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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隧道股份: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3-04-22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 2023-010
 债券代码:185752    债券简称:22 隧道 01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 2022 年 12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其中“关于单项交
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
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
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
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公布之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 2022 年 5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
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13
号),再次对允许采用简化方法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适
用范围进行调整,取消了原先“仅针对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的应付租
赁付款额的减让”才能适用简化方法的限制。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
施。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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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关于
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
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
计准则和制度。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通知,本次主要变动内容及
影响如下: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
确认豁免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
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
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
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
本的交易等),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第十一
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
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
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
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
    对于企业(指发行方,下同)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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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
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
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
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
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
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
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
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
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
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
付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
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
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
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
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
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
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
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
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
取消的除外)的,也适用解释 16 号的上述规定。
2、根据《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
问题的通知》,本次主要变动内容及影响如下:
     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承租人与出租人就现有租赁合同
达成的租金减免、延期支付等租金减让,减让后的租赁对价较减让
前减少或基本不变,且综合考虑定性和定量因素后认定租赁的其他
条款和条件无重大变化的,对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之后应付租赁付
款额的减让,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继续选择采用《新冠肺炎疫情相
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规范的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由此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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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致的衔接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应当遵循《财政部关于调整<新冠肺
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
9 号)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解释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
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 16 号进行调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于公司 2022 年度报表
影响为:
                                           2022 年度
影响的科目
                                   合并                母公司

所得税费用                           -4,537,119.08              -

年初未分配利润                            613,487.92            -

少数股东损益                               84,103.1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59,932,688.8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55,919,636.93              -

少数股东权益                              173,523.90            -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
     该解释要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永续债),相关股利
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
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
付
     该解释要求,在修改日,企业需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
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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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
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关于执行《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
相关问题的通知》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
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
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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