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城隍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6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公司简况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宁波城隍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INGBO CHENGHUANGMIAO INDUSTRY CO.LTD 英文缩写:NCHMI 2、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县学街22号 邮政编码:315000 3、公司法定代表:陈吉伦 4、公司咨询服务机构: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公司证券办 联系人:林蔚晴 方建发 董事会秘书:林宇镇 联系电话:0574-7315310 7315314 7315317 传真:0574-7294676 二、主要财务数据与财务指标 指标项目 本年数(合并) 上年数(合并) 比上年增减% 1.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28,519.16 45,220.77 -36.93 2.净利润(万元) 2,127.06 2,084.31 2.05 3.总资产(万元) 47,782.87 35,023.63 36.43 4.股东权益(万元) 20,967.79 20,555.74 2.00 5.每股收益(元) 0.238 0.257 -7.39 6.每股净资产(元) 2.35 2.43 -3.29 7.净资产收益率(%) 10.14 10.55 -3.89 8.股东权益比率(%) 43.88 55.03 -20.26 注:由于会计报表合并范围变动、 故年初数已作调整,四项财务指标不变。 三、公司业务回顾 1、一年来的经营情况 九六年,市场趋淡,供大于求,低成本的专业市场又不断涌现竞争十分激烈, 房地产与物资业的形势更为严竣,给公司的经营带来了相当的影响。为此,公司在 九六年加快调整力度,一方面加强内部管理,改善服务,增强竞争实力;另一方面 积极开拓新的经营领域,优化资本结构,使企业的综合实力持续增长,保持了较好 的发展势砂。 (1)兴建美食城,营造新的经济增长优势,兴建了1.2万平方米的城隍庙美食城。 该美食城是目前宁波市餐饮业中规模最大、品种最全、最具特色和风格的美食中心, 为营造集购物、美食、娱乐综合优势的区域经济奠定了扎定的基础,并也创建宁波 市优秀旅游城市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优化资产结构,开拓经营领域 96年,公司以55.17%的比例控股宁波海曙合作银行,取得较好的效益。目前, 海曙合作银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加入了宁波城市合作银行本公司已成为该行除地 方政府外的第一大股东。公司还通过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等举措,拓展经营,培育 了新的利润增长点。 (3)抓好主营业务,走内涵、发展之路 96年,作为公司主营业务之一的城隍庙商城面对空前激烈的市场竞争,积极调 整内部结构,优化商品品种,加大促销国度,改善优质服务,使商城的销售和利润 仍保持在较好的态势。 与此同时,公司邀请了北京著名经济学家来甬作实地考察,制定公司五年发展 规划,确定了企业今后五年的经营思路和工作重点,为公司二次创业提供了指南。 2、主要经济指标比较分析 主营业务收入2.85亿元,比上年减少36.93%,利润2502.35万元,比上年增加1. 76%。销售减少主要原因系物资企业销售比上年减少2.1亿元。 3、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 95年7月,公司以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95年度配股。共计募资金 5070.50万元,根据配股说明书所述,已全部投入城隍庙周边区域的开发。至96 年 底,城隍庙美食城工程已土建竣工,完成了原计划目标。 四、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本变化及股本结构情况 (1)股权结构情况 数量单位:股 每股面值:1元 本次变动增减(+-) 期初数 比率 配股 小计 期末数 比率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34938000 43.07% 3493800 3493800 38431800 43.07% 其中: 国家拥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4938000 43.07% 3493800 3493800 38431800 43.07%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 8889600 10.96% 888960 888960 9778560 10.96%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9750000 12.02% 975000 975000 10725000 12.02%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53577600 66.05% 5357760 5357760 58935360 66.05%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人民币 普通股 27542400 33.95% 2754240 2754240 30296640 33.95%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27542400 33.95% 2754240 2754240 30296640 33.95% (三)股份总数 81120000 100% 8112000 8112000 89232000 100% 注:①尚未流通股份中的(4)系法人股转配股份。 ②本公司于97年1月17日--1月30日实施了《1996年度增资配股方案》,《股 份变动报告》已刊登在4月10日《上海证券报》上。由此,公司股本已变动为10535. 8552万元,工经大华会计事务所华业字(97)第774号出具验报告书。 (2)股本变动情况及原因 根据本公司1996年5月6日第六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1995年度红利分配以送红 股和派发现金红利方式实施,分配方案为第10股送红股1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送 股后,本公司股本由95年未的8112万股增至96年未的8923.2万股。 (3)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前十名股东持股) 股东名称 年末持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宁波郡庙企业总公司 23466300 26.30注①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信托投资公司 4290000 4.81 宁波海方实业公司 3961100 4.44 中国工商银行宁波信托投资公司 2860000 3.21 宁波海曙经济协作公司 1850000 2.07 宁波钢铁总厂 1430000 1.60 宁波市旅游公司 1430000 1.60注① 宁波三和集团 1430000 1.60 宁波市材股份公司 715000 0.80 宁波市华泰股份公司 704000 0.79 备注:①宁波海曙市场建设公司法人股390万股,在1996年6月全额协议转让给 宁波郡庙企业总公司; ②宁波市旅游总公司法人股143万股,已在1997年3月全额转让给中信宁波集团 公司; (4)股东数量 截止1996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东总数为21942户,其中法人股东82户, 社会 公众股东21860户。 2、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名 职务 年初持股数(股) 年末持股数(股) 变化原因 陈吉伦 董事长、总经理 32700 35970 95年派发红股 陈令德 董事、副总经理 21800 23980 林宇镇 董事、总会计师 23980 26378 楼戈飞 董事 21800 23980 徐艰奋 董事 0 陈愈润 董事 0 张忠良 董事 0 朱克勤 监事会主席 0 徐灵祥 监事 32700 35970 陈应龙 监事 0 包展伟 监事 0 五、重要事项 1、1996年5月6日本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101名,代表本公 司总股份的58.79%。 大会审议并通过了《首届董事会工作报告及九六年工作思路》、 《首届监事 会工作报告》、《公司1995年度财务报告及利润分配方案》、《1996年度增资配股 方案》,选举产生第二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 2、1996年5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选举陈吉伦先生 为公司董事长,续聘陈吉伦为公司总经理;选举林宇镇先生和陈令德先生为公司副 总经理;聘任徐素琴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 3、1996年8月13日,公司二届董事会召开第二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1996年上半年度中期报告”、决定在美国设立分公司。 4、1996年12月17日,公司二届董事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决定投资成立宁波城 隍庙烧鹅仔责任有限公司。 5、1996年5月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召开第一欠会议,会议选举朱克勤先生为 公司监事会主席。 6、本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新选董事王己夏因目前身份为国家公务员,与《公 司法》有在规定相违,故提辞呈,公司接受其本人要求,并提请下次股东大会予以 确认。 7、199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公司送股公告,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送红股1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1996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 为1996年6月6日。 8、经公司199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 [1996]29号文复审通过,公司于1997年1月17日--1月31日实施了《1996年度配股 方案》。募集资金共计5521.438091 万元(已扣除法人股转让费和发行手续费)。 配股所新增社会公众股已于4月14日上市流通。96年配股说明书刊登在1997年 1月2 日《上海证券报》上。 9、对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诉宁波江东生产资料实业总公司经济纠 纷案的说明,本公司认为,案件业经宁波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判决本公司胜诉。被 告并有房产权作为抵押,此案与已移送执行庭执行,本公司有把握收回债务。 六、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注册资金 本公司拥有权益 主要业务 中外合资宁波国泰 房地产有限公司 600万美元 70% 房地产开发等 宁波国泰建筑装璜 材料有限公司 105万人民币 52.4% 建筑装璜材料等 中外合作宁波城隍庙 富士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2200万人民币 54.55% 餐饮、娱乐等 中外合作宁波维纳斯城隍庙 婚妙摄影有限公司 260万人民币 53.85% 婚纱礼照等 七、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华业字(97)第891号 宁波城隍庙实业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1996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 1996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玫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财务状况变动表和合并财 务状况变动表。这些会计报表内容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 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 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帛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 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 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199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1996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会计自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此外,我们注意到:1996年11月28日,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甬经初字 第2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贵公司诉被告宁波市江东生产资料实业总公司借款本息 共5562500.00元,应由被告在愉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贵公司对被告抵押的房产享 有优先受偿权。截至1997年4月13日止, 被告宁波市江东生产资料实业总公司尚未 支付任何款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陆国豪、戎凯宇 一九九七年四月十三日 (二)、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财务状况变动表 注:1.会计报表合并范围 企业名称 注册资金 本公司拥有权益 主营业务 中外合资宁波国泰 房地产有限公司 600万美元 70% 房地产开发等 上年该子公司按资产、销售收入、当期净利润等三项标准计算得出的比率均在 10%以下故未作合并,现已将年初数调整。 2.上年合并在内的国泰建筑装潢材料有限公司因仍在清算,故本年度不予合并, 且已调整年初数。 3.本公司虽拥有宁波海曙合作银行55.17%的股权,但由于该银行属于 1997年4 月11日成 宁波城市合作银行成员,本公司只短期持有其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故 根据合并报表有关规定,公按权益法核算,未编制合并报表。 (三)、会计报表附注 1.公司概况(略) 2.重要会计政策: (1) 会计制度:公司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并比照执行商品流通企业会 计制度。 (2)会计期间:公司以公历年度为会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3)记帐本位币:公司以人民币记帐本位币。 (4)记帐原则及计价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财产物资按历史成本法计价。 (5) 收入实现界定原则:凡商品(产品)已经发出或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的权 利,即确认收入实现。 (6)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摊销:按受益期平均摊销。 (7)固定资产及折旧:固定资产按规定的标准、并按取得的实际成本计价, 折 旧采用直线法分别计提。 (8)坏帐处理与准备:坏帐处理采用备抵法,坏帐准备按应收款的0.4%计提。 (9)外币折算方法: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发生涉外业业务时, 按业务发生 日人民币市场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期末将外币余额按当日人民币市场汇率折合 成人民币记帐,由此产生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记入财务费用。 (10)长期投资,合并报表编制基准: (1)股票和债券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2)股权投资:占被投资单位注册资本50%以上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并合并其会 计报表;占被投资单位注册资本20%-50%的,采用权益单位注册资本20%以下的,按 成本法核算。 (3)合并报表编制基准:公司对拥有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投资单位, 在将 投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等事项全部抵销的基础上合并会计报表,并计算少数股 东权益。 (11)税项: (1)公司适用的流转税及附加的税种和税率 税种: 增值税 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附加费 税率: 17% 5% 7% 3.5% (2)经当地财税部门同意公司所得税15%税率计征。 (12)利润分配:按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年度董事会提出预分方案为: 按净利润的10%分别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 18元(含税)。 3.合并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1)短期投资期末余额:75,730.46元(股票投资) (2)应收帐款期末余额:22,220,064.06元 帐龄 金额 所占比例 一年以内 19,431,726.29 87.45% 一至二年 2,039,048.73 9.18% 二至三年 274,920.54 1.24% 三年以上 474,368.50 2.13% 合计 22,220,064.06 100% 本帐户余额中无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蒎欠款。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60,149,231.31元 帐龄 金额 所占比例 一年以内 39,083,199.08 64.98% 一至二年 15,565,698.20 25.88% 二至三年 5,475,220.07 9.10% 三年以上 25,113.96 0.04% 合计 60,149,231.31 100% 持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欠款有: 宁波郡庙企业总公司 5,497,988.34元 (4)待摊费用期末余额:2,802,753.56元,其中: 期初待扣税金 2,167,908.09元 (5)存货期末余额:173,446,116.02元,其中: 库存商品 57,242,925.76元。 开发成本111,114,157.89元。 (6)长期投资期末余额:31,488,689.10元,其中: 股票投资 552,700.00元 债券投资 21,350.00元 其他投资 30,914,639.10元 合计 31,488,698.10元 注:合并报表时,已抵销了子公司国泰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原投资额6,260,436 .00元和按支计入的收益及资本公积903,511.22元。 其他投资的项目有: 被投资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投资额 投资收益 小计 宁波国泰建筑装潢 材料有限公司 52.40% 550000.00 -190086.08 359913.92 浦东银行宁波分行 3.33% 1000000.00 1000000.00 城隍庙富士饮服公司 中外合作 12000000.00 12000000.00 宁波市海曙合作银行 55.17% 11805000.00 4129725.18 15954725.18 城隍庙维纳斯婚纱摄 影有限公司 中外合作 1400000.00 1400000.00 城市信用社浙东办 10.00% 200000.00 200000.00 合计 30914639.10 (7)资本公积金期未余额:101,592,159.13元,其明细内容如下: 期初余额:101,431,444.79元 本期增加: 160,714.34元,其中: 下属国泰实业分公司返回增值税,营业税143,202.74元,子公司资本公积净增 额中属母公司部份17,511.60元。 (8)盈余公积金期未余额:16,386,307.05元 本期增加:4,327,587.36元,其中: 净利润提取4,230,435.86元, 合并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97,151.50元。 (9)未分配利润期未余额:2,467,399.77元,来源: 本年净利润: 21,270,599.21元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0,947,238.65元(已调整95年送股) 减:提取法定公积金 2,212,369.43元 提取法定公益金 2,115,217.93元 提取奖福基金 138,787.86元 已分配普通股股利 25,284,062.87元 期未未分配利润 2,467,399.77元 (10)投资收益本年度发生额:6,916,924.32元,其中: 股票投资收益 7,020.00元 债券投资收益 17,349.50元 海曙合作银行按权益法计入 4,129,725.18元 非控股公司分入收益 971,096.31元 其他 1,791,733.33元 合计 6,916,924.32元 (四)合计报表数据变动幅度超过30%部份分析 1.应收票据减少至零,系收回上年应收票据。 2.应收帐款增加146.25%,主要系子公司国泰房地产公司及物资分公司应收销 货款增加所致。 3.预付货款增加216.43%,主要系子公司国泰房地产公司预付购房款。 4.存货增加87.02%,主要系子公司国泰房地产公司商品房开发成本增加。 5.长期投资增加57.22%,主要系增加海蛊合作银行投资款。 6.大建工程增加116.95%,主要系预付城隍庙南侧工程款项增加。 7.短期借款增加47.35%,主要系子公司国泰房地产公司借款增加。 8.应付帐款增加62.84%,主要系新商城及物资分公司应付进货款增加。 9.未付股利增加144.02%,主要系预提96年应付股利。 10.其他应付款增加844.19%,主要系国泰房地产公司对外所欠款项增加。 11.预提费用减少69.63%,主要系原预提费用部份结转。 1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减少至零,系一年期债券到期付清。 13.盈余公积增加35.89%,系按96年利润分配预案提取法定公积金10%、公益 金10%。 14.主营业务收入减少36.93%,主要系物资销售比上年减少2.1亿, 商品零售 比上年增加0.47亿。 15.主营业务成本减少41.65%,主要系物资销售成本减少所致。 16.管理费用增加70.08%,主要系新商城1995年经营8个月,而1996 年经营12 个月增加的管理费用。 17.财务费用减少132.95%,主要系利息支出减少。 18.进货费用减少39.69%,主要是物资单位进货费用减少所致。 19.其他业务利润增加71.62%,主要系埸地租凭收入增加。 20.投资收益增加791.69%, 主要系按权益法计算的海曙合作银行收益及其他 投资收益增加。 21.营业外收入减少84.20%,主要系商城营业额减少。 22.营业外支出减少37.96%,主要是新商城支出减少。 八、其他事项 1、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四日,经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审议,公司1996 年利润 分配预案为:1996 年度公司净利润21152179. 30 元, 提取法定公积金10 %为 2115217.93元,提取法定公益金10%为2115217.93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6921743.44元,加上1995年度未分配利润2841432.26元, 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19763175.70元,拟按96年年未89232000股本,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 税)。此利润分配预案需提请公司九六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报证券主管部门批准后 实施。 2、公司注册地址、会计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没有发生变化。 3、公司召开一九九六年度股东大会公告刊登大同日的《上海证券报》上。 宁波城隍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一九九七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