,073.26 万元,增值率 1.12%。 考虑到本次评估目的是股权转让,出于稳健的原则,且由于企业未来的收益相对有 一定的不确定性,生产经营受市场、政策等因素影响较大,故在本次评估中,选用资产 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资产评估的评估结论,即海翼财务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 账面值为人民币 95,547.44 万元,评估值为人民币 96,516.05 万元,增值 1,014.02 万 元,增值率 1.06%。 根据海翼财务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算,且不考虑控股权溢价及非流通性折扣的 条件下,公司持有的海翼财务公司 10%的股东权益评估值为人民币玖仟陆佰伍拾壹万陆 仟壹佰元整(RMB 9,651.61 万元)。 公司将按照国有产权交易有关管理制度,以经厦门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的交易 标的评估价值为转让金额。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公司与海翼集团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转让方):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 2.交易价格:人民币 9,651.61 万元(以厦门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准后的评估价 值*10%为准) 3.支付方式和期限: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日前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人 民币 9,651.61 万元。 4.交付或过户时间安排:乙方应在支付股权转让款后修改海翼财务公司的章程,向 厦门市市场监管局申请股权过户及变更登记。 5.合同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生效。并于 如下手续均履行完毕后生效:(1)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事项;(2) 5 《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6.违约责任: ①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均不得无故解除合同。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还 应承担赔偿责任。 ②因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本协议被认定无效,过错方应承 担赔偿责任;甲、乙双方均有过错的,按过错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7.本次股权转让所需缴纳的税费,按照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由各方分别承担。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目的在于改善公司资金状况,提升公司资产使用效率。本次 交易预计可增加公司净利润约 1,646.78 万元(未经审计),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经审 计后的财务数据为准。本次关联交易经中兴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评估结果为依据,交 易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权转让不会 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七、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转让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振斌、王功尤、谷涛、陈天生、范文明回避表决,有表决权的三位非关联董 事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海翼集团转让 海翼财务公司 10%股权暨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有效盘活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本次 关联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股权清晰,交易价格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 中介机构评估后确定,交易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上述议案表决中,采取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方式,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序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转让海翼财务公司股权暨 关联交易事项。 该项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并对该关联交易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 本次向关联方海翼集团转让海翼财务公司 10%股权暨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提高资产使 用效率,该关联交易的内容及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6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公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同意将上 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报告公司监事会。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8 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 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转让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议案的的独 立意见; 6. 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7. 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8. 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12 月 27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