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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开新能: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公告2021-09-16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1-080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国开新能源”)拟以人民币 15,153 万元收购木垒县采风丝
       路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风丝路”)100%股权。本次收购完
       成后,采风丝路将成为国开新能源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求,国开新能源拟以现金收购采风
丝路 100%股权,交易详情如下:
     一、交易概述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国开
新能源拟以 15,153 万元收购采风丝路 100%股权。本次收购股权事项经
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
估,并出具了《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木垒县采风丝路风电有
限公司股权涉及的木垒县采风丝路风电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21)第 6242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1
年 12 月 31 日,采风丝路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14,376.39 万元,股东全部
权益评估价值为 14,856.05 万元,增值额为 479.65 万元,增值率为 3.34%。
经新疆博鑫昌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专
项审计报告》(新博昌专审字(2021)第 93 号)确认,2021 年 5 月 11 日,
采风丝路股东木垒县庭生新能源有限公司对项目公司增加实缴注册资本
300 万元,因此等额调整股权转让对价后,国开新能源本次收购采风丝路
交易作价为 15,153 万元,定价公平合理。
    本次交易收购资产总额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为木垒县庭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垒庭生”),
公司已对交易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
职调查。
    公司名称:木垒县庭生新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新户乡新城人民北侧企业总部基地 12
号 206 室
    法定代表人:邓生刚
    成立时间:2017 年 10 月 20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28MA77P1C36Y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经营范围:风电电站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管理服务;风电发电
技术及设备的研发;风电发电项目技术咨询;风电发电设备的制造、销
售;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的销售。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昌吉招新庭州清洁能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持股占比 100%。
    财务状况:2020 年木垒庭生资产总额 148,534,268.58 元,净资产
14,268.58 元,尚无营业收入,净利润-713.90 元。
    公司与木垒庭生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
其他方面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木垒县采风丝路风电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新户乡新城人民北路企业总部基地 12
号楼 207 室
    法定代表人:邓生刚
    成立时间:2017 年 10 月 25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2328MA77P8A24Y
    注册资本:人民币 45,387 万元
    经营范围:风电电站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管理服务;风电发电
技术及设备的研发;风电发电项目 技术咨询;风电发电设备的制造、销
售;五金交电、机电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木垒县庭生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占比 100%。
    采风丝路主要资产是持有木垒大石头第五风电场 200MW 风电站项目。
木垒大石头第五风电场 200MW 风电站工程于 2020 年 6 月主体工程正式
开工建设, 2020 年 12 月底全容量建成并网。
    2、交易标的权属状况和经营情况
    木垒庭生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不存在质押、冻结情形,未发现
标的股权存在被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等限制其转让及其他重大争
议的情形。转让方依法持有标的股权,权属明确,有权依法处置标的股
权。标的股权不存在权利受到限制情况,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不存在法律
障碍。
    标的公司经营情况如下: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经审计
账面总资产 232,689.3657 万元,净资产 14,376.40 万元、尚无营业收入、
净利润-476.60 万元。
    3、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交易标的资产评估工作,
评估基准日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本资产评估报告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即被评估单位的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14,856.05 万元。评估方法选用收益法评估
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理由如下:风电行业属于一次性投入较大但运
行后付现成本较低的行业,未来收益主要受发电利用小时、电价的影响,
而发电利用小时有专业机构测算数据做支撑,电价也基本是稳定的,因
此采风丝路未来收益可以合理预测,且国家对新能源行业的扶持性政策
比较明确,对企业价值的影响在收益法中能够合理体现,收益法更能反
映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能更全面地反映评估对象的价值。而
资产基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无法体现国家对新能源行业
的扶持性政策对企业价值的影响。
     影响收益法评估结果的主要参数如下:
                                                                                        单位:万元
   企业名称     木垒县采风丝路风电有限公司
     项目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营业收入     20,613.77   28,761.16   28,761.16   28,761.16   28,761.16   28,761.16     28,761.16
   净利润        5,999.18   11,028.56   11,473.64   11,024.82   11,436.52   11,019.16     11,593.63
 自由现金流量   -2,414.40   4,073.30    2,931.09    2,794.76    2,635.89    2,126.52       773.03
   折现率          8.49%      8.49%       8.49%       8.14%       8.14%       8.14%         7.80%
     项目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2034 年
   营业收入     28,761.16   28,761.16   28,761.16   28,761.16   28,761.16   18,789.37     14,615.75
   净利润       11,808.15   12,193.55   12,578.95   11,424.68   11,754.19   3,720.01       768.02
 自由现金流量   -2,414.40   4,073.30    2,931.09    2,794.76    2,635.89    2,126.52       773.03
   折现率         7.80%       7.80%       7.80%       7.34%       7.34%       7.34%         7.34%
     项目        2035 年     2036 年     2037 年     2038 年     2039 年     2040 年
   营业收入     14,615.75   14,615.75   14,615.75   14,615.75   14,615.75   14,615.75
   净利润        1,108.08   1,372.58    1,596.29    1,261.30    1,267.55    1,273.80
 自由现金流量   -2,414.40   4,073.30    2,931.09    2,794.76    2,635.89    2,126.52
   折现率          7.34%      7.34%       7.34%       7.34%       7.34%       7.34%



     本次交易评估备案已完成,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资产评
估值为 14,856.05 万元。
     4、股东优先受让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优先购买权。
     5、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的转移。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本次交易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同主体
     甲方:国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木垒县庭生新能源有限公司
    丙方:上海市机电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木垒县采风丝路风电有限公司
    2、交易安排及价格
    各方就国开新能源向木垒庭生收购采风丝路 100%的股权达成一致:
    经国开新能源和木垒庭生友好协商,同意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财
务基准日,以净资产评估值为定价依据,且过渡期(评估基准日至交割
日)内,如木垒庭生对项目公司进行实缴注册资本的调整(应事先经国
开新能源认可),就木垒庭生实缴注册资本调整部分,经审计机构完成审
计评估确认金额后,等额调整股权转让对价。
    本次最终交易金额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
为定价依据,若净资产评估值*100%高于 14,853 万元,本次交易作价为
14,853 万元,若净资产评估值*100%低于 14,853 万元,本次交易作价为
评估净资产值*100%。本次交易评估备案已完成,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
构备案的资产评估值为 14,856.05 万元。
    按照前述定价依据,本次交易对价拟定为 14,853 万元,且经新疆博
鑫昌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报
告》(新博昌专审字(2021)第 93 号)确认,2021 年 5 月 11 日采风丝路
股东木垒县庭生新能源有限公司对项目公司增加实缴注册资本 300 万元,
因此等额调整股权转让对价后,国开新能源本次收购采风丝路最终交易
作价为 15,153 万元。
    3、支付方式、交付安排
    股权收购协议签订后,在各方约定的交割先决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
的 10 个工作日内,各方配合完成采风丝路 100%股权的股权交割(股权
交割包括但不限于将国开新能源记载于采风丝路股东名册,将国开新能
源制定的公司章程以及按该章程产生的、由国开新能源委派或提名的公
司董事、监事及经理提交采风丝路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完成股
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国开新能源应在股权交割完成后的 2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支付股权收购协议项下约定的全部股权转让款。
    截至目前,国开新能源未向交易对方支付交易款项。
    4、生效条件
    协议于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
专用公章之日起生效。
    5、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约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所做的承诺、陈述
与保证或义务,或其在本协议中所做的有关承诺、陈述与保证是不真实、
不准确或存在重大遗漏的,其他方(“守约方”)有权通知违约方在通
知指定期限内予以纠正或补救,违约方应按守约方的要求采取纠正或补
救措施,并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损害和损失(包括守约方为保护
其权利而支出的全部费用)。
    (2)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如协议未明确如何赔偿,应按照公平合
理、友好协商的原则,由违约方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五、涉及收购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公司子公司国开新能源收购完成后,相关交易标的公司将纳入
合并报表范围,按照公司管控体系进行经营管理。


    六、收购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交易事项系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
经营发展的需要,完成收购后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电站装机容量,有利于
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竞争力,提高公司盈利水平。本次收购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行为,也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重大
影响。
    2、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委托理财情况。


    七、风险提示
    交易各方正在协商签订相关协议,最终是否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并签
订相关协议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