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商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19-03-15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的规定和要求,作为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
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经对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关联交易及对
外担保情况认真检查和落实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情况
2018 年,我们认为公司本年度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
双方的关联交易行为在定价政策、结算方式上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
则。
(二)对外担保的情况
1、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
保风险。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3、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57.32 亿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担保
余额为 56.83 亿元。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监管制
度的规定执行对外担保事项,担保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并严格控制
对外担保风险,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发生。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任世驰 曾志刚 廖南钢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