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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世茂股份:世茂股份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1-25  

                        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9
债券代码:155254            债券简称:19世茂G2
债券代码:155391            债券简称:19世茂G3
债券代码:163216            债券简称:20世茂G1
债券代码:163644            债券简称:20世茂G2
债券代码:175077            债券简称:20世茂G3
债券代码:175192            债券简称:20世茂G4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上会所”)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鉴于公司连续聘用上会所年限达到 27
       年,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
       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充分沟通和综合评估,公司拟改聘中兴财
       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服务。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相关事项,通知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为配合公司保证审计质
       量和公司年报的按期披露,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知悉本
       次变更事项,并反馈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成立于 1999 年 1 月,2013 年 11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金融中心 A 座 24 层。
    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证书(编号 11010205);于 2020 年 11 月 2 日,
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是否曾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2、人员信息
    中兴财光华 2020 年底有合伙人 143 人,截至 2020 年 12 月底全所注册会计
师 976 人;注册会计师中有 5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 2020 年 12 月共有
从业人员 3080 人。
    3、业务规模
    中兴财光华 2020 年业务收入 125,019.8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12,666.22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8,723.78 万元;出具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数量 69 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 10,191.50 万元,资产均值 167.72 亿元。
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公司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该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 2020 年度年末数:6,140.49 万元;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11,5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
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4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56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俊鹏,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 10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玉锋,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和挂牌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 10 家。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汪小刚,注册会计师,201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7 年开始在中兴财光华执业,会计师
事务所从业 15 年,负责过新三板企业、上市公司、IPO 的年度审计、内控审计、
清产核资等业务,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俊鹏、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玉锋、拟任项目质量复核人
汪小刚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无因执业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
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
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等不存在可能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
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
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2021 年审计费用拟收费 235 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
审计费用 175 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 60 万元(含税),与上年度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上会所,该所自 1994 年起已连续 27 年为公司提供
审计相关服务,2020 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公司连续聘用上会所年限达到 27 年,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
需要,为了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经充分沟通和综合
评估,公司拟改聘中兴财光华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相关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通知了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为配
合公司保证审计质量和公司年报的按期披露,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
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反馈无异议。公司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与
原聘任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已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要
求,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
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较为充分的事前了
解及沟通,认为中兴财光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
够胜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改聘中兴
财光华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关于变更 2021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于事前发表了认可意见,认为公司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足够的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相关工作要求。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的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变更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相关执业资质,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的经验与能
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公司已就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的相关事项提前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上会所进行了沟通,其已知悉本次变更事
项,并反馈无异议。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正当,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财
光华,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