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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溢融通: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14-09-04  

						股票简称:香溢融通            证券代码:600830      编号:临时2014-034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浙江香溢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担保)
    担保数量:新增最高额保证担保40000万元。
    担保期间:一年
    本次担保后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累计对外担
保数量155000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
担保150000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5000万元。
    逾期对外担保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况
    2014 年 8 月 25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香溢担保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
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浙江分行)签署《担保公司担保项下保函业务合作
协议》,2014 年 9 月 1 日,签署《补充协议》。香溢担保承诺为其推荐的工程
类公司向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包括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本部及其辖属分支机
构)申请开立的保函提供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在此前提下,由中国银行浙江
省分行为工程类公司开出投标保函、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等非融资性保函。协
议期间,香溢担保对外担保责任余额控制在净资产剔除不合理资金占用(其他应
收款、发放贷款及垫款、固定资产等)后的 10 倍以内,香溢担保在中国银行浙
江省分行所辖分支机构内提供的单户担保余额,累计不超过公司实收资本的
10%。香溢担保提供反担保金额为 40000 万元,协议合作期限自 2014 年 8 月 21
日至 2015 年 8 月 20 日止。
   2014年9月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浙江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此次为
香溢担保相关工程类担保业务的履行,提供最高本金余额4亿元的保证担保。保
证期间:在香溢担保应当履行其反担保义务之日起两年内,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香溢担保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90%),注册资金2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邱樟海,注册地点:浙江省杭州市,经营范围:经营融资性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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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业务(范围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4775.45万元、净资产22562.95万元、资
产负债率9.81%,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 3139.31万元、净利润765.67万元。
    2014年6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24139.30万元、净资产22303.39万元、资
产负债率7.61%,2014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98.30万元、净利润123.27万元
(2014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主合同
    中国银行浙江分行与香溢担保于2014年8月25日签订的《担保公司担保项下
保函业务合作协议》及香溢担保在上述合作协议项下出具的反担保函,及其修订
及补充,共同构成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二)保证责任
    香溢担保向中国银行浙江分行本部及其辖属分支机构(简称:债权人)推荐
工程类公司,向债权人申请开具保函,为担保保函申请人在其《开立保函/备用
信用证合同》或《开立保函/备用信用证申请书》中义务的履行,向债权人提供
反担保。为担保香溢担保在上述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公司向债权人中国银行浙
江省分行本部及其辖属分支机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本合同所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4亿元。
    (四)保证责任的发生
     如果香溢担保在主合同项下未按约定履行对债权人的清偿义务,债权人有
权要求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分笔计算,为依据主合同及反担保函约定确定的香溢
担保应当履行其反担保义务之日起两年内,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三、公司意见
    2014年4月25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香溢担保公司
2014年工程保函担保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最高额25
亿元额度内为香溢担保工程保函业务提供担保,同意上述担保额度经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后,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该额度内执行。
    2014年4月25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最高额25
亿元范围内为香溢担保公司2014年工程保函业务提供担保行使职权。
    公司本次担保未与证监发[2005]120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的精神相违背,且担保的相关标的未超过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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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属公司累计担保
155000万元,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工程保函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150000
万元,实际履行担保余额88768.74万元;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属公
司提供贷款类担保余额5000万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93768.74万元,占公司
201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净资产180223.36万元的52.03%,无其他担保,
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八届一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9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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