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厦工:涉及诉讼的公告2019-05-22
股票代码:600815 股票简称:*ST 厦工 公告编号:临 2019-042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受理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19,478,601.71 元
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近日,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闽 02 初 508 号《受理案件通知书》。现将本次诉讼案件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武汉东旭厦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东旭”)为本公司经销商,长期
拖欠公司货款,经公司多次催讨后仍无法实现有效回款,2019 年 5 月,公司正式向厦门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武汉东旭支付拖欠货款 19,478,601.71 元、资金占用费
(截至 2019 年 1 月 15 日的资金占用费为 2,843,415.63 元,还应自 2019 年 1 月 16 日
起,以 19,478,601.71 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四的标准继续计算至实际偿清之日止)及
律师费 55,000 元,并要求陈小玲、洪永进、洪途对武汉东旭上述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要求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由武汉东旭承担。
2019 年 5 月 21 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目前该案一审未判决。
二、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按照会计政策及相关会
计准则的规定共计提坏账准备 207.29 万元(未经审计)。鉴于上述诉讼案件尚未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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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对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进行披露。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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