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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溢融通:独立董事2011年度述职报告2012-03-28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1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作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
立董事,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 201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表决,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12              12                 0                 0


       2011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
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业务的经营情况,所属行业的现状,国家的宏观经济环
境,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
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
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
       1、本人对公司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
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同意将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本人对 2010 年度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
分完整。公司能够按照有关要求,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15000 万元人民币。报告期
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占公司上一年度净资产的 8.53%,
符合证监会通知规定的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50%的要求。未发现上述担保存在风
险。
       3、本人对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本次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4、本人就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稽核师、
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上述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提名、聘任的程序合法,上述人员具备相关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本人同意聘
任郑伟雄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陈健胜先生、沈成德先生、陈志华先生、王鹤群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沈成德先生兼任公司总会计师;夏卫东女士为公司总稽核师;
林蔚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5、本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与浙江中烟工业有限公司签署广告承揽
合同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符合全体股东的利
益,有利于公司的经营与发展。
    6、本人对提名孙建华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提名、聘任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本人同意提名孙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三、出具年报审计工作意见情况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本人认真审阅了注册会计师提供的公司 2011 年
度审计工作计划,认真审阅了公司初步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出具书面审议意
见;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再一次审阅了公司 2011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并形成书面审议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11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决策的各
项议案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都进行了认真审核,主动了解相关具体情况,
关注议案对投资者权益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审慎行使表决权,发表专业、独立、
客观意见。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管理,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
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的进度
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对
经营中遇到的困难提出一些专业性的建议,客观评价公司经营中的问题及潜在的
影响,保证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促进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4、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
职责的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公司和广大中
小股东的利益。
    5、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相关培训,
提高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结构状况符合现行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
件要求,决策机制和内控制度较为健全。2011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郑勇军
                                               2012 年 3 月 27 日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1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作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
立董事,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 201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表决,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12              11                 1                 0


       2011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
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业务的经营情况,所属行业的现状,国家的宏观经济环
境,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
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
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
       1、本人对公司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
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符合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和发展。
同意将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本人对 2010 年度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
分完整。公司能够按照有关要求,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15000 万元人民币。报告期
末,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占公司上一年度净资产的 8.53%,
符合证监会通知规定的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50%的要求。未发现上述担保存在风
险。
       3、本人对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本次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4、本人就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稽核师、
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上述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提名、聘任的程序合法,上述人员具备相关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本人同意聘
任郑伟雄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陈健胜先生、沈成德先生、陈志华先生、王鹤群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沈成德先生兼任公司总会计师;夏卫东女士为公司总稽核师;
林蔚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5、本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与浙江中烟工业有限公司签署广告承揽
合同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符合全体股东的利
益,有利于公司的经营与发展。
    6、本人对提名孙建华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提名、聘任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本人同意提名孙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三、出具年报审计工作意见情况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本人认真审阅了注册会计师提供的公司 2011 年
度审计工作计划,认真审阅了公司初步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出具书面审议意
见;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再一次审阅了公司 2011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并形成书面审议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11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决策的各
项议案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都进行了认真审核,主动了解相关具体情况,
关注议案对投资者权益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审慎行使表决权,发表专业、独立、
客观意见。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管理,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
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的进度
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对
经营中遇到的困难提出一些专业性的建议,客观评价公司经营中的问题及潜在的
影响,保证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促进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4、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
职责的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公司和广大中
小股东的利益。
    5、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相关培训,
提高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结构状况符合现行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
件要求,决策机制和内控制度较为健全。2011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黄廉熙
                                               2012 年 3 月 27 日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1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作为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
立董事,向公司股东大会提交 201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的董事会,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表决,
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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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作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
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业务的经营情况,所属行业的现状,国家的宏观经济环
境,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每个议
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
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发表独立意见:
    1、本人就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稽核师、
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认为上述人员的提名和聘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提名、聘任的程序合法,上述人员具备相关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本人同意聘
任郑伟雄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陈健胜先生、沈成德先生、陈志华先生、王鹤群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沈成德先生兼任公司总会计师;夏卫东女士为公司总稽核师;
林蔚晴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2、本人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与浙江中烟工业有限公司签署广告承揽
合同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符合全体股东的利
益,有利于公司的经营与发展。
    3、本人对提名孙建华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提名、聘任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本人同意提名孙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三、出具年报审计工作意见情况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本人认真审阅了注册会计师提供的公司 2011 年
度审计工作计划,认真审阅了公司初步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并出具书面审议意
见;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意见后,再一次审阅了公司 2011 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并形成书面审议意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2011年度,本人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提交董事会决策的各
项议案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都进行了认真审核,主动了解相关具体情况,
关注议案对投资者权益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审慎行使表决权,发表专业、独立、
客观意见。
    2、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业务经营管理,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内部控
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的进度
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对
经营中遇到的困难提出一些专业性的建议,客观评价公司经营中的问题及潜在的
影响,保证公司的经营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
    3、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其它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促进公司
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4、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履行
职责的监督作用,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的维护公司和广大中
小股东的利益。
    5、认真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业务知识,积极参加相关培训,
提高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能力。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治理结构状况符合现行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
件要求,决策机制和内控制度较为健全。2011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冯    晓
                                                2012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