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关于股东误操作公司股票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2014-12-23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 2014-049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误操作公司股票导致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天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集团”)因误操作公司股票,
导致短线交易。
●本次事件未造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2 月
22 日接到股东中天集团通知,称:中天集团于 2014 年 12 月 22 日通过二级市
场减持本公司股票 3,506,066 股,成交均价为 11.05 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7%。
但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卖出”操作成“买入”),中天集团在卖出本
公司股票同时,又以均价 11.25 元/股买入公司股票 12,000 股,导致短线交易。
在发现误操作后,中天集团立即向本公司进行了通报。
本次减持前,中天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 26,375,691 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
5.81%。截至 2014 年 12 月 22 日,中天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仍持有香溢融通股
票 22,881,625 股,占香溢融通股份总额的 5.04%,为公司第三大股东。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七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
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
当收回其所得收益”的规定,由于中天集团本次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买入均价
为 11.25 元/股,卖出均价为 11.05 元/股),因此不存在公司董事会收回其所得
收益的情形。
中天集团由于操作失误导致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中天集
团就此向广大投资者深表歉意。中天集团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四十七条
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杜绝此类失误再次发生。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本次短线交易未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公司
无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信息,亦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
本次短线交易后,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向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醒并告知相关规定,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公司就本事件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