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厦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2019-04-29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出席了公司第八

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会议拟定的各项议案,现就会议审议的以下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事项

    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本年

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在上述预案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

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

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三、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规

范性文件要求,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够有效执行。 经审查,公

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

立及运行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 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编

制的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关于公司确认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

    公司 2018 年度执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的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
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董事会在上述议案表决中,采取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方式,关联交易决策和表决程

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计划

    公司在 2019 年度对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增强其融资能力,实现共同发展,

合法可行;2019 年公司为经销商向中国光大银行等多家银行申请按揭、承兑授信业务额

度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加强银企合作、拓展市场,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2019

年公司为销售产品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产品销售,拓宽

公司销售渠道。董事会在上述议案表决中,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我们同意公司按规定将上述担保事项经董事会批准之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但公司需注意在实际操作中应严格控制在额度内办理担保的法律文件、手续,做好风险

防范措施。

    六、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本

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

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本事项已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内容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

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关于 2018 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的情况作了专项说明。我们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在重大方面不存在违反上述证监会通知相关规定的情形。

    八、关于 2019 年度开展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降低利率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减少

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接受控股股东财务资助事项
    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海翼集团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改革发展及生产经营资

金需求。提供的财务资助无息,且无需公司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

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项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019 年 4 月 26 日
(此页无正文,系“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
五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江曙晖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张盛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王金星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