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工股份:厦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2-23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
年2月22日召开。在审议如下议案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在审阅有关
文件的同时,也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厦门厦工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关于提名金中权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金中权先生不存在《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金中权先生的提名方式和
程序、提名人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名金
中权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江曙晖、王金星、郑晓剑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