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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开新能: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3-18  

                        证券代码:600821        证券简称:金开新能            公告编号:2023-013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金开有限”)为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
    公司。被担保人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昌昊”)为
    金开有限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金开有限本次为湖北
    昌昊提供担保金额不超过 384,000,000.00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开有限
    实际为湖北昌昊提供担保余额为 0 元(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上述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实
    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499,001.76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86.35%,无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湖北昌昊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
    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金开有限全资子公司湖北昌昊与南洋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南商银行”)签
署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金开有限拟就湖北昌昊偿付上述借款合同约定的被
担保债务向南商银行提供不超过 384,000,000.00 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上市公司本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和 2022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的
议案》,同意 2022 年度对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
净增加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260 亿元,有效期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至次年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
022)。
    本次担保在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如下:
    被担保人:湖北昌昊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023MA49QYA00U
    成立时间:2021-04-26
    公司地址:湖北省荆州市监利市黄歇口镇大兴大道 73 号
    法定代表人:冯建国
    注册资本:1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构成及其比例:金开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100%持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
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湖北昌昊资产总额为 2,448,469.76
元,负债总额为 2,448,469.76 元,银行贷款总额为 0 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2,448,469.76 元,资产净额为 0 元,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 0 元。截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湖北昌昊资产总额为 83,121,994.73 元,负债总额为 83,121,994.73
元,银行贷款总额为 0 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55,126,522.91 元,资产净额为 0 元,
营业收入为 0 元,净利润为 0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384,000,000.00 元。
   担保范围:依据主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所发生的利息
(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
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如有)、承诺费(如有)、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二级全
资子公司,信誉良好,运作正常,不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目前无逾期债务,公
司为其提供担保可以保障其获得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支持,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
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额度范围内,公司对被担保人有充分的控
制权,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对外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2022 年度担保计划是结合
公司 2022 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持续、
稳健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该事项并出具独立意见:公司
对外担保是根据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确定的,为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审批
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
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证监会相关法规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 1,499,001.76 万元(不
含本次),其中上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为 0 元,上述数额分别占
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86.35%和 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