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工股份:厦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2022-08-26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为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出席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现就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公司关于计提 2022 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
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
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二、《公司关于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2 年
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厦门海翼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经营
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未发现风险管理及会计报表的编制存在重大缺陷,发生的关联存
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签名:江曙晖、王金星、张盛利
2022 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