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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成都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年度报告摘要1996-10-10  

						

成都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五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确信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
虚假陈述或者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原件,投
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原件。

                          成都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公司简况
1、公司名称:成都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ENGDU PEOPLE'S DEPARTMENT STORE CO., LTD.
英文缩写:CPDS
2、公司注册地址:成都市东御街19号
邮政编码:610011
3、公司法定代表人:吕根旭先生
4、公司咨询服务机构:联系人:张学勤
电话:(028)6665088    传真:(028)6651176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万元)

指标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比上年增长(%)
1.主营业务收入     73,262.92    68,802.60       +6.48
2.净利润            3,793.82     3,436.12      +10.41
3.总资产           39,549.91    33,574.22      +17.80
4.股东权益         20,946.67    19,803.34       +5.77
5.每股收益(元)          0.44         0.40      +10
6.每股净资产(元)        2.45         2.32       +5.60
7.净资产收益率         18.11%       17.35%    +4.38
8.股东权益比率         52.96%       58.98%   -10.21%

注:上年数中的股东权益及相关指标均按95年报表要求的口径进行了调整。
三、公司业务回顾

1、一年来经营情况
一九九五年,公司按照“强基固本,开拓外延”的发展思路,坚持以经
济效益为中心,以管理为重点,以服务工作为突破口,不断强化企业内部管
理,扩大购销业务。推出了“一心为顾客,满意在商场”系列服务工程;公
开向消费者作出了“生意成不成情谊在,买得不满意就退钱”的承诺,把经
营工作的重点从过去的争货源转变到争客源、争市场上来;完成了对“珠宝
广场”、三楼精品厅、食品自选市场、家用电器、化妆品市场等项目的装修
改造;贯彻实施了“员工手册”和“服务规范”。顾客评店结果表明,平均
顾客满意率为98.5%。 公司还连续四届荣获了“全国执行物价计量政策法规
最佳单位”的殊荣。公司九五年实现销售7.33亿元,完成利润4,453.7万元,
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6.48%和10.12%。
2、主要经济指标比较分析
根据九四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九五年度经营计划,计划完成销售7.5 亿
元,实际完成7.33亿元,完成计划的97.73%,比九四年增长了6.48%, 计划
实现利润4,450万元,实际完成4,453.7万元,完成计划的100.08%, 比九四
年增长了10.12%。
3、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人民商场于九三年十二月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九四年、九五年未实
施配股。改制时募集的资金1.2 亿元已基本按照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股金
运用计划投入使用,并于九四年十二月以前完成各个项目的建设。
四、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单位:万股)
(1)股本结构情况

 股份类别                95年末数  比例(%)  94年末数   比例(%)
   尚未流通股份          6400       74.85     6400       74.85
①国家持股               5590.4411  65.38     5590.4411   65.38
②社会法人持股            809.5589   9.47      809.5589    9.47
   已流通股份            2150       25.15     2150       25.15
①国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2150       25.15     2150       25.15
   股份合计              8550      100        8550      100

(2)股本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公司报告期内股本无变动。
(3)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单位:万股)

股东名称                         年末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①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5590.44         65.38
②深圳中华自行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5.85
③成都锦城商贸公司                     103.06          1.21
④海口海港贸易公司                      65.00          0.76

注:前十名股东中有六名为社会个人持有,其持有股份未达规定披露份额。
(4)股东数量
截止1995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东总数为8278户。
2、董事、监事与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名   职   务        年初持股数(股) 年末持股数(股) 变动情况
吕根旭 董事长兼总经理     4,700             4,700            0
周仙兰 副董事长           3,300             3,300            0
秦碧蓉 董事               2,000             2,000            0
陈贵志 董事               2,100             2,100            0
杨治国 董事               2,100             2,100            0
陈平安 董事                  0                 0        原不持股
欧玉清 董事               1,100             1,100            0
程其迩 董事               1,100             1,100            0
唐至桃 董事               1,100             1,100            0
郑  枫 监事会主席         2,000             2,000            0
喻祥德 监事会副主席       2,100             2,100            0
黄仁瑞 监事               1,200             1,200            0
艾嘉华 监事                 900              900            0
刘福礼 监事                 500              500            0
吕尧春 副总经理           2,000             2,000            0
王可夫 副总经理           2,100             2,100            0
陈力生 副总经理           2,000             2,000            0
郭国敏 总会计师           2,100             2,100            0
陈元珍 总经济师           2,100             2,100            0
牛  荣 总经理助理            0                 0         原不持股

五、重要事项

1、2月18日,本公司在顺和酒店召开董事会会议,制定公司“一九
九四年度利润分配及股利分配方案”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时,确定了召开第二次股东大会的时间及议程等事宜。
2、3月24日,本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会议决定分三年投入四川联
合大学30万元,用于本公司职工培训等项目。
3、3月24日,本公司在成都顺和酒店召开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董事会“一九九四年度工作总结和一九九五年度工作要点”的报告;审议
批准监事会“一九九四年度工作报告”;审议批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审议批准“一九九四年度财务决算和一九九五年度财务预算的方
案”;审议批准“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人民商场恢复重建二期工程有关事宜
的议案”;审议批准“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配股有关事宜的议案。”
4、8月3日,本公司在成都顺和酒店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
一九九五年度中期报告”,并决定聘请欧玉清、牛荣为总经理助理。
5、公司在报告期内分红派息情况:
3月24日,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元(含税),并于4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派发一九九四年度红
利的公告。
6、本公司法律顾问名称发生变更,现更名为成都市济通律师事务所。
7、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公司董事会于1996年3月25日召开第一届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一九九五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审议通过了“一
九九五年度财务决算和一九九六年度财务预算的方案”和“一九九五年度利
润及股利分配预案”。分配预案详见本报董事会公告。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需经本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有关部门审查后实
施。
10、为了实施规模经营,走集约型的增长道路,引进现代化的商业经
营方式,为此,公司与四川聚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租赁经营合同,公
司将抽调500名左右的营业人员,兴办目前成都市规模最大的仓储式商场,
并定于本年内开业。
六、子公司及关联企业

企  业  名  称                   注册资金      拥有权益  主要业务
1.成都顺和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210万美元        50%    餐饮娱乐、
                                                         宾馆
2.成都人民商场服饰床上用品公司   418万元人民币    50%    生产服饰床
                                                         上用品
3.成都人民商场金龙装璜印刷厂      70万元人民币    50%    印刷
4.成都每日电视发展有限公司       500万元人民币    20%    影视业、电
                                                         视台
5.成都益商房屋开发公司          1000万元人民币     1%    房地产
6.北京中新企业管理学院          1000万元人民币     1%    教育
7.成都实验商场                  1200万元人民币  0.96%    商业零售

七、财务报表编制说明

1、审计意见:公司财务报告经成都市蜀都会计师事务所陈必明、邹同
灿、李承瑞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成蜀审(96) 字
第3-2号]。
2、财务报表(附后)
3、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
(1)公司采用的会计制度
公司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和股份制试点企业的有关财务管
理的规定;
公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2)存货计价方法
公司采用实际成本计价。存货中库存商品采用售价记帐,进销差价按大
类商品进行计算,按库存商品的帐面余额(减进销差价的帐面余额)的5%计
提商品削价准备金;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进行核算,存货其余部分的
日常核算以实际成本计价。
(3)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债券投资:以实际支付的价款记帐,当期应计利息,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公司股权投资和联营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股权比例超过20% 的采用权益
法核算,低于20%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4)无形资产及其摊销
土地使用权:以资产评估确认价值入帐,并根据出让年限从1993年起分
五十年平均摊销。
(5)递延资产及其摊销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实际发生数入帐,并按十年的租用期平均摊
销。
(6)外币折算方法
公司外币业务发生时,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率折合人民币记帐,
每半年按照期末市场汇价折合人民币与原帐面人民币之间的差额,作为汇兑
损益计入财务费用。
(7)税项

主要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纳税增值额        13-17%
营业税                应纳税营业额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消费税                应纳税商品销售收入      5%
房产税                房产原值的70%          1.2%
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公司交纳所得税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1993)83号文,所得税率按15% 的
征收标准执行。
(8)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章程》分别按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
金,其余按董事会决议进行分配。
(二)主要报表项目数据分析。 (金额单位:元)
1.短期投资1,031,460.60元。其中:股票投资(A股)成本价 1, 031
,460.60元,期末市价725,004.40元。
2.应收帐款主要客户183户,金额5,080,979元。其中一年以内的161户,
金额3,608,013元,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13户,金额707,759元,二年至三年
的8户,金额709,317元,三年以上的1户,金额55,890元。 
3.其他应收款383户,金额65,892,377元。其中一年以内的300户,金额
48,312,748元,一年以上两年以内的2户,金额7,095,717元,二年至三年的
81户,金额10,483,912元。其他应收款比年初增加3,326万元, 主要是公司
开拓业务用于本公司武侯分场筹建款2,272万元, 以及垫支公司改组前离退
休人员的退休金及医药福利等费用1,020万元。
4.待摊费用3,913,425元,比年初减少2,364,740元,系交纳增值税时抵
扣期初库存商品进项税后,待摊费用中的期初待摊进项税额减少。
5.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券投资324,809元,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债券名称      到期日    面值    年利率(%)   应计利息   投资额
国库券        91.7.1  190,780     6        44,075.00 234,855.00
国库券        92.7.1   16,500     6         4,950.00  21,450.00
国库券        96.3.1   10,000     6         2,504.00  12,504.00
重点建设债券  90.1.21  50,000     6         6,000.00  56,000.00
    6.长期投资12,728,160.64元。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1)股权投资      865,750.00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股 数  占被投资公司  投资金额
                                        股权的比例
成都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    0.20%     250,000.00
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    0.99%     500,000.00
江苏常州金狮自行车集团公司     100,000    0.20%     115,750.00
    (2)联营投资   11,862,410.64元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期限 占被投资单位    投资金额
                                    注册资本比例
成都顺和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15年      50%       8,100,002.22
成都人民商场服饰床上用品公司  15年      50%       2,096,214.78
成都人民商场金龙装璜印刷厂    15年      50%         350,443.64
成都每日电视发展有限公司       5年      20%       1,000,000.00
成都益商房屋开发公司           3年       1%         100,000.00
成都市实验商场                长期       0.96%      115,750.00
北京中新企业管理学院           2年       1%         100,000.00

7.短期借款65,500,000元,系本公司从各银行借入的贷款。其中向工商
银行四川省直属支行贷款26,500,000元,以各种财产作抵押;向中国银行四
川省分行贷款30,000,000元,向工行成都信托投资公司贷款500,000元, 向
成都市信托投资公司贷款4,000,000元均以信用担保。
短期借款比年初增加3,450万元, 主要是借款用于本公司武侯分场筹建
2,250万元。
8.应付帐款56,485,892元,其中公司主要客户如下:

成都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货款    1,500,000.00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货款    1,220,868.10
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货款     1,118,036.72
深圳深港工贸公司                   货款    1,106,911.00
风华电冰箱厂成都办事处             货款      972,042.76
其  他  1276户                     货款   50,567,033.42

9.未交税金2,149,466.89元,比年初减少3,539,592元。期末应交税金
系十二月份发生应予次月缴纳的各种税款。
10.其他长期负债增加923,659元,系住房周转金增加。
11.股本85,500,000.00元,其中:

国家股    55,904,411.00   占65.38%
法人股     8,095,589.00   占 9.47%
个人股    21,500,000.00   占25.15%

年内股本无增减变动。
12.资本公积金 90,519,995.44元,年内无增减变动。
13.盈余公积期末33,446,676.31元,比年初增加11,433,236.68元, 主
要是按税后利润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3,793,823.67元,提取10%的法定公益
金3,793,823.67元,并根据董事会九五年分红预案提取任意盈余公积3,845
,589.34元。
14.财务费用比上年减少1,447,935元,系本年度内节约资金利息所致。
15.其他业务利润比上年增加797,621.61元, 主要是扩大广告业务增加
收入。
16.投资收益分列如下:

   项  目           一九九五年          一九九四年
股票投资收益        413,439.35
债券投资收益        308,316.14          38,880.81
非控股公司分来利润  123,820.64         425,100.00
合        计        845,576.13         463,980.81

投资收益比上年增加381,595元,主要是股票和债券投资收益。
八、其它事项

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成都市蜀都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成都市蜀都大道少城路8号
公司法律顾问名称:成都市济通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成都市人民中路2段53号

                         成都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六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