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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溢融通: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合同的公告2011-01-25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 2011-004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委托贷款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委托人:浙江香溢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香溢租赁)
    2、委托贷款银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桥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灵桥支行)
    3、借款方:湖州凤凰新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凰新城)
    4、委托贷款金额:6000 万元
    5、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6、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 18%


    一、委托贷款合同概述
    2011 年 1 月 24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租赁与宁波银行灵桥支行、凤凰新
城委托贷款合同,香溢租赁将自有资金 6000 万元人民币委托宁波银行灵桥支行
贷款给凤凰新城,委托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年利率 18%。
    该委托贷款已经公司六届临时董事会同意。
    二、贷款方基本情况
    贷款方名称:湖州凤凰新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州市海明商住广场
    注册资本:9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屠宏伟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工程施
工、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
    三、委托贷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款: 6000 万元人民币
    2、委托贷款用途:流动资金
    3、委托贷款期限:一年
    4、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 18%。
    委托贷款合同经相关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四、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香溢租赁在经营所需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利用自有资金,通过委托银行
贷款给凤凰新城,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凤凰新城提供湖州市西南分区 34535 平方米商住用地作为第三方担保(已办
理他项权证),有利于控制本次委托贷款风险。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贷款对公司整体效益的提升具有积极作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临时董事会决议;
    2、香溢租赁与宁波银行灵桥支行、凤凰新城签署的委托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