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关于业务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2013-09-11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 2013-038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务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诉讼阶段:公司已起诉,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
申请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香溢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香溢租
赁)。
涉案金额:借款本金 3058.32 万元及利息、罚息。
拍卖、变卖抵押物尚未开始,目前无法就此事给公司带来的损益进行评
估。
一、基本情况
因南通麦之香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麦之香)未按期归还香溢租赁
借款及利息,2013 年 7 月 29 日,申请人香溢租赁、委托贷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海曙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海曙支行)就南通麦之香委托贷款事项向江
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提起申请,要求法院裁定拍卖、变卖被申请人曹金年和曹忠
芳抵押给申请人的位于如皋市金荣广场第四层商铺(即第四层 4530 平方米商铺)
及被申请人曹滕飞抵押给申请人的位于金荣广场底层店铺(即一楼 456 平方米店
铺),用以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人民币 3058.32 万元和利息、罚息。2013 年 8 月
9 日,香溢租赁收到如皋市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通知书(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13-032)。
二、进展情况
2013 年 9 月 11 日,香溢租赁收到如皋市人民法院就上述案件出具的(2013)
皋商特字第 000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1、拍卖、变卖被申请人曹金年、曹忠芳所有的用以提供抵押担保的位于如
皋市金荣广场第四层商铺,及被申请人曹滕飞所有的用以提供抵押担保的位于如
1
皋市金荣广场的底层店铺。
2、申请人香溢租赁、中行海曙支行可持本裁定书向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
三、本次裁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因该拍卖、变卖抵押物尚未开始,目前无法就此事给公司可能带来的损益进
行评估,但可能会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四、备查文件
法院民事裁定书。
公司将根据该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O 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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