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 听取公司关于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说明后,我们基于独立、客观、 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维多利集团的担保有助于补充控股子公司的流动性,有 利于该公司的正常运营,体现了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整体发 展的需要。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稳定,且为公司控股 70%的子公司,公司能够 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公司本次担保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没有 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任世驰 朱晓刚 廖南钢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