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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溢融通:关于公司2015年度类金融业务投资计划2015-03-31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15 年度类金融业务投资计划



    为巩固提升原有类金融业务,着力拓展新业务,充分发挥公司类金融各业务
工具协同效应,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特制订 2015 年度公司类金融业务投资计
划如下:
    一、全年投资业务额
    至 2015 年末投资余额不超过 12 亿元。


    二、业务范围与品种(包括但不限于)
     1、信托、基金、资管计划等。
     2、对外长期投资
    对外长期投资主要指股权投资、非股权类项目投资、第三方合作投资项目等,
包括:出资与其他经济组织及自然人成立合资公司进行的股权投资;以合同形式
进行的非股权类项目;项目合作中或有的受让债权行为。
    3、私募基金管理,通过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方式开展财富管理业务,
其它财富委托管理业务。
     4、其他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投资性业务。


    三、目标市场与业务对象
   目标市场主要在江、浙、沪地区。
   业务对象主要为中小企业、普通高净值人群。


    四、相关风控措施
    类金融各类投资业务均列入公司的风控体系,无论是项目审批、资金审批、
合同审批均按公司风控要求操作。对项目投前、投中以及投后,进行全方位的治
理监管、现场监管、报表监管。并严格与客户项目合作协议条款,深度参与项目
日常管理。通过以上措施,强化风险系统性控制能力,促进业务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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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投资方案的制定和审批
    公司根据宏观环境变化和企业自身资源情况制定和调整年度投资计划,报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董事会可授权公司总经理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额度内决定公司的投资
行为。


    2015 年度公司类金融业务拟在巩固现有的担保、租赁、典当、委贷业务基
础上,积极拓展财富管理业务,探索和创新的投资产品,优化类金融业务结构。
通过杠杆,整合优化公司资源,发挥各工具间的协同效应,实现公司存量资金的
增值管理,推进类金融业务新发展。


    以上类金融业务投资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 2014 年度股东
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年度计划日止。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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