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商业:茂业商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7-24
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听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议
案的说明后,我们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所涉及的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相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胡涛先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
的情况,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审阅董事会提供的胡涛先生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
我们认为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具备担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和履职能力。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一致
同意聘任胡涛先生为公司联席总裁。
二、《关于与关联方签署网络推广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是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本次交
易有利于公司实现更好营销效果,提高公司线上业务的服务水平及运
营效率,同时整体降低广告投放成本。本次交易定价方式公允,符合
市场规则,体现了公平、公正、平等、诚信原则,交易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
联董事已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表决同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曾志刚 廖南钢 田 跃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