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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香溢融通: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类金融投资业务涉及诉讼的公告2021-12-01  

                        证券代码:600830      证券简称:香溢融通       公告编号:临时 2021-065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类金融投资业务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入
伙杭州昀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昀晖),通过杭州星昂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星昂)间接投资于花样年集团(中
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样年集团)杭州市滨江区的浦乐单元 R21-21a 地产
项目,获取固定收益。近期,该项目出现违约,公司未能按期收到本金和收益,
后杭州星昂多次与花样年集团方面沟通无果,杭州星昂诉杭州花浦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花样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
同纠纷一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立案。
     公司涉诉金额:5,000 万元本金。
     公司参与的类金融投资业务发生诉讼,目前尚无法准确评估对公司经营
业绩的影响,有待进一步处置推进。


    一、本次投资业务的基本情况
    2021 年以来,公司依托大家祥驰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国资背景和资源、
渠道优势,间接参与地产项目投资,从而获取固定收益。经公司 2021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类金融投资业务计划的议案》,同
意公司 2021 年全年类金融投资业务发生额(公司出资)不超过 20 亿元,并在该
计划额度内决定类金融业务的投资行为和资产处置行为,并经第十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授权公司在该计划额度内行使职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 2021 年类金融投资业务发生额为 78020 万元,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范
围;类金融投资业务余额为 27004 万元。
    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杭州昀晖各合伙人出资情况为:普通合伙人杭州仪禾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仪禾)认缴出资 100 万元,有限合伙人苏州
祥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 2900 万元,有限合伙人杭州逸昀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缴出资 100 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
10000 万元。
    根据杭州昀晖合伙协议相关约定,杭州昀晖通过杭州星昂间接投资于杭州市
    滨江区的浦乐单元 R21-21a 地产项目,该地块出让面积为 48286 平方米,为住宅
    用地。公司实缴出资 5000 万元用于上述地产项目,该笔投资的预期收益率为
    10.8%/年。
          该项目的具体投资方式如下:

                  香溢融通

      作为有限合伙人                                                  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出资 5000 万元                                                          (担保方)

   杭州昀晖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仪禾                                         间接持股 100%

      作为有限合伙人
                                                    作为劣后级有限
 杭州项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人,已实缴    上海花样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7192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仪禾

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                                                           100%
已实缴 106220 万元。
                                               杭州星昂受让其 91%股
杭州星昂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权
                                                                       杭州花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杭州仪禾                 剩余 9%股权质押给杭
                                               州星昂,已办理出质登
                                               记                              100%



                                                                        杭州花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借款,借款期限为 4 个月                             (项目公司)
                                                                                        已支付土地款
                                                                                        163412 万元。

                                                                                 地产项目

          根据杭州星昂与花样年集团的协议约定,花样年集团为杭州花浦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及相关方与杭州星昂签署的合作协议及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和责
    任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杭州星昂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向杭州花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借款
    163412 万元,其中杭州项晨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实缴 106220 万元(包括公司
    实缴出资款 5000 万元),劣后级有限合伙人上海花样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实缴
    57192 万元。


          二、类金融投资业务发生诉讼的情况
          2021 年 10 月 18 日,按照约定,杭州星昂和杭州花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的借款到期,杭州花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债务本金和利息。该项
目出现违约,经多次与花样年集团方面发函沟通无果,杭州星昂已采取相关措施,
将杭州市滨江区的浦乐单元 R21-21a 地产项目、杭州花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
杭州花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章证照进行单独保管;变更杭州花锦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人员、经理人员、监事人员。同时,杭州星昂向杭
州花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花样年集团(中国)有限公司、上海花样年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诉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立案,并出具了(2021)浙 01 民初 2913 号案件受理通知书。


    三、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目前尚无法准确评估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提醒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努力维护公司权益,并根据相关诉讼进展情况,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0 日