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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茂业商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11-10  

						证券代码:600828            证券简称:茂业商业         编号:临 2018-107 号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维多利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多
        利集团”);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50,000万元
        人民币,累计为其担保数量为35,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逾期担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被担保人名称:维多利集团
    债权人名称: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分行(以下简称“恒丰咸阳分行”)
    为支持控股子公司运营发展,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拟与恒丰咸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维多利集团向其申
请的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本次公司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50,000万元。
    2018年11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维多利集团贷款提供50,000
万元人民币最高额保证担保,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维多利集团成立于 2002 年 6 月 12 日,注册资本为 17,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
为卢小娟,经营范围为:停车场经营。百货、化妆品、服装、纺织品、针织品、
鞋帽、钟表、眼镜、黄金饰品、珠宝首饰、工艺美术品、文化体育用品、乐器、
家用电器、箱包、皮具、计算器、通讯产品、办公用品的零售;婚纱摄影;彩扩;
柜台、场地租赁;广告业;企业管理服务;市场咨询与调查、商场管理;代购、
邮购(不含邮递业务)、电子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维多利集团为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70%股权。维多利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持有其 15%股权,自然人邹招斌、陈帮海、林志健和陈千敢分别持有
其 4.7%、4%、3.3%及 3%的股权。
    维多利集团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18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70,886.03                         565,696.26
资产净额             130,308.42                         154,175.01

                     2017 年度              2018 年 1 月 1 日-2018 年 9 月 30 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83,480.72                         282,738.57
 净利润              23,458.21                          23,866.59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为维多利集团向恒丰咸阳分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0万元授信提供
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
为自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型之日)起,至全部合
同中最后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型之日)后两年止。
    该笔授信,除本公司外,维多利集团还将以其持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
锡林北路首府广场1号楼,建筑面积9,986.67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呼房权证回
民区字第2007107983号、呼房权证回民区字第2009151813号、呼房权证回民区字
第2007108369号、呼房权证回民区字第2007111095号提供抵押担保。另,维多利
集团子公司包头维多利商厦有限公司将以其自有的位于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96
号东方红CBD商业广场,建筑面积为77,499.82平方米,房产证号为:包房权证昆
字第521865号、包房权证昆字第521870号、包房权证昆字第521869号、包房权证
昆字第521867号、包房权证昆字第521868号、包房权证昆字第521866号房产进行
抵押担保。
    以上担保均无反担保,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维多利集团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本次担保,有利于满
足维多利集团的融资需求,补充其内部流动性,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
    2018 年 11 月 9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维多利集团提供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维多利集团的担保有助于补充控股子公司的流动性,有利
于该公司的正常运营,体现了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
的需要。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稳定,且为公司控股 70%的子公司,公司能够通
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公司本次担保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没有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 0 元人民币,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341,000 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分别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55.53%。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维多利集团营业执照及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