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工股份:厦工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4-12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部分议案的独立意见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
年4月11日召开。在审议如下议案之前,公司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在审阅有关
文件的同时,也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现根据《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厦门厦工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如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供信托贷款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在保证公司资金流动性和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通过信托
计划向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提供3亿元人民币的信托贷款。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最
新信用评级为AA+,信用状况良好,且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武汉开发投资
有限公司就本次信托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信托贷款事项风险可控。公司本次信
托贷款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
外提供信托贷款,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外信托贷款的事项,并同
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江曙晖、王金星、郑晓剑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