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收购上海鑫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51%股权暨与关联方 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全资子 公司收购上海鑫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51%股权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将独立意见发表如下: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上述关联交易。 (本页为独立董事关于收购上海鑫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51%股权暨与关联方共 同投资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吴泗宗 李大沛 徐士英 史慧珠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0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