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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宁波城隍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摘要1998-04-17  

						       宁波城隍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年度报告摘要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 、虚假陈述或者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 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本,投资者欲了解详细 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本。
    一、公司简况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宁波城隍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NINGBO CHENGHUANGMLAO INDUSTRY CO.,LTD
      公司英文缩写:NCHMI
    2.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县学街22号
      公司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县学街22号
      邮政编码:315000
    3.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吉伦
    4.负责信息披露人:林宇镇
      公司咨询服务机构:公司证券办
      联系人:方建发
      联系电话:0574-7325724   7315310
      传    真:0574-7294676
    5.公司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甬城隍庙
      股票代码:600830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1.公司本年度利润总额45772454.86元,其中主营业务利润30656927.01元,其他业务利润10515539.83元,投资收益-414573.25元,营业外收  支净额286193.42元,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728367.85元。
    2.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单位:元
序号    栏   目      1997年度      1996年度       1995年度
1  主营业务收入   309273889.75   285191557.73     342207658.48
2  净利润          29879760.77    21270599.21      20843083.53
3  总资产         696786452.16   477828687.38     350236270.00
4  股东权益       293375249.24   210788168.82     205557403.13
5  每股收益              0.284          0.238            0.257
6  每股净资产             2.78           2.35             2.43
7  净资产收益率(%)      10.18          10.14            10.55
8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66           2.27             2.36
    注:①由于会计报表合并范围有变动,故95年度财务数据已作调整, 四项财务指标不变
    ②由于调整96年度子公司未分配利润,相应财务数据已作调整,四项财务指标不变
    主要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
    每股收益=净利润/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净资产收益率=利润/年度末股东权益×10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年度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应收帐款-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净损失-递延资产)/年度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1997年加权指标及计算方法:
    加权计算的每股收益=0.295元/股
    加权计算的每股净资产=2.90元/股
    加权计算净收益率=11.85%
    加以计算的每股收益=净利润/(年初股份总额×3+年末股份总数×9)/12
    加权计算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年初股份总额×3+年末股份 总数×9)/12
    加权计算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年初股东权益+年末股东权益)/2
    3.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单位: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其中: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合计
期初数   89232000.00  101592159.13  16386307.05  6526636.61  3577702.64    210788168.82
本期增加 16126552.00   38465105.74   8165945.82  3423454.58  29879760.77    92637354.33
本期减少      
11050283.91    10050283.91
期末数  105358552.00  140057264.87  24552252.87  9950091.19  23407179.50   293375249.24
变化原因 年度内配股 主要是配股 按规定提取法 按规定提取法 
                    溢价发行   定公积金     定公益金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介绍
    1.股本结构及变动情况
                                           数量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期初数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期末数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38431800    0                                  38431800
其中:
国家拥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38431800    0                                  38431800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 
         978560  132185                       132185   9910745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10725000 7732473                      7732473  18457473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58935360 7864658                      7864658  66800018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
       30296640 8261894                      8261894  3855853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30296640 8261894                      8261894  38558534
(三)股份总数   
       89232000 16126552                    16126552 105358552
    注:尚未流通股份中的(4)系法人股转配股份。
    2.股东数量
    截至1997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东总数为30693户,其中法人股东81 户,社会公众股东30612户。
    3.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年末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宁波市郡庙企业总公司            24896300       23.63注①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直属支行   4290000        4.07注②
宁波海方实业公司                 3961100        3.76
宁波市金涂改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860000        2.71注③
宁波海曙经济技术协作总公司        185900        1.76注④
中信宁波集团公司                 1430000        1.36
宁波市三和集团                   1430000        1.36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1104063        1.05
宁波市药材股份有限公司            715000        0.68
宁波市华泰股份有限公司            704000        0.67
    备注:①宁波钢铁总厂法人股143万股,在1997年6月全额转让给宁波市郡庙企业总公司;
    ②中国农业银行宁波信托投资公司现更名为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直属支行;
    ③中国工商银行宁波信托投资公司现更名为宁波市金港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④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在1997年4月配股增加法人转配股1104063股。
    4.持股10%以上法人股东介绍:
    名称:宁波市郡庙企业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吉伦
    经营范围:零售,批发,代购,代销,管理服务。主营:化工,轻纺原料,金属材料,建材,五交化,水产。兼营:百货,针纺织品等。
    持有股份的质押情况:无
    5.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
姓  名      职务    年初持股数(股)    年末持股数(股)  变化原因
陈吉伦   董事长.总经理   35970             45779      96年配股
朱克勤   董事.副总经理   35970             45779    
林宇镇   董事.副总经理   26378             33571
陈愈润   副总经理           0 
徐素琴   董事            28980             30519
王为众   董事               0
徐艰奋   董事               0
朱国谱   董事               0  
张金水   董事               0 
张忠良   董事               0
陈令德   监事会主席      23980             30519
徐灵祥   监事               0
鲍晓明   监事               0
陈应龙   监事               0 
包展伟   监事               0
    注:上述公司董事,监事年末持股比年初增加是因为报告年度实施了一九九六年度配股。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97年1月,公司以每10股配2.727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实施96年度配 股,扣除费用,共计募集资金5521.44万元,已按配股说明书所述,全部投 入城隍庙区域南侧三号地块商业步行街工程的开发。至报告期末,土建  已完成工程总理的二分之一,楼层结构已近结顶,工程进展顺利,预计98  年 底可全面竣工。
    五、重要事项
    1.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1997年5月28日本公司召开1996年度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61名,代表股份5077.299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06%。
    大会审议通过了《199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1996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1996年度财务报告》,《1997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1996年度实现税后利润21152179.30元,分别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2115217.93元,提取法定公益金2115217.93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921743.44元,加上1995年度未分配利润2841432.26元,实际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19763175.70元,按97年初配股后的105358552总股本,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尚未分配利润3959392.90元,结转下年分配;批准修改《公司章程》;批准改选部分董事,监事。
    (2)董事会会议情况介绍: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
    1997年4月24日,公司召开二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一九 九六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通过了《公司一九九六年度财务报告》;通过了《公司一九九六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通过了《改选部分董事的议案》;通过了《一九九六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通过了《同意陈令德同志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 务的决议》;通过了《关于召开199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997年5月28日,公司召开二次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1996年分配及奖励的决定》;通过了《关于聘任朱克勤 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的决议》。
    1997年8月27日,公司二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1997年上半年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公司1997年度中期报告》;同意徐 素琴同志因健康原因辞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3)监事会会议情况介绍:
    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召开了二次会议。
    1997年4月24日,召开二届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一九发简 讯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通过了《改选部分监事的议案》。
    1997年5月28日,召开二届三次监事会,会议一致选举陈令德监事为 公司监事会主席。
    (4)增资扩股事项简介:
   根据本公司196年5月6日第六次股东大会决议,经宁波证券和期货监 督办公室甬证期监办[1996]49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发审字[1996]29号文批准,本公司于97年1月-3月实施了《1996年度  增资扩股配股方案》;以1996年底总股本8923.2万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2.727股,部分法人股东放弃配股权,实施配股1612.6552万股,共募集资 金(已扣除承销费用5521.44万元,上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华业字(97)第774号已为此出具验资报告书。《股份变动报告》刊登在4月10日《上海  证券报》。由此,公司股本由原来的823.2万元增至为10535.8552万元。
    (5)96年度分红情况:
    根据公司199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97年7月2日在《上海证券 报》上刊登分红派息公告,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股权登记日为1997年7月9日,除息交易日为1997年7月10日。
    (6)报告期内无收购、兼并及重大投资事项。
    (7)报告期内公司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未有变动。
    (8)报告期内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未有变动,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9)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
    (100董事,监事变动情况:
    第七次股东大会批准陈令德,陈愈润,楼戈飞,王己夏同志辞去董事 职务,改选王为众,朱国谱,张金水,朱克勤同志为公司董事;批准朱克勤 同志辞去公司监事职务,改选陈令德同志为公司监事。
    2.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 的说明。
    董事会说明:公司下属国泰房地产公司自96年开始实施城隍庙三号 地块商业步行街的开发建设,该项目是公司九七年开发工程的重点,招商十分成功,效益也较为显著。国泰公司根据宁波市海曙区统计局,海曙区 财政局海统[1994]第13号文件"关于规范房地产业销售利润核算的通知"中对房地产企业利润的计算规定:企业利润=单项工程利润之和-税金-期间费用,其计算依据是:1.单项工程利润=工程预计利润×工程进度(或销售进度)-上期末已报累计利润;2.工程预计利润=预算总销售-预算总造  价。据此,计得利润1206.31万元,并据此缴纳33%所得税铂,公司根据70%权益比例,计得利润565.76万元,其反映应属客观。
    公司诉宁波江东生产资料实业总公司经济纠纷案,已在强制执行,宁波中院已委托鄞县房产交易所完成了对被告所抵年年房产的评估,相关 手续正在办理之中,近期即可执行完毕。
    公司诉上海东方工贸公司及上海芦潮港联合发展实业总公司工贸公司的购销合同纠纷案,前经上海徐汇区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并已移送执行庭执行,公司正不加紧与徐汇区中院联系,催办执行。
    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中涉及事项的说明:
    公司下属国泰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城隍庙三号地块步行街招商形势很好,效益显著,工生于是展也十分顺利,国泰公司根据宁波市海曙区统计 局,海曙区财政局海统[1994]第13号文件"关于规范房地产业销售利润核算的通知"中关于房地产利润计算的有关规定,计得当年利润1206.31万 元,在缴纳33%的所得税后,公司按70%权益计得利润565.76万元,海曙 区其它房地产公司也均按此计算实现利润,因此,应属客观。
    公司诉江东生产资料实业总公司的经济纠纷已在强制执行,宁波中 院已委托鄞县房产交易所对江东生产资料实业总公司所抵押的房产进行了评估,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之中,可望近期结案,公司与股东利润不会受  到损害。
    公司诉上海东方工贸公司及上海芦潮港联合发展实业总公司工贸公司的销销合同纠纷案,已由上海徐汇区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本公司胜诉并 已交执行庭执行,公司正在不断与徐汇区中院联系,要求加强执行的力度。
    3.199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998年4月14日,经公司二届董事会审议,公司1997年利润分配预案  为:1997年度公司净利润34234545.84元,提取法定公积10%为3423454.58元,提取法定公益金10%为3423454.58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387636.68元,加上1996年度未分配利润3701415.7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 配的利润为3108952.38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为集中力量,进 一步为区域开发投入必须的资金,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预案须经1997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六、财务报告
    (一)审计意见:
    宁波城隍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1997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 负债表,1997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及利润表以及财务状 况变动表和合并财务状况变动表。这些会计报表内容由贵公司负责,我  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  况, 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经审计,我们发现贵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国泰房地产有限公司的3# 地块的在建房屋按宁波市海曙区局、财政局颁布的海统[1994]第13号文,年末按工程开发完工比例及收到的款项确认经营收入为19976936.65元,结转经营成本6887030.44元和相关经营税金及附加为1026814.54元,由 此产生的经营利润为12063091.67元。
     我们认为,除本报告第二段所述情况外,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会计 准则》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 反映了贵公司199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1997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资金变动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此外,我们注意到:
    1996年11月28日,经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1996)甬经初字第230号民事判决判决,贵公司诉被告宁波江东生产资料实业总公司借款本息共5562500.00元,应由被告在判决后十日内一次性付清,贵公司对被告抵押的 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已于1998年3月初对  此案进行强制捃。贵公司与上海东方工贸公司及上海芦潮港联合发展实业总公司工贸的购销合同纠纷案,经上海徐汇区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判决上海东方工贸公司应返还城隍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货款本息共888000.00元,截至1998年3月6日止未收到任何款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陆国豪
                                中国注册会计师:陆永炜
          中国  上海            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二)会计报表(附后):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3.财务状况变动表。
    (三)会计报表附注:
    1.公司概况:
    宁波城隍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宁波市郡庙企业总公司,1992 年11月改组为股份制企业,1994年2月24日,公司股票"甬城隍庙"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是一家以实业为基础,商贸为主导的企业。
    公司经营管理:
    主营:工业生产,出口加工,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国内贸易(含黄金饰品加工,中西药材,原油,石油制品),旅游服务,仓储运输,汽车修理,水电安装,饮食。
    兼营:文化娱乐,商务代理,房地产,广告,咨询服务。
    2.重要会计政策:
    (1)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并比照执行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
    (2)会计期间:
    公司以公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3)合并报表编制方法
    ①编制方法: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5)11号《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和财会二字(96)2号《关于合并报表合并范围请示的复函》等文件的规定,以公司本部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会计报 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合并各项目数额编制而成。合并时,公司的 重大内部交易和资金往来均相互抵消。
    ②母公司与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一致。
    (4)记帐原则
    权责发生制;计价基础:历史成本。
    (5)外币核算方法 
    公司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年度内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按发生当月月初外汇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人民币,月末将外币帐户余额按期 末外汇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本位币进行调整,调整后记帐本位币余额与 原帐面余额之间的差额列入"财务费用-汇兑损益"。
    (6)坏帐核算方法 
    坏帐处理采用备抵法,坏帐准备按期末应收帐款的4‰计提。
    (7)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委托加工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开发成本。
    (8)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①债券,股票投资,按成本法核算。
    ②股权投资:对外投资占被投资单位注册资本50%以上,采用权益  法核算,并合并会计报表;对外投资占被投资单位注册资本20-50%(含50%)的,按权益核算;对外投资占被投资单位注册资本20%以下(含20%)的,按成本法核算 。
    (9)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①固定资产标准为使用期限超过1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具以及 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以及不属于生产经要设备,但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物品。
    ②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运输设备及其他。
    ③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
    ④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并按各类固定的原值和估计的使 用年限扣除残值(原值的4%)制定其折旧率,各类固定资产折旧率如下:
    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0-45年       4.8-2.13
    通用设备       8-20年       12.0-4.8
    专用设备       5-10年       19.2-9.6
    运输设备       5-14年       19.2-6.85
    其他           5-15年       19.2-6.4
    (10)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在交付使用后确认为固定资产。
    (11)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按受益期平均摊销。
    ①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土地使用权从1995年起按50年摊销;
    ②递延资产核算方法:
    A.新商城开办费从1995年5月起按6年平均摊销;
    B.西城装修费从1996年5月起按6年摊销;
    C.新矸连锁店开办费从1995年10月起按54个月摊销;
    D.电话工程从1995年5月起按10年摊销;
    E.消防工程从1997年1月起按10年摊销;
    F.百味楼装修工程从1997年6月起按5年摊销;
    G.土地补偿费从1995年1月起按2年摊销;
    H.绿化费从1997年1月起按2年摊销;
    I.设备安装费从1997年6月起按5年摊销;
    J.段塘厂房电气 院装费从1997年11月起按13个月摊销;
    K.朱桑厂房装修费从1997年11月起按4年摊销;
    L.国泰房地产开办费从1994年8月起按5年摊销。
    (12)收入确认原则
    商品销售,提供劳务:凡商品(产品)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取得货款或取得收款的权利,即确认收入实施。
    房地产销售收入:①商品房已移交,并将发票结算帐单提交客户时确认;
    ②根据宁波市海曙区统计局,海曙区财政局海统[1994]第13号文规 定:对于尚在开发建设中的房产,已签订房屋销售合同且已收到部分或全部购房款,年末按工程开发完工程度比例及收到的款项确认。
    (13)税项
    A.公司适用的流转税及附加的税种与税率:
    税种       税率         计税基数
    所得税     15%      应纳税所得额
    增值税     17%      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额
    营业税      5%      营业额
    消费税      5%      销售额
    城建税      7%      应纳营业税额,增值阁和消费税额
    B.应交款
    应交款        附加率           计算基数
    教育费附加     4%    应纳营业税额,增值税额和消费税额
    水利建设基金   1‰               销售额
    (14)利润分配方法
    根据公司规定,按当年度的税后利润10%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和法定公益金。
    3.合并会计报表的范围及其变化:
    (1)公司所控制的境内外所有子公司情况及其合并范围:
被投资单位全称                   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母公司控股比例   是否合并  不合并原因
宁波城隍庙富士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市    陈吉伦  餐饮.酒吧.
 2200万        100%         否       规模较小     歌舞厅,卡拉
                                                   OK,药浴桑拿
                                                   推拿.美容健
                                                   身,电子游戏
                                                   洗烫服务
宁波国泰房地产有限公司           宁波市    张向阳  房地产开发.
  USD140万     70%          是                    商品的建造,
                                                   出售出租及 
                                                   物业管理
宁波城隍庙烧鹅仔美食有限公司     宁波市    陈愈润  餐饮
   400万       合作          否      合作企业
宁波城隍庙维纳斯婚纱摄影有限公司 宁波市    李峻卿  摄影
   260万       合作          否      合作企业
    (2)合作范围未发生变化
    4.报表项目注释
    (1)应收帐款1997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34443927.24元,按帐龄 分析:
     帐  龄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金额          %        金额          %
    一年以内    19431726.29    87.45    31275720.23    90.80
    一至二年     2039048.73     9.18     1420684.78     4.12
    二至三年      274920.54     1.24     1520701.74     4.42
    三年以上      474368.50     2.13      226820.49     0.66
    合计        22220064.06     100     34443927.24      100
    本帐户期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2)其他应收款1997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104476251.66元,按帐龄分析:
    帐  龄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金额        %         金额         %
    1年以内   39083199.08   64.98    68093292.11   65.18
    1-2年     15565698.20   25.88    22733916.38   21.76
    2-3年      5475220.07   91.10    13344570.23   12.77
    3年以上      25113.96    0.04      304472.94    0.29
    合计      60149231.31    100    104476251.66     100
     本帐期末余额中应收宁波城隍庙企业总公司人民币2370372.14元,该公司持有宁波城隍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7.39%股份,其明细资料在附注五中披露。
    其他应收款期末欠款额中无占其他应收款10%(含10%)以上的非关联往来款项。
    (3)待摊费用1997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5461480.89元,其中:
     项目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A.期初待扣税金     2167908.09     1317785.23
 B.装修费                           263939.00
 C.房租                              76453.00
 D.汽车保险费         38191.45       15154.01
 E.租赁费            122666.71
 F.在建工程保险费     45591.06
 G.流动资产保险费     30912.00
 H.其他              397484.25       46295.31
 I.房地产开发间接费                3741854.34
      合计          2802753.56     5461480.89
    (4)待处理财产净损失1997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531165.10元,  其中:
    项目类别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A.待处理流动财产净损失    276030.90    503971.07
B.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0         27194.03
    合   计               276030.90    531165.10
    (5)长期投资期末余额为40016029.80元
    A.明细项目
    项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股票投资    552700.00      552700.00
    债券投资     21350.00       14700.00
    其他投资  30914639.10    39448629.80
    合计      31488689.10    40016029.80
    B.股票投资 期末余额552700.00元,其明细内容为:
被投资公司名称     股份类别     投资金额    期末市价总额
A.宁波华联          法人股      318000.00         \
B.豫园商城          法人股      234700.00         \
  小  计                        552700.00         \
    C.债券投资期末余额为14700.00元,其明细内容为:
      债券种类        期末余额
    A.87建设债券       3500.00
    B.国库券          11200.00
      小  计          14700.00     
    D.其他投资  期末余额为39448629.80元
    (1)持股比例超过50%的及虽在50%(含50%)以下但系控股的被投 资单位有:
被投资名称   投资期限  比例    实投额           权益法   
   小 计                                本期增加额  累计增加额
宁波城隍庙富士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100%  18397674.64 -703770.02 -703770.02   *17693904.62
     *城隍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从1997年10月起收购了该公司原投资者的全投资者的全部投资额,且该公司首次比例较小,97年的损益已按权益法计入公司本期损益,故本年度未合并报表。
    (2)其他联营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比例     实际投资额
A.宁波城市合作银行               4.96%   16154725.18
B.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市分行         3.33%    1000000.00
C.宁波城隍庙烧鹅仔美食有限公司     合作    3200000.00
D.宁波城隍庙维纳斯婚纱摄影有限公司 合作    1400000.00
  小  计                                  21754725.18
    (6)在建工程1997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8406160.61元,其中:
工程项目   期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   预算数  工程进度   资金来源
A.望春仓  195000.00                          195000.00  20万   
 100%       自筹
B.商城仓库716364.11                          716364.11 300万  
  40%       自筹
C.东侧工程7059001.06   281924.50   7340925.56         6000万  
 100%       自筹
D.测头购房2783770.00                        2783700.00 300万  
 100%       自筹
E.南侧工程1289800.00  3639869.00  4163450.00 766129.00 8000万  
  80%       自筹
F.振丰厂工程3944807.50                      3944807.50 1000万
  70%       自筹 
G.预付购房款 659904.00             659904.00
    合计   16648646.67 3921793.50 12164279.56 8406160.61
    注:在建工程金额中无利息资本化数。
    (7)递延资产1997年12月31日余额为人民币6383391.33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数
    开办费   2505083.58  1453253.07  1003690.13  2954646.52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
                5910.38                             5910.38
    其他递延支出
              989352.72  3253294.51   813902.42  3428744.81
    合计     3500346.68  4706547.58  1823502.93  6383391.33
    (8)其他业务利润1997年度发生额为人民币10515539.83元,其中占 利润总额5%(含5%)以上的项目情况如下:
                   上年度               本年度  
     业务种类                  收入金额     成本金额
    海曙合作银行              2340000.00
    场租费      4414849.60    2690577.07    468022.13
    广告费收入   959615.61
    其他         611678.31
   (9)投资收益1997年度发生额为人民币-414573.25元,其中:
                            96年度       97年度
    股票投资收益   成本法   7020.00      9048.80
    债券投资收益           17349.50      3603.00
    其他投资收益   成本法 971096.30   2240613.45
       权益法(无合并)    4129725.18  -2667838.50
    其他收益             1791733.33
    合  计               6916924.32   -414573.25
    (10)营业外收入1997年度发生额为人民币666963.46元。
    (11)营业外支出1997年度发生额为人民币380770.04元。
    5.合并报表项目的两个期间的数据变动幅度超过30%(含30%)以上,且报表项目金额占公司报表日资产总额5%(含5%)或报告期利润总额(含10%)以上的项目变动原因的说明。
    (1)应收帐款:增加47.71%,占总资产的5.77%,主要系子公司国耠 房地产公司销售增加,应收款相应增加。
    (2)预付帐款:增加47.71%,占总资产的7.10%,主要系子公司国泰 房地产公司开发投入增加。
    (3)其他应收款:增加73.70%,占总资产的17.51%,主要系垫付下属子公司对红蝙蝠大酒店的参股。
    (4)短期借款:增加33.67%,占总资产的20.29%,主要系子公司国泰房地产开发公司投入增加。
    (5)预收货款:增加1065.89%,占总资产的3.56%,主要系子公司国 泰房地产预收款增加。
    (6)管理费用:增加30.31%,占利润总额49.50%,主要系美食城开业和新商城费用增加所致。
    (7)资本公积:增加37.86%,占总资产的23.47%,系年度内配股溢价发行。
    (8)其他业务利润:增加75.66%,占利润总额的22.96%,主要系场地租赁收入增加。
    (9)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4728367.85元,占利润总额的10.33%, 主要系子公司调整工程预估成本与决算成本差异。
    (10)所得税:增加219.84%,占利润总额的23.61%,系公司营业利润增加。
    6.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
    A.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   经济性质或类型    法定代表人
宁波市郡庙企业总公司  宁波市                 发起人
                    陈吉伦
宁波城隍庙富士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宁波市     餐饮.酒吧.舞厅.卡拉OK,药浴桑拿,推拿,美容健身,电子游戏,洗烫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      陈吉伦                   子公司
宁波城隍庙维纳斯婚纱摄影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宁波市    摄影         中外合作
                    李峻卿
    B.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年末数
宁波市郡庙企业总公司  941.83万      /             /   941.83万
宁波城隍庙富士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2200万      /             /     2200万
宁波城隍庙维纳斯婚纱摄影有限公司
                         260万      /             /      260万
    C.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年末数
宁波市郡庙企业总公司 
            55433234.78     17340041.66   /      73773276.44
宁波城隍庙富士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12000000.00      5693904.62   /      17693904.62
宁波城隍庙维纳斯婚纱摄影有限公司 
             1400000.00                   /       1400000.00
    D.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交易的抵销情况
    本企业对外披露的合并会计报表中已将集团成员之间的交易相互抵 销,未合并的子公司与本企业之间关联交易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影响较小,故不予披露。
    E.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交易
       项目           年末余额          占全部金额的比率
①其他应收款      1997年    1996年      1997年     1996年
宁波市郡庙企业总公司
                2370372.14  806491.71   2.27%      1.34%
宁波城隍庙富士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1760000.00  592030.26   1.68%      0.98%
宁波城隍庙维纳斯婚纱摄影有限公司 
                   0        227756.27      0        0.38%
②其他应收款 
宁波市郡庙企业总公司 
                 300000.00 2070000.00   0.47%      2.96%
③利息收入:向宁波市郡庙企业总公司收取利息人民币:2320000.00元
    (2)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
    A.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宁波城隍庙烧鹅仔美食有限公司    子公司(国内联营)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直属分行       发起人
宁波市金港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发起人
宁波市海曙经济技术协作总公司         发起人
宁波北化银通贸易公司                 发起人
宁波佳宝金银饰品厂                   发起人
宁波市郡庙企业总公司                 发起人
    B.关联方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余额
    项目       年末余额             占全部金额的比重
          1997年      1996年       1997年      1996年
其他应收款
宁波市海曙经济技术协作总公司
        2606710.00   2606710.00     2.50%     4.33%
宁波城隍庙烧鹅仔美食有限公司
        2400000.00    100000.00     2.30%     0.17%
    7.或有事项
    下属子公司宁波国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为宁波保税区胜伟国际有限公司向宁波保税区国贸保税物资公司借款人民币80万元提供信用担保,起 讫日期为1995年5月1日至1995年8月1日,月息2%。
    8.期后事项
    没有需要特别说明的期后事项。
    9.其他有必要披露的事项:
    下属子公司宁波国泰房地产有限公司向浙江商业银行借款美元1800000.00元,起讫日期为1997年11月5日至1998年5月5日,年利率12%,抵押物城隍庙烧鹅仔房产,计3373.88平方米。
    七、备查文件
    1.载有董事长亲笔签署的年度报告正本;
    2.载有法定代表人,会计主管人员亲笔签字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3.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亲笔签字并盖章的审计报告  正本;
    4.1996年度《配股说明书》;
    5.经最近一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章程。

                            宁波城隍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八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