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商业:独立董事意见2019-01-31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阅,我们对公司2019年1月30日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本次董事会所涉及的选举董事长事项的提名、审议、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新任职
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相关职务的条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
适应的专业素质、能力和职业操守,能够胜任所任岗位职责的要求。
2、同意公司董事会选举高宏彪先生为公司董事长。
二、《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1、本次选举董事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2、经认真审查董事会提名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教
育背景、职称、工作经历、社会兼职等,未发现被提名人有《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为被提名人符合董事的任职资格。
3、同意董事会提名赵宇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
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任世驰:_________ 曾志刚:_________ 廖南钢:_________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